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使用与困难资助
柳城教字〔2024〕1号 关于下达柳城县教育系统2024年单位预算批复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1-19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局属二层单位:

柳城县本级教育系统2024年预算已经柳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单位预算及预算绩效目标下达各学校,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组织收入计划。应完成预算收入2774.13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672.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1101.87万元。

(二)综合支出预算。总支出5112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027.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资金安排支出1098.8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

二、单位项目支出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单位预算项目支出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及部门整体支出具体目标详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的预算绩效模块经审核通过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网址https://59.211.206.34/)。

在预算执行中对照单位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批复的支出预算执行。

1.要按照批复的预算,结合学校年度工作,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和均衡性,并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其他一般性支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2.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数额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不得截留、挪用、改变项目或资金用途。因政策变化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按法定程序,报县教育局审核和财政部门批准。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要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方能按批准后的预算进行调整。

3.要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根据预算并结合收入进度,按批准的具体支出项目和数额执行;超计划收入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追加支出。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各学校按照《中共柳城县委办公室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城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城办发〔2022〕7号)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认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及时纠正目标偏差,确保各项工作按照年度计划、绩效目标和预算安排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以绩效自评结果为落脚点,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资金用使用效益,并按规定将绩效自评结果随决算同步公开。

(三)规范资产配置,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各学校配置办公设备和固定资产,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不得规避政府采购,也不得随意改变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要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有关规定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进行采购,规范资产配置管理。

(四)全面推进预算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柳城县财政预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柳城财政〔2020〕99号)等文件规定,请各学校自本预算下达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开。

附件:《柳城县2024年单位预算批复表》

               柳城县教育局

               2024年1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城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印发


柳城教字〔2024〕1号 关于下达柳城县教育系统2024年单位预算批复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4-01-19 09:40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局属二层单位:

柳城县本级教育系统2024年预算已经柳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单位预算及预算绩效目标下达各学校,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组织收入计划。应完成预算收入2774.13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672.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1101.87万元。

(二)综合支出预算。总支出5112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027.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资金安排支出1098.8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

二、单位项目支出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单位预算项目支出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及部门整体支出具体目标详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的预算绩效模块经审核通过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网址https://59.211.206.34/)。

在预算执行中对照单位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批复的支出预算执行。

1.要按照批复的预算,结合学校年度工作,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和均衡性,并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其他一般性支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2.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数额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不得截留、挪用、改变项目或资金用途。因政策变化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按法定程序,报县教育局审核和财政部门批准。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要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方能按批准后的预算进行调整。

3.要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根据预算并结合收入进度,按批准的具体支出项目和数额执行;超计划收入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追加支出。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各学校按照《中共柳城县委办公室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城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城办发〔2022〕7号)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认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及时纠正目标偏差,确保各项工作按照年度计划、绩效目标和预算安排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以绩效自评结果为落脚点,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资金用使用效益,并按规定将绩效自评结果随决算同步公开。

(三)规范资产配置,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各学校配置办公设备和固定资产,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不得规避政府采购,也不得随意改变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要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有关规定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进行采购,规范资产配置管理。

(四)全面推进预算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柳城县财政预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柳城财政〔2020〕99号)等文件规定,请各学校自本预算下达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开。

附件:《柳城县2024年单位预算批复表》

               柳城县教育局

               2024年1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城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