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通报稿)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6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柳城县供销社及其管理单位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柳城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我社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十五届柳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柳城县供销联社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把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我社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细化分解,制定整改任务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问题全、措施明、责任清。成立柳城县供销联社党组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李日飞同志任组长,强化统筹协调,合理推进整改走深走实。坚持把深挖根源、找准“病灶”作为推动巡察整改落实的关键,高质量召开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对照检查,明确整改措施,为整改打下良好基础。县供销联社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整改相关议题13次,有力推动整改高质高效完成。
(二)“一把手”以上率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我社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党组会议上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带领全县供销社系统上下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对待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高效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认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达到预期效果;集中整改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11次;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8个;督促党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和具体措施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苦难和问题;结合巡察整改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带头开展廉政家访、谈心谈话,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过程管理,抓实抓细整改工作。
以全面整改、高效整改、彻底整改为目标,强化跟踪问效,严把整改完成时限,每月对账,时实掌握整改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坚持台账管理,强化审核把关,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充分发挥督导监督作用,实行“点穴式”督查与“全覆盖”督导相结合,聚焦整改重点任务、重点事项开展“点穴式”督查,对整改牵头股室开展全覆盖督导,面对面指导督促整改工作。开展好日常监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意见,截至2025年1月15日止,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推履行服务“三农”职责不够到位。
(1)为农服务的能力虚化弱化。如农资公司人、财、物欠缺,负债很多,没有能力开展农资经销、农产品购销、日用品销售等为农服务的经营活动。
整改措施:(1)党组加强研究部署服务“三农”工作,对新成立的农资销售公司,在成立前期,成立中,成立后的每一个重要决定,都要过党组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6月12日的党组会上讨论是否召开农资经营大户座谈会,该农资大户座谈会在6月25日顺利召开,会上各个农资大户各抒己见,都对我们重启农资经营表示支持。二是在9月13日的党组会上,研究讨论《关于设立柳城合鑫农资有限公司的方案》,经会上讨论后统一决定:同意通过《关于设立柳城合鑫农资有限公司的方案》,同意成立公司,合鑫要牵头做好公司成立的下一步工作。三是在9月29日的党组会上讨论《柳城县合鑫农资有限公司章程》、《柳城县合鑫农资有限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成员组成》、《柳城县合鑫农资有限公司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会上原则上通过以上相关内容,但要求会后要根据会上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整改措施:(2)成立新的农资销售公司,开展农资经销、农产品购销等为农用服务项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2024年10月16日,已办理了柳城县合鑫农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二是印制了柳城县合鑫农资有限公司宣传册。三是完成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以及经营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四是在11月6日到南京参加了全国农资供会,到了区内外多家生产厂家参观学习并与全国知名企业近10家供应商达成合作意向。五是公司将在12月底前向多家知名品牌进货300吨以上,并通过送货下乡等方式直接销售给广大农户,截至目前,已进货99吨复合肥,同时已卖出10吨复合肥。
(2) 推进基层社服务“三农”工作难度较大。基层社“空壳”现象比较严重,存在人去楼空的衰落现状,很难履行为农服务的职责。
整改措施:(3)加强党组对服务“三农”工作的监督,分管业务股室的相关领导,不定期在党组会上汇报服务”三农“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4月7日党组会上分管领导许杰丽同志汇报我社农资保价稳供情况。二是在5月23日党组会上分管领导许杰丽同志汇报今年上半年以来我社社会化服务情况。三是6月12日党组会上分管领导许杰丽同志汇报农村寄递物流情况以及我社改造薄弱基层社情况。四是7月1日党组会上分管领导许杰丽同志汇报今年“十百千”工程申报情况。五是7月12日党组会上分管领导许杰丽同志汇报我社今年农村技成培训情况。
整改措施:(4)发挥供销系统优势,联合县残联、合作企业柳城县富泉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广大农民提高生产经营技能。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以来,我社依托供销系统内合作企业以及联合县残联通过集中开展培训班、就地考察等方式开展种桑养蚕技能培训、甘蔗种植技术培训、家禽养殖技术培训、农村电子商务等农村实用技能培训,培训人数达到1010人次。这些培训使广大农民掌握了各种农技技能,提高我县农民的农业技术水平,加快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的步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整改措施:(5)通过开展“十百千”工程培育创建工作、打造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目标任务,带动全供销系统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又好又快发展,持续提升为农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社今年申报了马山供销社和东泉供销社为百佳乡镇供销社;大樟村供销社、螺田村供销社和上火村供销社为千家示范村供销社。
整改措施:(6)通过举办20场供销大集产销对接活动,以促进消费、扶贫助农为宗旨,展示柳城供销系统农产品特色,实现助农益农,有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农产品经济发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社2024年以来共开展了近30场次的供销大集,其中柳城县专场12场次;三江专场4场次;融水专场2场次;柳江专场4场次;广交会3场次;柳州保利专场3场次。交易金额达到近200万元,有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农产品经济发展。
(3) 拓展经营服务领域不足。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效果不明显。用于“三农”服务的资金极少,为发挥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加快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作用。
整改措施:(7)党组要加强对业务股室的监督,业务股室要坚持以农民、 农业、农村发展需要为宗旨,从社会化服务方面着力拓展基层经营服务领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5月23日、8月21日的党组会上,分管领导许杰丽同志都汇报了我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二是我社多措并举着力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提质扩面。截至目前,我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完成47737亩次。主要做法是:我社动员基层供销社主动对接村“两委”组织农民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整合土地、集中连片、规模种植,推广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例如,我县龙头供销社农资经营网点以“供销社+合作社+农户”模式,利用无人机飞防技术为农户低空喷洒农药近1000亩,为防治农业病虫害发挥积极作用。在围绕种粮上,沙埔镇供销社承包旱改水土地种植水稻400亩,东泉镇螺田村供销社全托管旱改水种植水稻1500亩,共拥有9辆不同类型的农机,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为周边农户提供培土施肥、播种耕地、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1000多亩。
整改措施:(8)通过县供销合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管理的合作发展基金中拨付5万元支持太平供销社办公室院内的物资储备仓库维修改造,改造后的仓库可为本社开展社会化服务提供更好的场所,在全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1月11日的党组会上已通过同意从合鑫公司管理的合作发展资金中拨付5万元,从合鑫公司自有资金中补助2万元用于支持太平社仓库更新改造项目。在2024年11月22日已完成支付。项目建成后可为本社开展社会化服务提供更好的场所,在全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2、落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不够到位
