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教通〔2020〕55号关于做好柳城县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柳 州 市 柳 城 县 教 育 局
柳城教通〔2020〕55号
关于做好柳城县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机关各股室(中心):
根据柳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柳城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范围
在柳城县管辖内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以下任意一顶条件:
(一)户籍在柳城县管辖区内;
(二)持有有效期内的柳城县居住证;
(三)在柳城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在读研究生;
(四)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且居住地在柳城的;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五)驻柳城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时间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柳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今年上半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一)系统开放时间:5月18日至8月12日(5月21日至6月6日网站维护,网站访问功能关闭)
(二)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6月11日至7月20日。
四、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20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广西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这部分人员必须对应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有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二)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地点。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11日—8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2.地点:每周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柳城县城东大厦二楼)综合2窗口受理(可乘5、6、7、8路公交车在城东大厦站下车即到)。其他时间在县教育局人事股受理。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户籍在我县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必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计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守在柳城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与受理。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原件,表格请到“柳州教育网”下载)。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有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城县人民医院。如需变更体检医院,须经柳城县教育局审核批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对比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
6.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相片1张,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告知及领取
(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
(二)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为2020年8月6日—8月15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三)领取地点:每周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柳城县城东大厦二楼)综合2窗口领取和其他时间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四)咨询电话:0772-700697。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必需双面打印,体检时带上体检表到指定的医院体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江区人民医院、柳城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二)申请人可关注我县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通告,按照我县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因错过申请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请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县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于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柳城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