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依据
1.《《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
2.《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国中医药发〔2007〕47号)。
3.《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
二、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2.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局统一样式的师承关系合同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满3年。
(二)申请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三、报名流程
每年的通知发布后,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到通知内的网站报名,申请师承出师考核的应在指导老师执业地所在县(区)报名,申请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在医术实践地所在县(区)报名。网报完成后根据通知要求将需提交的纸质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报名所在县(区)的卫生健康局审核。
四、考核内容
本考核由自治区中医药局组织,大纲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国中医药发〔2007〕47号)。考核结果由自治区中医药局统一公布,成绩通过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广西区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五、文件鉴别
本考核应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鉴别,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相关文件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5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桂卫规〔2018〕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桂中医药规〔20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