(4)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有差距。在开展基层社升级改造中,未能恢复发展经营业务,完善服务功能,升级改造效果不明显。目前,多数基层社只有1-2人在岗,很难推进基层社发展壮大。
整改措施:(9)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在为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和创新供销合作社经营体系工作中,成立新的公司自主经营,每一个环节必须经党组会讨论决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6月12日的党组会上讨论是否召开农资经营大户座谈会,该农资大户座谈会在6月25日顺利召开,会上各个农资大户各抒己见,都对我社重启农资经营表示支持。二是在9月13日的党组会上,研究讨论《关于设立柳城合鑫农资有限公司的方案》,经会上讨论后统一决定:同意通过《关于设立柳城合鑫农资有限公司的方案》,同意成立公司,合鑫要牵头做好公司成立的下一步工作。三是在9月29日的党组会上讨论《柳城县合鑫农资有限公司章程》、《柳城县合鑫农资有限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成员组成》、《柳城县合鑫农资有限公司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会上原则上通过以上相关内容,但要求会后要根据会上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整改措施:(10)加快盘活开发基层社土地资产,增加基层社收入,计划今年将盘活洛涯社土地资产1宗,面积约4000多平方米,实现综合收益5万元左右
整改情况:已完成。柳城县供销社加强合作开发,织密盘活土地资产“一张网”。2024年以来,加快盘活开发基层社土地资产,把基层社改造建设与农资网络、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物流寄递体系、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一体推进,截至目前,柳城县供销社共盘活土地资产1宗,地址位于柳城县洛崖供销合作社老办公室(323国道公路边),面积约4000平方米,社有企业实现综合收益7.2万元。
整改措施:(11)合鑫公司联合太平供销社、东泉供销社、古砦供销社、农资公司以及一些基层社骨干成立农资股份公司,通过自营农资,带动基层社连动发展,努力实现自主经营目标,更好为农服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2024年10月16日,已办理了柳城县合鑫农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二是印制了柳城县合鑫农资有限公司宣传册。三是完成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以及经营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四是在11月6日到南京参加了全国农资供会,到了区内外多家生产厂家参观学习并与全国知名企业近10家供应商达成合作意向。五是现在正在与农业等几家银行协商办理企业贷款事项,为接下来的正式运营做好准备。
(5)创新供销合作社经营体系有欠缺。在深化社有企业改革中,职工薪酬、财务审计、重大投资融资等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指导社属公司创收不足,发展自主经营困难。如合鑫公司只有租金和管理费收入,支出较多,盈余很少。
整改措施:(12)加强党组对社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导,每年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社有企业经营管理事项不少于2次,形成指导意见。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创新供销合作社经营体系有欠缺,我社党组成员都非常重视,每人都对现有资产的利用以及能创造的效益,多方出谋划策,尽力去招商引资。为了更好的创收及打响供销社的品牌。党组对社有企业经营指导不少于2次,其中,7月12日党组会讨论了洛崖社地块出租问题,9月13日党组会讨论成立合鑫农资有限公司,并形成了指导意见,很好的指导了社有企业的发展。
整改措施:(13)完善社有企业管理制度,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社有企业发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过巡查组反馈问题,我社认识到制度上的落后与不完善,不能与时俱进,很好的促进供销社当下的工作。县社党组高度重视,重新组织修订了《柳城县供销社企业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柳城县供销合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柳城县供销合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广泛征求大家意见,不断完善制度上的内容,确保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有章可循。现县社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和合鑫公司合作发展基金使用管理规定在9月29日党组会上已过会通过,并于10月14日下发红头文件。
3、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够有力。
(6)执行社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到位。对部分社有资产管理不善,存在被群众侵占的现象。如洛崖苗圃地块。不分面积被群众占用多年,至今未能收回。东泉镇和平路一处商业地块被群众长期占用,未及时收回,造成该地块利用受阻,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措施:(14)加强党组对社有企业的监督,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内部审计工作,对社有资产进行全面排查梳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8月27日,党组制定出台了《2024年柳城县供销联社年度内部审计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从审计目的和依据、审计对象和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方式、工作程序和日程、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及要求等内容进行了强调,部署开展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对社有资产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截至目前,已完成对10个乡镇供销社和2社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审计出32个问题,形成审计报告12份,发出整改通知12份。
整改措施:(15)完善柳城县供销社社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好社有资产,对于存在被群众侵占的制定处置方案。洛崖苗圃地块制定好方案依法依规收回,东泉镇地块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依规收回。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社党组高度重视社有企业如何保值增值,对以后社有资产如何开发利用才能更好的适应当下发展的要求,县社党组组织重新修订了《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12月5日形成正式文件下发到各乡镇供销社、各社有企业和各股室。对于洛崖苗圃地块被侵占问题,县社党组也多次讨论研究,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洛崖苗圃地块已制定处置方案,2024年8月21日经与县土地局及测绘部门反映和协商,等群众收割完甘蔗之后再进行测绘工作。东泉镇和平路地块通过县社党组成员联合合鑫公司人员、法律顾问多次到侵占我社有资产地块群众家中协调、沟通以及解释政策,群众已自愿归还和平路地块,和平路地块收回后,我社为了充分利用地块价值和更好的对社有企业创收和发展,也对该地块进行了招租,最终该地块于2024年3月与柳城县科隆种养专业合作社签订了租赁合同,用于农产品烘干、农产品加工储存经营,很好的带动了当地农业发展。
整改措施:(16)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于执行社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到位问题,我社党组高度重视,资产是我社发展的基础,所以对资产的管理是不能马虎大意,不能让资产流失。我社党组充分运用交心谈心、提醒谈话等方式履行“一岗双责”,主管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或负责的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约谈提醒。各负其责,履职履责,确保社有资产的安全。针对社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我社主要领导已对分管领导谈心谈话或约谈提醒1人次,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或约谈提醒共1人次。
(7)落实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制度有差距。对合作发展资金监管不到位,未按上级要求设立专户管理,不分管理费未足额提取,存在被挪用风险。
整改措施:(17)加强党组对社有企业的监管,利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好制度的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8月27日,党组制定出台了《2024年柳城县供销联社年度内部审计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从审计目的和依据、审计对象和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方式、工作程序和日程、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及要求等内容进行了强调,部署开展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对社有资产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截至目前,已完成对10个乡镇供销社和2社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审计出32个问题,形成审计报告12份,发出整改通知12份。
整改措施:(18)制定合作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为加强对合作发展资金的监管,我社按照《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社实际情况,草拟了《柳城县供销合作联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于10月11日提交县社党组会讨论通过,并于10月14日正式下发发到各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要求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整改措施:(19)做好基金监管,设立专户管理,并按规章制度足额提取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巡查组指出的合作发展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我社党组高度重视,通过内部审计工作,仔细查看了合作发展基金的账户,并督促合鑫公司立刻整改。10月24日,合鑫公司已设立了合作发展基金专户,并按规则制度足额提取。
