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马山司法所:拆除“堵心门” 畅通“民心路”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把石头挡在路中间,叫人家怎么过去?”
“我承认这样做是错的,那是因为屯集体有错在先。”
柳州市柳城县马山镇横山屯的韦某,因对屯集体公共道路硬化建设不满,搬来两块大石头堵在道路中间,严重影响公共道路的正常通行,村民对此表示十分不满,并将情况反映到柳城县司法局马山司法所。
纠纷现场
接到村民的投诉后,马山司法所所长廖宇放马上到实地了解情况。韦某称,前两年屯集体进行道路硬化建设,占用其宅基地。当时,他在外地务工,不知道此事。前段时间,他回到家,才发现屯集体硬化道路侵占其宅基地,面积约5平方米。
韦某多次找到屯小组协商解决,但屯小组表示道路已经建好,宅基地无法归还。对于如何解决问题,屯小组没有明确表态。于是,韦某请人用车拉来两块大石头放置道路中间以示不满。
“这块宅基地是父亲留给我建房使用的,你们擅自征地修路,我不同意。如果当时屯小组跟我商量,我愿意出资修路,让道路稍微偏移宅基地一点。现在,屯小组不讲理,那这条路谁也别走了。”
“村里不少村民都无偿让地建路。你父亲当年也在现场,屯小组征求你父亲同意后才动工的”
在纠纷现场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比较激动。廖宇放立即控制双方情绪,严肃批评韦某的不当言语,并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出韦某堵塞道路扰乱了公共秩序,此举不可取。
马山司法所所长廖宇放在现场调解
“做事要多角度去考虑,这么大的石头放置在道路中间,一旦导致事故发生,你岂不是自寻麻烦......”接着,廖宇放又与村民进行了沟通。屯小组也意识到有做得不周到的地方,当年修路时确实没有征求韦某的意见,才造成现在的误解。廖宇放进一步开导双方当事人,修路利民利己,道路开阔了,大家的生活也会变得更好,希望大家以“小家”建“大家”,不计过往,和睦相处。
移除公共道路上的石头
在调解员情、法、理相融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韦某同意移除堵塞在公共道路上的大石头,并且保证道路日后畅通无阻,双方不再因此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