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资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制度本制度。
一、 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防汛、火灾、食物中毒、中暑药品、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二、 应急物资储备数量由工程部根据工程实际应急需要确定。
三、 工程部和后勤部要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落实经费保障,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
四、 工程部负责装订应急物资储备的具体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应急物资严禁任何人私自用于日常施工,只有发生突发事故方能使用。
五、 后勤部负责应急物资的保管、养护、补充、更新、调用归还、接收等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不变质、不变坏、不够用。
六、 应急事故发生时,由后勤部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调运,紧急调用时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确保运输畅通。
七、 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由工程部提出申请,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审核后重新购置。
八、 应急物资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工程部提出申请计划、主管领导签字、后勤部负责采购。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