(8)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存在账实不符现象。对社属公司,基层社的资产(土地、房屋、门面等)没有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资产管理档案不健全,资产不明晰,历史债券债务未能全面理清。
整改措施:(20)加强党组对社有企业的监管,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查找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8月27日,党组制定出台了《2024年柳城县供销联社年度内部审计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从审计目的和依据、审计对象和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方式、工作程序和日程、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及要求等内容进行了强调,部署开展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对社有资产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截至目前,已完成对10个乡镇供销社和2社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审计出32个问题,形成审计报告12份,发出整改通知12份。
整改措施:(21)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和管理档案以及梳理好历史债权债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于巡查组指出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问题,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了合鑫公司及基层社人员认真对固定资产进行梳理,结合现场查看,确保不漏一处,做好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和管理档案。2024年8-11月,组织人员对全县供销社系统的社有资产进行了梳理和统计,包括资产位置、土地性质、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土地(房产)证号、经营状况等。截至目前,已完成对12个乡镇供销社和2个直属企业的社有资产的梳理和统计。二是梳理好历史债权债务问题。我社6个未改制基层社共欠社会保险费合计 945.20万元,我社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基层社解决社会保险欠费问题,2020年6月争取得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和社有企业社会保险欠费财政补贴资金69.3万元,2023年争取得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社会保险费欠费财政奖补资金42.74万元,2024年12月争取得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社会保险费欠费财政奖补资金16.15万元,共获得财政资金共计128.19万元,为6个基层社25名职工解决了历史社保欠费问题。
4、项目验收审核把关不严格。
(9)对项目验收审核不够仔细,项目的设计、施工、结算内容不一致性,存在未施工的内容在结算书中列出的情况。如太平镇综合服务站项目,钢架棚的钢管油漆未做,钢架棚的天沟未做等,但在结算书中均列有相关施工费用。
整改措施:(22)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监督落实。对今后每个项目的工作要求都要细化,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今后每个项目有序开展,吸取教训,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2024年8月21日、8月28日、10月11日的党组会上,对今年柳州市合作发展基金补助项目从申报到如何实施都进行了讨论。
整改措施:(23)举一反三,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近五年完工的项目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的9月11日,分管领导许杰丽同志组织业务股2名同志,财务股2名同志,到县社档案室调取了近5年的项目档案,进行了重新审核,审核的项目包含2019年马山综合服务站项目、2019年太平综合服务站项目、2019年古砦农合联项目、2020年太平综合服务社项目、2021年立富康得合作社示范社项目、2020年村级供销社建设项目、2019年云开地头冷库项目、2021年消费扶贫项目。
整改措施:(24)加强项目跟踪管理,要求原施工方补做未施工的内容或退还未施工内容的款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2020年柳城县太平镇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中,钢架棚的钢管油漆未做,钢架棚的天沟未做等,但在结算书中均列有相关施工费用等问题。我社加强项目跟踪管理,要求原施工方广西金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补做未施工的内容或退还未施工内容的款项。经与原施工方沟通协调,原施工方在2024年10月21日已退回该项工程费用8083.62元。
整改措施:(25)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强化项目监管,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为推动我社加强内部控制,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我社业务股草拟出了《柳城县供销合作联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于2024年9月29日提交党组会讨论通过,并于2024年9月30日把该制度下发到各股室、各基层社和各社有企业,要求各股室、各基层社和各社有企业遵照执行。
5、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
(10)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中。
整改措施:(26)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属,每年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今年以来,县供销联社党组分别于3月4日、9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年初专题会上认真总结上一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不足及存在问题,并研究部署今年的意识形态工作;年中的专题会上,主要是检查分析意识形态落实情况,并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和目标推进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县供销联社党组将坚持每年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措施:(27)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中。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7月20日《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中,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中。县供销联党组在今后每年的党建工作计划中,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开展落实。
整改措施:(28)县社班子成员要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本次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8月1日召开县供销联党组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列入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中。县供销联党组在今后每年的民主生活会中,坚持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部分列入对照检查材料中。
(11)未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
整改措施:(29)党组要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组织学习,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4月2日,在全系统干部会议上,分管意识形态的杨美君同志进行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并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颜色革命”等事例给干部上了一节意识形态教育课。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问题的巡察整改工作,8月20日,李日飞书记组织召开了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除了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学习,还于9月13日组织党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对我社今年下半年的意识形态工作作一个专题的研究部署。
整改措施:(30)调整完善县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9月13日,党组研究并通过了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成立了以李日飞、周关进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成员的分工,指导好今后的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措施:(31)党组书记对分管意识形态的领导开展提醒谈话,要求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完善相关工作的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9月9日,党组书记李日飞同志对分管意识形态的领导杨美君同志开展了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对照分析巡察指出问题的原因,研究问题整改措施,成立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明确大家的工作职责,要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组织学习,以党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完善相关工作的材料。
