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和规划
柳城政发〔2021〕29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24


柳 城 县

人民政府文件

  

  

柳城政发〔2021〕29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1122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柳城县人民政府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2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2

  

(一)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2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成效显著 5

  

(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6

  

(五)环境治理体系、能力不断加强 7

  

(六)“十三五”规划实施完成情况 7

  

第二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 9

  

(一)生态环境质量还需提升 9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依然严峻 10

  

(三)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善 11

  

(四)农村人居环境还需提升 11

  

(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12

  

(六)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仍需完善 12

  

第二章 “十四五”期间面临的形势 14

  

第一节 生态环境发展机遇 14

  

(一)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14

  

(二)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扎实 14

  

(三)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15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 15

  

(一)环境约束趋紧逐步凸显 15

  

(二)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16

  

(三)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待提升 17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 19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9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9

  

第三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21

  

(一)规划范围 21

  

(二)柳城县概况 21

  

(三)规划期限 30

  

(四)规划目标 30

  

(五)规划指标 30

  

第四章 重点任务 34

  

第一节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建广西公园城市 34

  

(一)推动大美柳城绿色发展 34

  

(二)推进四大结构调整 36

  

(三)大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38

  

第二节 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39

  

(一)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39

  

(二)强化污染源治理和监管 39

  

(三)加强良好水体的保护,完善环境监测网络 40

  

(四)严格环境准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41

  

第三节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41

  

(一)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41

  

(二)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 42

  

(三)强化城乡大气污染防治 43

  

(四)加强非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43

  

第四节 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减少噪声扰民问题 44

  

(一)强化噪声污染防治 44

  

(二)加强噪声治理监管 44

  

第五节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确保安全处置 45

  

(一)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 45

  

(二)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45

  

(三)安全处理处置危险废物 46

  

第六节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加大土壤保护力度 47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47

  

(二)严控工矿污染 47

  

(三)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48

  

(四)严控农业污染 48

  

(五)开展污染治理和修复 50

  

第七节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51

  

(一)加强辐射监管能力建设 51

  

(二)完善辐射应急体系 51

  

第八节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 52

  

(一)加强生态空间管控 52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53

  

(三)强化生态系统修复 54

  

(四)全面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 54

  

第九节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55

  

(一)全面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55

  

(二)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56

  

(三)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57

  

第十节 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58

  

(一)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执法 58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59

  

(三)加强和规范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60

  

(四)加强环境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 60

  

第十一节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61

  

(一)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 61

  

(二)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体系 62

  

(三)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62

  

第五章 重大工程与投资 64

  

第六章 保障措施 65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65

  

第二节 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65

  

第三节 加大环保资金投入 66

  

第四节 强化科技支撑 67

  

第五节 完善实施评估 67

  

第六节 加大环保宣传,鼓励公众参与 68

  

附表 重大工程项目表 69

  

  


  
  

  


  
  

  

  前言

  


  
  

  

“十四五”规划是我国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科学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对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柳城县“八大战略”再深化、改革创新再深入,全力推进“三建设一融入”进程,加快打造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拓展区,奋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广西公园城市,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共柳城县委员会关于制定柳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柳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科学制定《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对柳城县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融入柳州北部生态新区,打造现代休闲生态田园城市,进一步提升柳城县的生态魅力、都市魅力和人文魅力,加快打造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拓展区、奋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广西公园城市,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相关专项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本规划的要求。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十三五”以来,柳城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打赢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四五”时期是柳城县乘势而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既是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也是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更是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一、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生态创建持续领先。柳城县始终坚持以创促建,取得丰硕成果。2018年获得柳州市第一批自治区级生态县命名。截至2020年,全县获得命名生态乡镇8个,自治区、市级生态村77个;全县创建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4个,市级示范区2个、县级示范区9个、乡镇示范园41个、村级示范点133个。

  

生态空间布局全面优化。积极落实《柳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划定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原则清单,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形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柳城县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生态空间布局得到全面优化。

  

