龙头镇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第一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
龙头镇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第一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
现将龙头镇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联系电话和邮箱:0772-7871213;ltfpb7871339@163.com
地址:柳城县龙头镇630县道龙头镇人民政府
附件:龙头镇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表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柳城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龙头镇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表(镇级公示、公告的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