(12)抓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思路,舆情应对应急演练办法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32)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县委宣传部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实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党组高度重视,于2024年4月2日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2024年8月20日组织召开了柳城县供销联社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对意识形态巡察问题进行了整改部署,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实施。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党组会,专题研究了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讨论通过了《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通过了《柳城县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整改措施:(33)严格按照《柳城县供销联社互联网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柳城县供销联社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管理制度》《柳城县供销联社重大政策舆情风险评估制度和报备制度》等制度来做好本单位的舆情监测、舆情风险评估和舆情应急演练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制定了《柳城县供销联社互联网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柳城县供销联社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管理制度》《柳城县供销联社重大政策舆情风险评估制度和报备制度》,要求个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按照预案和制度,做好本单位的舆情监测、舆情风险评估等工作。
整改措施:(34)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判部署,上半年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专题分析会,平时有情况的及时研究解决。
整改情况:已完成。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研判部署,于3月4日召开了一次专题研究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柳城县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要求党组每年要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同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于7月12日和10月25日两次召开2024年度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对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并提出了相应的工作措施。
6、推进清廉建设力度偏弱。
(13)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在党组会上研究清廉建设工作偏少,在抓特色、抓亮点上用心用力不足。
整改措施:(35)党组加强学习,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县供销联社党组《关于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3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9月13日党组会议上,加强学习县供销联社党组《关于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大力推进清廉企业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家庭建设的实施方案》等3个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的责任、建设的目标任务、建设的方式方法、建设的时间步骤,以便进一步加大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力度。
整改措施:(36)根据中共柳城县委员会清廉柳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清廉柳城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要点(2024-2026年)》,研究制定《清廉供销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要点(2024-2026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柳城县委关于清廉柳城建设有关要求,聚焦“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目标,紧扣实施清明政治铸造、清廉政府打造、清正干部锻造、清朗社会营造、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提升等“五大行动”,精心组织实施清廉供销建设相关单元工作,推动清廉柳城建设全面提质增效。根据柳城县党委《清廉柳城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要点(2024—2026年)》,结合供销社实际,制定《清廉供销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要点(2024-2026年)》,并于2024年8月21日下发到各乡镇供销社、各社有企业和县社各股室。从今年起,县供销联社党组将利用3年时间,按照《清廉供销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要点(2024-2026年)》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清廉供销建设。
整改措施:(37)召开党组会议学习《清廉供销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要点(2024-2026年)》,进一步部署县供销社清廉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9月13日党组会议上,加强学习县供销联社党组《清廉供销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要点(2024-2026年)》,进一步部署清廉供销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
(14)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各清廉单元分管领导业务不够熟悉、掌握情况不全面,对如何开展清廉建设谋划不足。
整改措施:(38)党组要强化“一岗双责”深入人心,组织各班子成员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为强化“一岗双责”深入人心,我单位除了在9月13日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大家学习《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外,在9月29日班子会议上再次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通过学习,各班子成员对如何履行好“一岗双责”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整改措施:(39)主要领导对各分管领导开展“一岗双责”提醒谈话,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整改情况:已完成。充分运用交心谈心、提醒谈话等方式履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各自分管或负责的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约谈提醒,巡察整改反馈以来,我社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谈心谈话或约谈提醒共5人次。
整改措施:(40)压实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通过交心谈心、提醒谈话等方式,对分管股室和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提醒。
整改情况:已完成。充分运用交心谈心、提醒谈话等方式履行“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对股室负责人就各自负责的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约谈提醒,巡察整改反馈以来,我社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或约谈提醒共4人次。
(二)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够有力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5)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发现个别干部存在苗头性问题未及时教育处理,抓早抓小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41)召开党组会学习领会《中共柳城县委关于党委(党组、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和《中共柳城县委关于党委(党组、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负面清单》等文件精神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8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共柳城县委关于党委(党组、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和《中共柳城县委关于党委(党组、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负面清单》2个文件,进一明确强调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
整改措施:(42)严格落实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今年以来,县供销联社党组分别于3月4日、8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县供销联社党组将在今后每年坚持这一工作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43)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党组成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整改情况:已完成。今年9月,县供销联社党组书记分别与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分别从这次县委巡察反馈涉及各自分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他们分管领域易产生廉政风险的工作事项等方面进行谈话,提醒他们不但自身要做好廉洁自律,而且还要管好分管的科室和基层供销社,以及自己的亲属。
(16)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对分管的股室、企业、基层社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具有廉政风险的重点领域缺乏有效监督,未能及时打“预防针”,早防范、早警示。