生态保护修复取得重大进展。完善“村收镇运县处理”垃圾收运体系,共建成12个乡镇垃圾中转站、8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微生物水洗分解处理中心,农村环卫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健全河长制,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307名,实现全县306条大小河流河长全覆盖,清理整治河库“四乱”问题154个,融江河道非采得到有效治理。划定县城和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9个,城镇垃圾、污水全部实现集中处理。深入推进“绿满柳城”等生态工程建设,森林覆盖率达50.26%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水污染防控稳步实施。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引领,构建新治水架构。通过开展融江、龙江流域环保专项行动,强化工业园涉水企业监管和防范;着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实施加油站双层油罐更新改造;推广养殖场高架床+微生物养殖模式促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举措,流域水污染得到遏制,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优。截至2020年,柳城县国控断面水质均达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县主要河流水质全部满足水功能区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不断加强。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转变发展方式和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涉及大气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积极推进现有企业清洁生产,全县重点排污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严格实施锅炉新标准,淘汰10/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对现有35/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烟气进行脱硫脱硝改造,重点对柳城县三家制糖企业锅炉进行脱硝、低氮燃烧、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等污染防治措施,有效降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加强电力、制糖、化工、生态肥等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加快清洁能源推广使用,狠抓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强化秸秆焚烧管控。2020年,柳城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9%

  

土壤污染防治夯实基础。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导向,完成辖区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是加强辖区内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的管理;二是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调查;二是完成15家企业工业园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三是核实县域内土壤采样地块清单信息,将6家涉重金属、化工企业列入污染地块采样清单;四是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的检查,督促企业完善“三防”措施,防止污水造成土壤重金属污染;五是对全县12个乡镇共48个涉镉等重金属重点区域开展排查,未发现有村屯周围发生涉重金属的环境污染事件。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不断完善。一是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逐渐完善“村收镇运县处理”垃圾收运体系,共建成12个乡镇垃圾中转站、8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微生物水洗分解处理中心,农村环卫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二是贯彻“三依托一加强”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好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工作。三依托信息系统平台实现23家产废单位纳入系统监管;四是加强联合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20年共查处2起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序推进。“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三清三拆”行动,清理村庄禽畜粪便411.95吨;规范禽畜养殖211处;清理村庄道路障碍物规范车辆停放446处;整理村庄和房前屋后建筑材料、农具、柴草杂物规范堆放7552处;清理村庄及周边池塘188个;清理村庄及周边沟渠淤泥689处;清理村庄及周边漂浮物389处;清理村庄及周边障碍物384处;清除村庄的黑臭水体179处;拆除村庄及周边的乱搭乱盖355处共14928㎡;拆除村庄及周边的违法建筑34处共6300㎡;拆除非法违规广告、招牌1150个;统一规范广告、招牌标准196个;拆除农村危旧房902栋共91163.82㎡;拆除农村废弃猪牛栏197座;拆除农村露天厕所茅房23座;拆除农村废弃建筑“残垣断壁”306处。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成效显著

  

柳城县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抓手,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针对重点指标、重点源头、重点环节、重点时段,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围绕抓好污染防治攻坚,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实施污染物减排项目,坚决整治“散乱污”企业,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施关停,“十三五”时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完成柳州市下达的减排任务。

  

  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柳城县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乡镇水厂改造工程128处,受益人口10.21万人,有效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4处;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9个,城镇垃圾、污水全部实现集中处理。

  

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出水标准由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处理规模由2万吨/天提扩容至4万吨/天,总配套污水管网9.43公里。建成东泉镇(600/天,配套管网3.5公里)、沙埔镇(800/天,配套管网3.4公里)、龙头镇(500/天,配套管网2.29公里)、凤山镇(800/天,配套管网4.08公里)、六塘镇(500/天,配套管网8.60公里)、冲脉镇(400/天,配套管网3.30公里)、太平镇(600/天,配套管网4.86公里)、寨隆镇(500/天,配套管网2.86公里)、马山镇(300/天,配套管网3.91公里)共9个镇级污水处理厂,总污水处理规模达到0.5万吨/天,配套管网36.8公里,实现污水处理厂建制镇全覆盖。

  

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建设。印发《柳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实现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纳入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加快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步伐。

  

  五、环境治理体系、能力不断加强

  

认真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十三五”期间,柳城县全力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攻坚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问题。积极响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号召,开展执法大练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实施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狠抓环境执法工作,对污染源实施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及时发现、纠正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以帮扶服务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开展点对点、一对一帮扶,主动下沉企业“问诊”,深入车间实地“把脉”,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治污水平,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消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大力开展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十三五”期间,柳城县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耳目”和“哨兵”职能,多措并举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重点开展日常监测、特殊时段监测、执法监测等“三领域”监测;强化“三个库”建设,夯实监测基础;聚焦“三平台”管控,强化风险防范。

