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2年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以来,我局围绕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迈出新步伐。我县环境质量持续良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实现“六连优”。现将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凝心聚力,“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
2022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7天,较2021年增加8天,优良率达92.3%;细颗粒物(PM2.5)日平均浓度为30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3.23%;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浓度为4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6.52%。PM2.5、PM10浓度均值均为近三年最低水平,圆满完成柳州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改善目标。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质量Ⅲ类标准,融江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凤山糖厂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质量Ⅱ类标准。
1.实施精准齐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印发实施《柳城县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持续推进固定源污染治理。继续按2021年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排查和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配合做好原上报企业名录表格基本信息核对和梳理等工作,我县涉改的VOCs企业6家,目前已全部完成问题整改。推进秸秆禁烧管控。强化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秸秆禁烧宣传引导、网格化监管、污染天气应对和禁烧管控攻坚工作;及时完善秸秆禁烧运行机制,2022/2023年榨季秸秆禁烧网格化清单式管理台账已完善并上报备案,2022年23.7万元市级秸秆禁烧奖补资金已拨付位,配合铁塔公司完成了市级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平台模式升级;积极寻求秸秆禁烧和利用工作突破,找出糖料蔗种植集中区域甘蔗干叶离田新方式和模式。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对县城及周边承接喷漆业务的汽车维修厂进行摸底调查,涉及喷涂业务的汽修厂共有16家;申请市局协助对河西、沙埔和四塘工业片区,城区主干道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等处开展VOCs走航监测;强化部门联动,认真开展14次PM2.5或臭氧污染天气应对,预警有污染风险的天数是42天,保良35天。
2.强化防治和监管,保障水质持续达标。印发实施《柳城县2022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监管。对县级、乡镇级和农村“千人以上”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整理归纳,完成区级及国家级系统填报;完成2021年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上报。推进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印发实施《柳城县柳江流域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开展国考断面所在地及上游排污口排查和溯源,形成清单上报;协助市局委托的第三方公司开展县城建成区和乡镇区域入河排污口、雨水口和雨污混排口的排查,已形成排查结果,存在异常的县城建成区排口已纳入柳江流域水环境整治问题清单一体推进。
3.监测排查结合,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印发实施《柳城县2022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完成涉及我县地下水建井数为15个点位地下水监测井建井工作。督促5家重点监管企业(含今年新列3家)开展土壤隐患排查及土壤与地下水监测工作。开展2022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基础信息排查。联合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审批、乡镇政府等多部门对辖区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实施现场检查。
(二)强化监管,生态环境安全防线持续筑牢
1.推进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督察组交办全部信访件的销案材料收集和网上公示工作。印发实施《柳城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22年需完成的28个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且销号材料已于网上进行公示。
2.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季度性隐患排查。每季度针对危化品、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涉高浓度废水废液、涉含油废水、涉铊等企业开展专项排查,共出动人员252人次,排查企业105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存在的环境隐患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紧盯重点企业,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重点节日及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县环境安全。2022年,我局共接到投诉411起,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办结率100%。辖区全年未出现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落实日常监管及专项环保行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年共抽查企业203家,并按要求每季度公示抽查结果。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共抽查17家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其中14家达标,3家基本达标,对涉危险废物企业下达13份《关于环境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书》,6份《关于环境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存在问题的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对我县20家医疗机构使用射线装置、4家使用放射源情况进行逐一排查,督促10家医疗机构完成13个隐患问题的整改。
(三)强基固本,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不断夯实
1.有效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完成涉市级绩效考核的7个行政村农村资源化利用相关材料的收集。推进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申报材料通过自治区专家审核。该项目涉及9个乡镇,33个自然屯共28套污水设施,估算总投资为3399.85万元,受益人口为15568人。谋划2023年农村污水项目申报,包含寨隆镇的整镇推进、示范乡镇古砦乡以及河流周边村屯等作为重点建设农村污水项目,该项目覆盖6个乡镇,17个行政村,预计共建设48套污水设施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申报项目资金约4000万元。完成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涉及古砦乡独山村6个屯、云峰村1个屯和社冲乡西盘龙屯(二期)为项目建设村屯,项目资金预算约920万元,已入项目库。我县2022年3个示范村污水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并投入试运行,项目资金总拨付率为100%。