整改措施:(44)研究制定《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为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自己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明确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进一步推动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风廉政建设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向前发展。我社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草拟了《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并于8月9日提交党组会讨论通过了该制度,同日印发给相关人员。
整改措施:(45)组织各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学习领会《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精神。
整改情况:已完成。精心组织集中学习《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分别于9月13日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大家学习,在9月29日党组会议上再次组织党组成员深入学习。通过学习,党组书记、各党组成员,县社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对如何履行好“一岗双责”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整改措施:(46)各班子成员就监督检查发现的一些廉政风险隐患问题,与相应股室(或二层)负责人谈谈话提醒。
整改情况:已完成。充分运用交心谈心、提醒谈话等方式履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股室负责人分别就各自分管或负责的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约谈提醒,巡察整改反馈以来,我社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或约谈提醒共11人次。
(17)抓内审制度落实不够有力。对下属公司监管不力,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浮于表面,避重就轻。
整改措施:(47)党组加强对内审工作的指导,专题研究内审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8月27日,党组召开了内审工作会议,对2024年的内审工作做了部署,会议通过了《柳城县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从审计的目的和依据,审计对象和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方式,审计程序和日程,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了说明,要求审计工作组严格按照《柳城县供销合作联社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开展工作。
整改措施:(48)成立内审工作专班。由专班负责内审工作,每年对下属机构进行审计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8月27日的内审工作部署会上,成立了2024年内审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日飞书记(监事会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杨美君(监事会副主任)、王珂(理事会副主任)任副组长,翁菊芳(办公室主任)、覃美双(财务股股长)等8人为组员。工作领导小组下综合组和审计组。综合组组长由翁菊芳同志担任,成员有韦巧清。综合组主要负责发放通知、制作有关资料、会议会务、工作保障等;审计组组长由覃美双同志担任,成员有秦小军、谢爱军、梁洪柳、吴太亮、李丽、叶小青等。审计组主要负责开展审查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规性、检查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撰写审计报告、其它与审计有关有事项。
整改措施:(49)对审计出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有主观原因的,要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通报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8月27日,党组制定出台了《2024年柳城县供销联社年度内部审计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从审计目的和依据、审计对象和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方式、工作程序和日程、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及要求等内容进行了强调,部署开展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对社有资产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截至目前,已完成对10个乡镇供销社和2社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审计出32个问题,形成审计报告12份,发出整改通知12份。对农资公司已经不用的账户还有余额资金的情况,内部审计组对合鑫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责成对农资公司的账户进行了核查,经过核实银行,该账户已于农资公司改制后取消,不存在此账户。
整改措施:(50)建立健全县供销社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加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了《柳城县供销合作联社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并于10月28日下发到各乡镇供销社、县社各社有企业和各股室,从总则、审计人员、审计职责和权限、审计程序、审计结果运用、指导和监督、责任追究、附则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通过每年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防止腐败的滋生,防患于未然。
(18)开展警示教育震慑作用不强。“以案促改”力度不足,警示教育作用不够明显,少数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为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骗取国家粮食补贴。
整改措施:(51)5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柳城县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我社原干部韦某同志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我社于2022年10-11月通过案件通报、警示教育以及以案促改专题会议等形式,举一反三,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自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来,我社没再出现过违法违纪案件。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我社于2024年5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社属企业共22人到柳城县国税局一楼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活动,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展历程展示,聆听讲解员廉洁奉公、一心为民造福的正面榜样事迹及观看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影响,滥用权力的反面典型介绍,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敲响了警钟。
整改措施:(52)7月1日,柳城县供销社党支部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全体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7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观看柳城县莫华严重违法案件警示录,通过观看警示录,党员干部的思想和灵魂得到了一次的洗礼,也为党员干部敲响了长鸣的警钟,提醒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守住党纪国法这条底线,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
整改措施:(53)8月27日,县供销社组织全体干部和合鑫公司全体员工到柳城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为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增强法治观念,2024年8月27日,我单位组织全体干部和社属企业全体员工等20多名干部职工到柳城监狱,接受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警示教育。此次活动为全社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法治警示课。
整改措施:(54)9月13日,柳城县供销社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以观看警示教育片为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目的是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9月13日,我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四楼会议室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中的真实案例,警示了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腐防变思想防线。2024年11月,组织开展廉政家访活动,按照单位“一把手”到班子成员家访,班子成员到分管股室家访,股室负责人到股室干部家访的要求,共开展廉政家访14人次。
2.派驻监督不够深入