  

  六、“十三五”规划实施完成情况

  

柳城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指标包括环境质量改善指标、总量控制指标、污染治理指标、风险防范指标、生态保护指标、生态公共服务指标共418项,其中,约束性指标6项,指导性指标12项;均提前完成指标。

  

5-1 柳城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类别

序号

指标

2015年指标值

2020年指标值

指标完成情况

总量控制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吨)

5080

达到柳州市要求

完成

2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吨)

1511

完成

3

氨氮排放总量(吨)

704

完成

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吨)

1472

完成

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指标

5

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6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7

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

100

100

100

8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80

85

87.6

9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5

95

100

1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75

80

86.2

11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100

100

100

12

规模化畜牧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贮存和废水处理设施比例(%

80

95

96

生态保护指标

13

森林覆盖率(%

43.3

45

50.26

14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0.0255

0.03

0.03

15

自治区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万亩)

72.16

72.16

58.85

16

林地保有量(万亩)

145.8

147.4

141

监管能力

17

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达标率(%

100

100

18

县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

100

100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

  


  

  

柳城县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与生态环境保护需求之间仍处于相互矛盾关系,面对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日益增长的资源、能源需求和污染排放潜力,维持并继续提升环境质量、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日益艰巨。快速化发展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累积、集中爆发,生态环境问题复杂化、综合化,给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带来诸多难题,生态环境治理技术与管理模式亟待创新。

  

  一、生态环境质量还需提升

  

柳城县整体大气环境质量持续良好,2020年度,柳城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三项指标均为2018年建成自动监测站点以来的最优值,且均达到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同时PM10PM2.5两项指标第一次全面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但仍需警惕已达标项目的反弹。此外,其他未列入环境空气污染物考察指标的大气污染物如挥发性有机物,作为臭氧和细颗粒物的重要前体物质,也有待完善监测体系和防控机制。目前,柳城县未开展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碳排放情况处于未知状态。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等部分扬尘污染源点多面广,极易反弹;秸秆离田和就地利用难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常态化管理还不到位,秸秆禁烧工作在制度建设、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不少短板;砖瓦行业污染治理提升改造已基本完成,但由于企业技术、管理能力不足,存在个别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现象,企业治理设施运营不稳定,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监管存在一定困难;工业类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水环境治理工作仍需持续投入。“十三五”以来,柳城县水环境保护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柳城县境内融江部分支流水质仍存在超标现象。如2019年支流保大河、东泉河等融江主要支流水质为地表水Ⅳ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和总磷。保大河大埔镇段有2处回水湾,回水湾区水质变差、水葫芦丛生。工业污染、城镇污染、农田面源污染是保大河、东泉河水质变差的主因。

  

柳城县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状况的监测监管工作尚未开展。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依然严峻

  

主要污染物持续减排工作难度升级。柳城县“十三五”时期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随着减排工作的持续推进,柳城县的减排潜力日益缩减,减排工作进入攻坚期,不断约束的减排目标与经济增长和城镇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面对自然扩散条件差和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公路运输结构、工业排放总量大等因素的制约,柳城县未来污染物持续减排难度高、减排工作依旧艰巨。

  

  三、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善

  

(一)县城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不完善

  

县城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为103.7%,超负荷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存在管网破损、淤积、雨污混接等问题,急需评估并确定修复方案。柳城县城区污水管网尚未实现全覆盖,老城区较多老旧合流管道无法实现雨污分流改造;部分已建污水管网尚未完成全路段清淤及检测,部分管网出现腐蚀、破裂、变形、沉降等问题,需及时更换破损管网,新增截污干管。

  

(二)固废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

  

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仍需扩容改造。产危废企业散而小;柳城县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经营类别单一,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外地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农村人居环境还需提升

  

(一)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还需加强

  

柳城县部分地区农村污水收集系统尚不健全,缺乏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未有效运维的情况。

  

(二)农业面源污染依旧存在

  

柳城县畜禽养殖场总体标准化、规模化水平程度不高。部分水源地周边两侧存在桉树和少量的蔬菜耕地,施用的化肥、农药会通过降雨径流进入水源地,尤其是桉树和蔬菜耕地种植在山坡上,化肥、农药流失率相对更高。

