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与规划
关于下达2021年春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补助经费公用经费资金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3-09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柳 州 市 柳 城 



城教字〔20218


关于下达2021年春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

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016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0164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校2021春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元(详见附件)。经费205教育支出”相关项,你校可按程序申请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是依据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表中各学校学生人数测算,并按一定比例下达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按照普通小学生每生每学期325元、普通初中生每生每学期425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学期3000元安排下达。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制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

二、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柳城县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制度,严格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挤占、挪用、浪费专项资金的行为。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实行政府采购。


附件:2021年春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柳城县教育局

      2021224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城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2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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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春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补助经费公用经费资金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1-03-09 11:16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柳 州 市 柳 城 



城教字〔20218


关于下达2021年春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

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016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0164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校2021春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元(详见附件)。经费205教育支出”相关项,你校可按程序申请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是依据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表中各学校学生人数测算,并按一定比例下达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按照普通小学生每生每学期325元、普通初中生每生每学期425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学期3000元安排下达。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制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

二、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柳城县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制度,严格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挤占、挪用、浪费专项资金的行为。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实行政府采购。


附件:2021年春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柳城县教育局

      2021224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城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2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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