(19)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对职能部门工作了解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55)加强日常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突出监督重点,列席供销社的党组班子会议,抓好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财政组加强对供销社的监督检查,我组分别于2024年3月4日、5月10日、8月9日、8月28日、12月6日列席县供销社的党组会共5次,于2024 年8月 20 日列席县供销联社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同时,开展了日常督查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突出了监督重点,抓好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于 2024 年 8月28日对县供销社及社有企业(合鑫公司)开展财务工作和,共检查出出差审批表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5个,督促整改5个问题,并要求供销社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20)对监督对象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在紧盯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方面监督监督不到位,对社属公司及已改制的基层社资金关注不够,未能及时发现资金使用负责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56)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主动约谈班子成员2次以上,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次以上。积极主动开展同级谈心谈话、廉政提醒工作。针对单位廉政建设和班子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用“一会三单一报告”及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单位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运用好“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主动约谈班子成员。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9月24日主动约谈班子成员,就加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等开展谈心谈话、廉政提醒,强化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二是开展专项检查。于2024年8月28日到县供销联社开展财务工作和违规吃喝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出问题 5个,督促整改5个问题;于2024年9月24、11月7日到县供销社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求整理完善整改工作台账,确保巡察反馈意见落地见效。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21)落实政企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到位。县供销社在机构改革后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但仍然占用下属公司“人、财、物”现象,不符合规定。
整改措施:(57)完善社有企业管理制度以及差旅等内控制度,确保企业有章可循。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过巡查组反馈问题,我社党组也认识到制度上的落后与不完善,不能与时俱进,很好的促进供销社当下的工作,我社党组高度重视,组织重新修订了《柳城县供销社企业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柳城县供销合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差旅报销管理办法》,更加规范的管理企业的资金和差旅填报,确保企业有章可循。
整改措施:(58)梳理下属公司“人、财、物”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制定好公司人员职责,梳理好公司办公用品,如有占用及时退还,制定好公司固定资产台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于供销社占用下属公司“人、财、物”现象,社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了党组会研究,逐项分析,根据公司的人员结构,重新制定了柳城县供销合鑫资公司岗位职责,并对人员职责进行了分工;对于“财”方面县社也进行了整改,原用公司的网络问题,现已改用政府统一的政务外网;同时县社和合鑫公司也梳理了办公用品,该清退的清退,明确办公用品权属,并制定了固定资产台账,让固定资产清晰明了。
(22)厉行节约意识不强。对公司供养人员管理不到位,聘用人员过多,导致公司职工工资、福利等费用支出较多,盈余较少。
整改措施:(59)加强党组对人事的管理,通过党组会讨论研究,分析公司人员结构。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于加强党组对人事的管理,党组经过对公司现在的工作业务情况前期的调查研究,党组会于10月25日讨论了合鑫公司人员结构问题,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工作情况,明确了公司职工的岗位职责。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人员结构和减少公司的费用支出,2024年10月20日,合鑫公司提出了解聘叶小青同志的请示,2024年10月25日,经县社党组会讨论,决定同意合鑫公司解聘叶小青同志。
整改措施:(60)加强人事管理,制定好公司人员职责进一步调整优化人员的使用结构。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公司供养人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社党组经过调查研究,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人员结构以及工作效率,组织重新制定了《柳城县供销合鑫资公司岗位职责》,对人员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确保公司高效、高质运行。
整改措施:(61)制定公司薪酬制度,规范工资、福利的正常支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过巡查组反馈问题,我社党组也认识到制度上的不完善,不能很好的规范公司的运行,县社党组高度重视,为了更加规范的发放公司职工工资、福利等费用,我社草拟了《柳城县供销社企业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在9月29日党组会上已过会通过,并于10月14日把《柳城县供销社企业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到各乡镇供销社社社有企业。《柳城县供销社企业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司的支出做到有章可循,很好的厉行节约意识,避免公司不必要的开支。
(23)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不严格。存在违规报旅差、发福利、发值班补助,违规支付工会活动经费、无函接待等情况。
整改措施:(62)党组要指导公司加强对“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的学习,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为加强公司员工对“三公”经费的认识,我社于9月13日组织公司员工学习了《干部职工中短途出差城市间交通补助报销管理办法》等制度,督促公司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
整改措施:(63)对“三公”经费进行排查,对违规报差旅、发放值班补助等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清退多发部分。规范公司活动经费使用,完善公司接待制度,做好接待登记。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于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社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财务人员对“三公”经费进行了排查,对违规报差旅、发放值班补助等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清退多发部分,并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同时党组于9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干部职工中短途出差城市间交通补助报销管理办法》,党组也要求合鑫公司严格执行接待制度,对每次接待的人员、事项进行好登记,使接待更加的规范和清晰透明,现合鑫已制定了接待登记表,对今年的接待进行了登记。
整改措施:(64)对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严把审核关。
整改情况:已完成。党组在“三公”经费使用上高度重视,充分运用交心谈心、提醒谈话等方式履行“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对公司负责人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约谈提醒。让公司负责人守好底线,正确的使用经费。2024年10月23日,我社分管对合鑫公司总经理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公司根据巡察组排查出来的问题,再认真开展自查,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切实消除廉政风险。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4)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在把方向、做决策上不够果断、犹豫不决,对重要事项久拖不决,议而不决,导致下属公司部分经费支出无依据,存在廉政风险。如下属企业职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8月在党组会讨论研究,至今仍然议而未定,导致企业职工的绩效奖励、伙食补助、加班补助等福利待遇发放无依据。
整改措施:(65)党组加强对《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的议事和决策规则》的学习,会前加强沟通,加强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于党组会的召开,党组成员都有了新的认识,个个高度重视,会前大家都会进行沟通,让大家知悉情况,确保党组会高效顺利的进行。在学习方面,党组于10月11日召开党组会组织大家学习了党组的议事和决策规则,明确了职责和程序。
整改措施:(66)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组织召开《柳城县供销社企业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及时制定颁发《柳城县供销社企业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方面,党组通过召开党组会学习了《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的议事和决策规则》,让党组成员更加的熟悉党组会的规则,以及明确自己的职责。我社草拟了《柳城县供销社企业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于9月19组织召开了柳城县供销社企业职工薪酬管理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了社有企业及各基层社主任的意见,于9月29日提交党组会讨论通过,并于10月14日把《柳城县供销社企业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到各乡镇供销社社社有企业。
2.干部管理不足
(25)落实平时考核工作不够到位。考核工作未过班子会讨论。
整改措施:(67)执行平时考核委员会评定考核结果后,提交县供销联社党组会议研究审定(从2024年第二季度开始)。