  

  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一)土壤污染形势严峻

  

相比大气和水环境的污染防控工作,土壤污染防控工作起步较晚,柳城县重金属污染土壤现状底数尚不清楚。同时,由于自然条件等客观原因,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历史原因,历史遗留危险废物风险较大,关停企业遗留的一批含砷、镉、铅等重金属废渣的废弃厂址也存在很大的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难度高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基础薄弱。土壤污染防治涉及范围广、投入大、见效慢,然而目前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在技术支撑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上却较为薄弱;目前,土壤污染防治也尚无成熟的经验模式,各项工作需要不断尝试和探索,这使得柳城县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面临巨大的困难和挑战。同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部门众多,如何在各领域各层面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各部门的联合工作能力,也是保障土壤防治工作有效实施的重要问题。

  

  六、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仍需完善

  

(一)环保执法力量仍有不足

  

现有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偏少,监管任务重、环境风险大;缺乏部分应急救援装备,不能较好满足现场监察执法及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需求;环保系统内部监管力量未能高效整合,环境监测数据未能有效用于现场执法监管,精细化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二)环境监管能力尚不健全

  

柳城县土壤环境质量的监管能力依然薄弱,土壤治理和修复的经验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土壤安全利用工作仍处于初期阶段;新时期各类环保问题复杂糅合,相关部门环保职责尚未厘清理顺,涉及多部门的环保问题未能根本解决,权责不明难以实现长效管理;环保监管对象面广量大,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要求不断提高,环保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网格化监管体系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未能达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标准。

  

  第二章 “十四五”期间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生态环境发展机遇


  

  一、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生态文明体制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2020年是“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好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柳城县已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阶段性目标,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保持高战略定位,为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标定航向;党的十九大提出“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这一战略目标,为柳城县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柳城提供政治保障。

  

  二、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扎实

  

柳城县生态环境本底优良,“十三五”时期,柳城县境内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国控断面水质达到III类水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9%PM2.5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明显提升;固废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比例达95%以上,不存在矛盾突出的全域性环境问题;随着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入和环保督察的深入,柳城县干部和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有很大提高,部门联动机制执法有很大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队伍不断壮大,监测、执法能力手段不断升级。这都为柳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协调解决局部环境问题和防范环境风险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三、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进入“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进一步提升、工作重心逐步转变、工作内容逐步深化,必须尽快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2020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等具体工作任务,为柳城县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提供根本保障。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

  

  

  

一、环境约束趋紧逐步凸显

  

“十三五”期间,柳城县环境质量持续优良,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均位于全自治区前列,随着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的深入推进,污染物的排放得到明显的控制与改善,污染减排的空间逐渐变小。“十四五”时期,柳城县实现环境质量“好中向优”的目标任务将更加艰巨。柳城县作为柳州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局部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亟需提升水源涵养能力。柳城县亟需精益生产方式、提高技术水平,提升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水平,避免经济发展造成的环境污染。

  

  二、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更多,肩负的压力更大。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大气污染治理仍处于初级阶段,城乡社会面源污染管控能力不强;移动源污染管控难度大;臭氧污染逐步显现,各区域臭氧形成机制差异较大,且目前防控手段不多,臭氧防治问题日益突出。

  

(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面临较大挑战

  

“十四五”期间柳城县将新增1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柳城县城镇、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农业农村污水治理亟待加强,“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仍未得到全面整治,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巩固地表水水质保持全国前列的压力加大。

  

(三)土壤污染防治难点较多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技术难度高、资金需求大、周期长,污染土地责任主体无力承担污染状况调查及治理修复费用,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项目难以在短期完成和见效。

  

(四)固体废物管理难度大

  

城市生活垃圾未实现分类收集处理,缺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所,柳城县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经营类别单一,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外地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仍需扩容改造。部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途径较窄、技术不够成熟。

  

(五)一些矿产资源还未能得到有序、合理开发

  