2.有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印发《柳城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2年工作方案》,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生物多样性宣传、“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等6场宣传活动,开展1次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强化环保宣传信息报送,今年以来,共向各类平台投出政务信息41篇,累计被各平台录用30篇45次,其中市级平台录用26次,县级平台录用19次。积极申报古砦乡稻花飘香旅游区创建2022年广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并获得命名。
(四)主动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做好环保服务工作。开展排污许可证提质工作。督促指导71家企业全部完成排污许可证2021年度执行报告填报工作,并对2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年报规范性进行审核,2022年排污许可证季报、年报完成率100%、审核率100%。做好环境统计工作。指导50家企业完成2021年环境统计年报填报,审核率100%,提交率100%;2022年53家企业环境统计季报、年报审核率、提交率均为100%。
2.认真谋划EOD项目工作。推动EOD项目谋划申报,县政府已与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就我县EOD项目申报和实施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已基本完成项目前期资料收集,正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3.深入开展“帮企减污”工作。开展99家企业帮扶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供政策指导、法律宣传、咨询等服务。指导24家列入柳州市清洁生产审核清单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面排查畜禽养殖环境问题及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畜禽养殖环境污染专项帮扶工作。服务六塘化工园区兴达化工等招商重点项目环评评价范围涉及跨界问题。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处置的指导,对企业进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培训。
(五)注重创新,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2022年来,共召开支部大会5次、支委会14次、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党课教育4次、主题党日活动15次。积极打造“清廉环保·生态惠民”的清廉机关廉政文化品牌,创新廉政教育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了“庆祝建党101周年喜迎二十大”暨“清廉家风润万家”读书交流活动、“以茶话清廉 颂歌献给党”为主题的庆祝“七一”建党活动、“党建互联共建 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党日活动等,营造了崇廉尚洁、遵纪守规的浓厚氛围。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意识形态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全年消除舆情8起。2022年,我局荣获柳城县“五星级”清廉机关和“五星级”党支部表彰。
二、存在问题
(一)甘蔗榨季期间秸秆禁烧管控压力较大。一是村屯级网格员履职主动性不强,现存的村屯级网格员均为兼职,从事禁烧管控无专门的报酬和收入,其大多数家中均种植有甘蔗,甘蔗砍收后留田的秸秆也需处置,基于同理心态,其秸秆禁烧监管的工作比较被动;二是柳城暂未找到一条符合实际、适用和有效的秸秆综合利用之路,受资金、地形地貌、种植模式、砍运方式、运输距离等因素影响,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局面暂未能完全打开,秸秆禁烧管控压力较大。
(二)环境监管制约问题。一是我县木材加工企业数量较多,部分企业VOCs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由于疫情原因,部分木材企业对VOCs治理相对缓慢。二是个别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标准提升改造以及设备联网工作出现滞后现象。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坚决严抓污染防治。一是持续加强甘蔗榨季期间秸秆禁烧管控。牵头组织开展2022/2023、2023/2024榨季柳城辖区甘蔗等秸秆禁烧管控,强化部门联动,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取得积极进展。二是配合推进2022年度糖企包干处理蔗叶试点工作。配合县糖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局,以及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推进糖企包干处理蔗叶试点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完成2022年2万亩的试点任务目标。三是继续推进柳江水环境专项整治。牵头组织和推进辖区内柳江流域水环境专项整治,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柳城县柳江流域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的分工,积极推进各整治项目的包装和实施。四是持续跟进15个点位地下水监测井的后续工作,做好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督促工作,监督管理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二)持续加大生态执法监管力度。持续跟踪第一轮交叉帮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完成整改任务。结合日常环境监管,抓好企业环境安全整治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正面执法清单执法检查,开展涉铊、畜禽养殖、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等专项行动。督促自动监测未联网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相关工作。
(三)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措施整改。狠抓中央督察整治不放松,强化中央督察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力度,压实各级各部门整改责任,确保严格按时间节点落实整改。
(四)持续提升生态环保基础和服务保障。一是优化完善2023年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申报工作。计划2023年年初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中央项目库系统。二是督促企业完成自行监测,指导企业规范性填写排污许可证执行季报、年报,指导企业规范性填写生态环境统计季报、年报,确保提交率、审核率达到100%。三是扎实推进2023年清洁生产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列入2023年清洁生产名录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评估。
(五)进一步提升生态环保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站位,培养敢于碰硬的职业素养,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区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特别是一线人员的履职能力。强化环境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能力,锤炼执法铁军。
(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绿色发展。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保优目标责任制,保持水质前列,人居环境持续良好”的强大动力,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减少重污染天气。统筹产业结构调整、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积极探索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加快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