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使用与困难资助
柳城教字〔2023〕18号 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22年部门决算批复及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10-10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局属二层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柳州市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柳政办〔2017〕 113号)及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柳城财政〔2023〕 6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柳城县2022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和决算公开工作,现将工作布置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部门决算批复和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部门决算反映政府及其部门的收支活动,是部门预算执行的最终结果。批复部门决算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部门决算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是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做好决算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部门决算批复和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做好决算批复和决算公开工作。

 二、部门决算批复和部门决算公开的主体

 部门决算批复的对象是纳入部门决算报表编报范围的各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由县财政局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决算”的原则进行批复。根据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县部门决算公开的主体为县直各预算单位。

 三、部门决算批复和部门决算公开的程序

 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县财政局将按统一的部门决算批复格式向各主管部门批复决算,我局自县财政局批复本单位部门决算之日起15日内,依据县财政局批复的部门决算数据向所属各预算单位批复部门决算。同时,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外,我局应当自批复决算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决算;所属各二层预算单位在主管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决算。

 四、部门决算批复与公开的内容和要求

 (一)时间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决算草案经人大常委会批准之日起15日内批复各部门决算。县财政局将按统一的部门决算批复格式向各主管部门批复决算,我局自县财政局批复本单位部门决算之日起15日内,依据县财政局批复的部门决算数据向所属各预算单位批复部门决算。同时,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外,我局应当自批复决算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决算,所属各二层预算单位在主管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决算

 (二)公开内容要求。各预算单位要认真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加强部门决算说明的审核,规范报告文字表述,“该说明应说明,该解释应解释”,提高部门决算公开内容质量,切实做到“全面、真实、完整”。除涉密信息外,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分六部分:一是机构基本情况。本部门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二是预决算收支情况。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具体公开科目要求: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规定公开经济分类科目,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按规定逐步公开经济分类科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三是“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要求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分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四是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五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六是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需要强调的是,各部门按上述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1)开展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无相关内容的,也应该公开表样,并在表样中注明无相关内容,不得随意删减表格。文字报告与报表分开,将报表放置于文字报告尾部。

 五、部门决算批复和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要求

 各预算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充分认识做好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加大财政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切实做好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

 我局于2023年10月10日批复所属二层单位的决算,请相关单位在10月18日前做好决算公开材料(格式参考附件1)并交我局审核汇总,由我局将电子材料统一交到县财政局各分管业务股室。

 联系人:曾丽花;电话:7615501。


 附件:1.柳城县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参考格式)

       2.柳城县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委托书     

       3.柳城县2022年决算公开和批复参数资料

       4.关于进一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柳城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10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城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印发


柳城教字〔2023〕18号 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22年部门决算批复及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3-10-10 15:25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局属二层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柳州市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柳政办〔2017〕 113号)及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柳城财政〔2023〕 6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柳城县2022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和决算公开工作,现将工作布置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部门决算批复和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部门决算反映政府及其部门的收支活动,是部门预算执行的最终结果。批复部门决算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部门决算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是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做好决算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部门决算批复和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做好决算批复和决算公开工作。

 二、部门决算批复和部门决算公开的主体

 部门决算批复的对象是纳入部门决算报表编报范围的各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由县财政局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决算”的原则进行批复。根据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县部门决算公开的主体为县直各预算单位。

 三、部门决算批复和部门决算公开的程序

 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县财政局将按统一的部门决算批复格式向各主管部门批复决算,我局自县财政局批复本单位部门决算之日起15日内,依据县财政局批复的部门决算数据向所属各预算单位批复部门决算。同时,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外,我局应当自批复决算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决算;所属各二层预算单位在主管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决算。

 四、部门决算批复与公开的内容和要求

 (一)时间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决算草案经人大常委会批准之日起15日内批复各部门决算。县财政局将按统一的部门决算批复格式向各主管部门批复决算,我局自县财政局批复本单位部门决算之日起15日内,依据县财政局批复的部门决算数据向所属各预算单位批复部门决算。同时,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外,我局应当自批复决算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决算,所属各二层预算单位在主管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决算

 (二)公开内容要求。各预算单位要认真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加强部门决算说明的审核,规范报告文字表述,“该说明应说明,该解释应解释”,提高部门决算公开内容质量,切实做到“全面、真实、完整”。除涉密信息外,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分六部分:一是机构基本情况。本部门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二是预决算收支情况。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具体公开科目要求: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规定公开经济分类科目,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按规定逐步公开经济分类科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三是“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要求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分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四是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五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六是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需要强调的是,各部门按上述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1)开展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无相关内容的,也应该公开表样,并在表样中注明无相关内容,不得随意删减表格。文字报告与报表分开,将报表放置于文字报告尾部。

 五、部门决算批复和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要求

 各预算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充分认识做好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加大财政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切实做好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

 我局于2023年10月10日批复所属二层单位的决算,请相关单位在10月18日前做好决算公开材料(格式参考附件1)并交我局审核汇总,由我局将电子材料统一交到县财政局各分管业务股室。

 联系人:曾丽花;电话:7615501。


 附件:1.柳城县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参考格式)

       2.柳城县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委托书     

       3.柳城县2022年决算公开和批复参数资料

       4.关于进一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柳城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10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城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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