整改情况:已完成。7月25日,县供销联社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并审定县供销联社第二季度干部平时考核结果(已经单位平时考核委员会评审通过),最终通过考核结果。
整改措施:(68)修改完善《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干部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鉴于《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中有个别条款不再适合使用,以及部分人员有变动,我社修订完善了《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并于7月25日党组会先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于8月20日再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
整改措施:(69)切实按照《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操作程序来开展平时考核工作。有被考核人平时考核记实、民主测评结果、单位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党组会审评、考核结果公示。
整改情况:已完成。从2024年第二季度开始,县供销联社切实按照《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开展。
(26)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部分档案材料归档不及时,如个别同志任职中层,但其干部人事档案中未见相关任职材料。
整改措施:(70)加强党组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指导,组织人员开展相关制度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于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党组也认识到我们工作上的不足,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以及正常化、规范化,县社党组于10月31日组织了办公室和人事资产管理股人员进行了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整改措施:(71)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及时把中层干部任免文报组织部报备归档。
整改情况:已完成。为了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办公室和人事资产监管股对历年来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梳理,整理出未移交组织部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并于2024年5月份全部移交给组织部,完善了档案材料。
整改措施:(72)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情况:已完成。党组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上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与每个干部息息相关,事关干部的前途和工作的体现,务必要完善,不能存在纰漏。对此党组充分运用交心谈心、提醒谈话等方式履行“一岗双责”,2024年9月26日,我社分管领导对人事教育股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其认真梳理和查找问题,以后要及时整理和归档人事档案到组织部,确保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
3.基层党组织建设还需加强
(27)对机关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党组对“两优一先”工作未开展讨论推选。
整改措施:(73)狠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供销联社党组严格执行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度,分别于今年3月4日、8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整改措施:(74)研究制定《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干部推优评先办法》,今后的推优评先工作按照该办法来开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为规范开展推优评先工作,我社于2024年8月23日印发了《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干部推优评先办法》。
整改措施:(75)在今后上级党组织关于开展“两优一先”推选工作,县供销联社党组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推选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今后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开展“两优一先”推选工作,县供销联社党组将严格按照《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干部推优评先办法》来执行。
(28)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严格。个别领导干部剖析材料不符合要求,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用建议代替批评。
整改措施:(76)立行立改,从2024年8月1日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主民生活会开始,严格按照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程序步骤要求来开展。研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来开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中共柳城县委员会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中共十五届柳城县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县供销联社党组的反馈意见》(柳城巡发〔2024〕30号)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柳城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关于召开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二是明确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要求。三是主动认领问题,高质量撰写民主生活会材料。党组书记亲自起草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其他班子成员也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发言提纲。
整改措施:(77)党组书记严格审核把关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材料,特别是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剖析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对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审核把关,2024年8月1日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主民生活会班子成员的个人发言提纲在会前呈报党组书记审定,审定过关才能定稿,有效提高了民主生活会材料的质量。
整改措施:(78)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不能用建议代替批评,批评意见必须是真实存在问题和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从2024年8月1日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始,在会前已明确“不能用建议代替批评”的要求,2024年8月1日我社召开的柳城县供销联社党组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上,没有出现用建议代替批评的情况。
(29)支部建设不够规范。“第一议题”和“三会一课”自2019年以来均有不同程度缺漏。
整改措施:(79)党组加强对支部建设的指导,听取支部汇报巡察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汇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党组高度重视,于2024年8月9日,党组会审议柳城县供销联社党组关于《十五届柳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柳城县供销联社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草案),听取支部汇报巡察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8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后,于8月21日召开了党组会,研究推进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支部建设和巡察整改做出了指示和部署。
整改措施:(80)支委会研究巡察指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各支委职责,按职责开展好支部相关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9月10日,支委会研究部署县委第六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县供销社涉及支部工作问题的整改工作,指出了支部存在的问题,明确各支委的职责,要求各自抓好自己的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整改措施:(8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规定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之前由于领导变动,支委不全等各种因素,“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严格,支部建设不够规范,2022年起,支部狠抓规范建设,并于2023年获评“五星级支部”。截至目前,2024年已召开了8次党员大会,16次支委会,5次党课,开展了12次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措施:(82)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支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之前的第一议题学习偶有遗忘,或是没有放在会议第一时间进行学习,2024年,支部提高了政治意识,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每次的“三会一课”都把第一议题学习列入会议开展时的第一时间,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行传达学习。
(四)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方面
1.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整改措施不够有力,整改成效不明显