一些区域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土壤、地下水、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生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三、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待提升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2019年到2021年,利用三年的时间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再利用2022年一年的时间,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随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大格局”日趋成型,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格局突出。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日益增大,柳城县工业园区企业现有环境管理能力相对不足,污防技术较为欠缺,急需增强“环保管家”力量,实现环境治理监管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实现双赢。202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环境治理各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积极性全面提升,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形成。柳城县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跟过去比有很大的提升,但是距《实施意见》目标仍有较大差距,深推做实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落地存在一定压力。柳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监管机制、交流培训机制、宣传推广机制、激励机制和人才引进机制有待健全完善;区域协同联防联控联治机制仍需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能力亟待增强,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有待提升;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题词精神,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坚持“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农业兴县、文旅活县”和“工业化战略、城镇化战略、生态引领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思路,以柳城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优化绿色发展方式,统筹污染治理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严防重大环境风险,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绿色、特色、协调、宜居”的理念,全力推进“三建设一融入”进程,全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公园城市,争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

  

  
  

  

    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基本理念,严格遵循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思路,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以生态环境优化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优化、不能恶化。

  

二、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

  

坚持把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对薄弱环节予以关注,加大水、大气、土壤、生态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力度,优先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力争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与人民群众感受相一致,以环境质量不降级为底线,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尺,建设宜居优美生活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坚持全面统筹、精准治理

  

以山水林田湖草为有机整体,坚持区域、流域、城乡统筹,构建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雾霾、水体黑臭、土壤重金属污染、危险废物污染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和解决难易程度,建立长效机制,全面统筹推进。注重加强环境保护科技支撑,进一步提升科学治理和精准施策水平,实现生态环境精准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确保环境质量稳定持续改善。

  

四、坚持改革创新、共建共治

  

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强化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技术创新,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深化生态环境联防、齐抓、共治、共享的新模式,进一步系统完善、适应生态文明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强大、有效的工作合力和联动效应,真正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

  

  
  

  

    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柳城县行政区划范围,包括县辖大埔镇、龙头镇、太平镇、沙埔镇、东泉镇、凤山镇、六塘镇、冲脉镇、寨隆镇、马山镇、社冲乡、古砦仫佬族乡等102乡。

  

  二、柳城县概况

  

(一)地理位置

  

柳城县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辖县,位于广西中北部,地处东经108°36′~109°50′、北纬24°25′~24°26′之间,东与鹿寨县毗邻,西与罗城县、宜州区接壤,南与柳州市城区、柳江区相连,北与融安县、融水县交界,县城驻地大埔镇,距柳州市56公里,县境东西最大横距79公里,南北最大纵距47公里。全县面积2124km2,丘陵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3.7%,平地占30.8%,山地占25.7%,其他占9.8%

  

(二)气候

  

柳城县地处北回归线以北,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其气候特点是: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光热充足,雨量充沛。四季特点是:夏热冬寒,四季明显。

  

全县多年平均气温20.2℃1月最冷,月平均温度9.9℃7月最热,月平均温度28.5℃。多年平均年降雨日数155.7d,多年平均降雨量1340.2毫米,最大降雨量1623.8毫米,最小降雨量986毫米,年平均蒸发量1419.5毫米,相对湿度78%。雨季集中在57月,为柳城县的主汛期,其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50%60%,现年降雨量少于蒸发量,35年间常有旱灾或洪涝出现。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平均风速1.4/秒。

  

(三)河流水系

  

柳城县河流属珠江水系,境内流域总长221.9公里,河网密度0.01公里,流域总面积43723.6平方公里。各河流水的类型主要为重碳酸钙型或重碳酸钙镁型,总硬度均在40毫克/升以下,平均年侵蚀模数约67/平方公里,每年水土流失量约14.673万吨。柳城县境内主要河流包括融江、龙江、沙埔河等。

  

融江 源出贵州榕江县,经三江、融安、融水入柳城。上起十五坡,下至凤山镇,长70公里。流域面积26752平方公里,年径流量256.1亿立方米。县境内落差12.05米。常年平均秒流量317.475立方米,含沙量44.463‰。在凤山镇与龙江汇合后,称为柳江。

  

龙江 源于贵州荔波县,经南丹、河池、宜山入柳城。始于六塘镇横冲村,绕县西南至凤山镇南丹村,长40.8公里。河道弯曲,暗礁甚多,落差11.5米。流域面积15870平方公里,年径流量122.27亿立方米。

  

沙埔河 源于融安县沙子乡古益村,流经县属金洞、纳尝、江头村,西出沙埔、古城入融江。长37.1公里,落差53米,集雨面积735平方公里,年径流量3.22亿立方米。

  

东泉河 又名大帽河,源于鹿寨县黄泥村,流经县境的八卦岭、大碑村、碑塘村、佛子村、张家村、大樟村、东泉镇、东山桥,再经丈八、洲村、岸埔,西至白虎山北入融江。全长41公里,集雨面积240平方公里,年径流量2.16亿立方米。

  

中回河 又名杨柳河,源出柳城县太平镇里品村,西经安乐村、赤罗村、南山村、杨柳村入融江。全长18公里,集雨面积64平方公里,年径流量0.432亿立方米。

  

葛麻河 源出柳城县葛麻洞,经保大、龙庆入融江。全长5公里,集雨面积62.6平方公里,年径流量0.426亿立方米。

  

邱歪河 源出柳城县下尧村,经西北创村、下翁、大碑村出金滩入融江。全长10公里,集雨面积30平方公里,年径流量0.6亿立方米。

  

(四)自然资源及社会经济情况

  

1.土壤资源。县境边缘多土石山,中部为丘陵和岩溶山交错,土壤母质由石灰岩、砂页岩、河流冲积物、第四纪红土和山洪冲积物等组成。1981年普查,全县土壤分为七个土类,19个亚类,57个土属,141个土种。我县稻田土壤属水稻土类,主要有三类成土母质,石灰岩溶质、页岩溶质和河流冲积物,我县水稻土类又分为潴育性、盐渍性、腌育性、沼泽性、矿毒性、测渗性7个亚类,共有26个土属,93个土种。旱地土类中,成土母质比重较大的有石灰岩、第四纪红土和砂页岩。旱地土类共分为6个土类,10个全亚类,12个土属,23个土种,各乡镇均有分布。荒地土类中,成土母质比重较大的有砂页岩、石灰岩。荒地土类共分为6个土类,12个土属,23个土种,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土种为红壤土、厚层砂页岩红壤、红泥土、沙质红泥土、红黄泥土等。

  

柳城县土地总面积为211404.34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46276.66公顷,占总面积的69.19%;建设用地面积为11341.54公顷,占总面积的5.36%;未利用地面积53786.14公顷,占总面积的25.45%

  

2.矿产资源。柳城县境内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煤炭、冶金锰矿和非金属矿产。

  

煤炭以烟煤和肥焦煤为主,储藏量700万吨以上,发热量一般为4000—6000大卡/公斤,年产量58万吨;冶金锰矿:探明储量12万吨,平均含锰品位30%,低磷、低铁、易采;白云岩矿:储量超亿吨,已探明5137万吨;石灰岩矿:分布全县,到处皆是,质量优良;大理石矿:主要有黑色和彩色两种。黑色大理石储量150万立方米,抛光度好,名为“黑玉”;彩色大理石花色有彩带、红彩花、象彩花等,抛光色彩鲜艳,名为“彩玉”,储藏丰富;耐火石英砂岩:储量多,易采易制,年产量10002000吨,远销全国各地;天然硅粉(石英粉):地质储量10万吨以上。硅石矿(石英卵石)储藏量多,易采易选。

  

3.生物资源。柳城县域内目前已知维管束植物509种;野生脊椎动物281种,包括哺乳动物30种,鸟类113种,爬行动物42种,两栖动物6种,内陆水域鱼类90种。国家I级保护动物1种,蟒,II级保护动植物共计22种,包括金毛狗蕨、樟、猕猴、小灵猫、穿山甲、雀鹰、燕隼、白鹇、三线闭壳龟等;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中受威胁物种(极危、濒危、易危)有58种;广西重点保护动植物58种;广西特有植物有11种。重要的鱼类资源有长臀鮠、桂华鲮、赤魟等物种。

  

4.旅游资源。柳城县有“柳州城市后花园”、“柳州城郊休闲中心”之美誉。境内旅游资源丰富,有柳州“四绝”之一的“壮欢”、广西唯一以知青文化为主题的知青城景区、独具仫佬族文化特色的古砦古民居、广西四大佛教名寺之一的开山寺;有以金洞四十八弄原生态旅游区、伏虎生态华侨风情园、万亩生态蜜桔园等为代表的生态旅游资源以及龙寨岩、崖山、融江、龙江为代表的自然山水风光旅游资源。形成“春祈福、夏戏水、秋品果、冬赏枫”的四季旅游特色。

  