(30)管党治党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83)召开党组会学习领会《中共柳城县委关于党委(党组、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和《中共柳城县委关于党委(党组、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负面清单》等文件精神。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8月9日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共柳城县委关于党委(党组、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和《中共柳城县委关于党委(党组、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负面清单》2个文件,进一明确强调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
整改措施:(84)严格落实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今年以来,县供销联社党组分别于3月4日、8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县供销联社党组将在今后每年坚持这一工作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85)按照《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规定落实相关责任。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社目前已按照《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规定,要求党组成员和机关党支部委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党组将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真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31)管理企业不够严格,制度不够完善。
整改措施:(86)加强党组对社有企业的管理,党组每年对社有企业进行一次年度考核。
整改情况:已完成。党组通过对社有企业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公司的业绩完成情况,2024年9月2日我社印发了《2024年度柳城县供销合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结果运用等,同时也成立了以分管领导王珂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2025年1月6日,我社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合鑫公司进行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听取了合鑫公司总经理的自评汇报,同时考核小组也对合鑫公司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打分。
整改措施:(87)研究制定完善社属企业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员工考核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过巡查组反馈问题,我社党组也认识到社有企业制度上的落后与不完善,不能与时俱进,很好的促进社有企业当下的工作,社党组高度重视,在党组精心组织下,现已重新修订了《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柳城县供销社企业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柳城县供销合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奖励办法》。
(32)财务审核不够严格,干部职工出差违规填报旅差。
整改措施:(88)党组要加强对旅差管理制度的学习,规范旅差的填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社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学习差旅的补助标准和报销程序。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指出的旅差管理问题,2024年9月29日重新修改完善的《关于本社干部职工中短途出差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报销管理办法》,增加了中短途报销旅差审核规定,强化这个管理,先报批再出差,出差的同时要跟办公室报备,考勤表做好登记。
整改措施:(89)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柳城县差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违规报差旅予以纠正。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学习差旅的补助标准和报销程序,要求财务股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领导要对出差审批进行严格把关。
整改措施:(90)组织财务股对近年的旅差进行排查,举一反三,对违规的报账列出台账,予以清退。
整改情况:已完成。组织财务人员对之前填报的旅差进行举一反三的全面审查,对不合规定的填报予以纠正。对自查查出的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旅差费用,现已全部清退完毕。
整改措施:(91)加强对旅差等报账的审核,对财务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严把审核关。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8月16日,根据县委巡察组指出的“财务审核不够严格,干部职工出差违规填报旅差”问题,分管领导对财务股负责人进行了工作提醒谈话,要求财务部门认真对照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研究问题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财经管理制度,严格依规办事,加强监管。并财务股股长应当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排查工作,举一反三,研究措施、督促整改,规范供销社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把审核关,消除廉政风险隐患,对于违规填报的差旅,形成台账,做好清退工作。
整改措施:(92)修订完善出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按照先审批后出差;严格执行上班考勤和出差登记;执行每填报差旅制度;干部填报差旅首先由办公室对照考勤进行核实,然后由财审股检查审核填报材料是否齐全、报销科目是否符合、标准数额是否准确等,最后呈报主要领导审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9月30日,经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后,以文件形式下发了重新修订后的《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本社干部职工中短途出差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报销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按照先审批后出差;2024年10月18日,修改完善了《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上班考勤和出差登记;干部填报差旅首先由办公室对照考勤进行核实,然后由财审股检查审核填报材料是否齐全、报销科目是否符合、标准数额是否准确等,最后呈报主要领导审批。
(33)项目管理不够到位。整改过程中深挖根源不足,措施简单,举一反三不够。
整改措施:(93)加强党组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避免整改过程中出现敷衍了事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分管项目的许杰丽副主任在2024年9月3日,对负责项目建设的业务股股长乔荣芬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要求乔股长一定要提高认识,对我们巡察整改的问题,一定要按时间节点,逐项对照检查,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按时按质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94)由业务股拟出项目管理制度,对今后实施的每个项目,都要成立项目组,项目从申报到实施到结算,项目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把关,重重审核,切实把项目管理工作做实做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为推动我社加强内部控制,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我社于2024年9月30日制定出了《柳城县供销合作联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了项目立项、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算和决算等程序。二是针对今年的合作发展基金支持项目成立了该项目的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在2024年8月21日、8月28日、9月29日、10月11日的党组会上,对今年柳州市合作发展基金补助项目从申报到如何实施都进行了重重审核。
第三部分: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践行“两个维护”的“磨刀石”,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在后续的整改工作中继续保持集中整改期内的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精神做实做细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精准靶向发力,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持续用力抓好未完成整改以及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需要继续整改的问题,抓好跟踪落实;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持续贯彻执行,并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完善体制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
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长效整改工作,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推动发展打牢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柳城县供销社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727612346,邮政信箱:广西柳州市柳城县文昌路6号供销社办公室,邮编:545200,电子邮箱:lcxgxs2346@163.com。
中共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