目前,县域内共有旅游景区点37家。其中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1家,国家AAA级旅游景区2家,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1家,广西工业旅游示范点1家,广西四星级乡村旅游区3家,广西三星级乡村旅游区1家,广西三星级农家乐2家。

  

5.人口分布。2019年年末,柳城县户籍人口41.14万人,常住人口37.5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4.23万。城镇化率44.99%

  

2020年年末,柳城县人口41.08万,有壮族、仫佬族、侗族等少数民族18.19万人,年人口自然增长率2.91‰

  

现状柳城县各乡镇的人口密度可大致分为3个等级,>200/k的乡镇为东泉镇、沙埔镇和冲脉镇,150-200/k的乡镇有大埔镇、龙头镇、凤山镇、六塘镇、寨隆镇,<150/k的乡镇为太平镇、马山镇、社冲乡、古砦仫佬族乡。

  

6.社会经济。2020年,柳城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5.33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2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56.0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67.0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9%14.9%6.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0835元,比上年增长18.1%。财政收入11.3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46亿元,比上年增长2.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71亿元,比上年增长3.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5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24万元,比上年增长2.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3万元,比上年增长7.7%。招商引资项目52个,引进县外境内资金38.5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1.88亿元,比上年增长3.76%。城乡居民年末储蓄存款余额106.76亿元。

  

7.工业。2019年,柳城县完成全部工业总产值112.92亿元,比上年增长0.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6.18亿元,增长0.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总额5.14亿元,下降17.3%。柳州市正铆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柳城虎鹰建材有限公司、柳州市万友九虹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三胜电子五金有限公司、柳州市鑫成洲五金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沙埔片区开工建设;马山木业加工园有鹏森木业、东阳木业、鸿森家具等8家规模企业集聚发展,带动力强的项目相继签约入驻,柳城工业园区全年新增企业12家。其中,沙埔片区6家、河西片区3家、马山片区2家、六塘片区1家。通过探索,提出“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弹性供地模式,推动工业园区发展。设立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为新入园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河西、沙埔、马山、六塘“四个百亿产业园”雏形初现。“四个百亿产业园”(即河西健康食品百亿产业园、沙埔金属精加工百亿产业园、马山木材加工百亿产业园和六塘精细化工百亿产业园)。继续落实优惠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解决一批企业用工用地用水用电问题,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企业减少税费7900万元。全县9家高新企业获得研发补贴。工业园区发展环境得到整体提升,实现工业区总产值81.26亿元。

  

2020年,柳城县实现全部工业总产值110.1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5.83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9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总额4.03亿元。全县有规模以上企业56家(含新增6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10家。全县投资总额约192.9亿元,推进重大项目95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22.58亿元,占全县工业产值的20.5%。年内,招商引资项目52个,其中上亿项目29个,引进县外境内资金38.5亿元。完成园区基础设施投资7000万元。柳城县紧紧围绕园区产业定位,重点扶持壮大精细化工、金属深加工产业,打造柳城工业高质量快速发展“双引擎”。202011月,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被自治区工信厅、应急厅联合下文确定为自治区第一批化工园区。深入推行“企业保姆”“项目秘书”“一站式服务”的机制,全力优化投资软环境,竭力为投资者打造最佳投资“洼地”。

  

8.农业。柳城县农业以生产粮食、糖蔗、桑蚕、水果为主。2020年,柳城县实现农林渔牧总产值82亿元。耕地面积7.74万公顷,其中粮食播种面积2.87万公顷;粮食产量14.82万吨,比上年增长2.9%。经济作物种植面积6.07万公顷,其中甘蔗种植面积3.5万公顷,甘蔗新植面积1.36万公顷,2019/2020年榨季进厂原料蔗总量197.16万吨。糖业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快,“双高”基地建设完成土地整治22.8万亩,完成水利化建设19.3万亩,通过良种验收13.27万亩。建成5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示范区,合计建成示范面积2.93万亩。全县水果种植面积29万亩,产量6.2万吨,比上年增长4.9%;桑园种植面积14.8万亩,生丝产量2000吨;蔬菜种植面积1.37万公顷,产量31万吨;食用菌种植面积0.06万公顷,产量5.2万吨;水产品产量1.63万吨;生猪出栏量29万头,肉类产量3.69万吨;禽蛋量0.13万吨。全县发展螺蛳养殖基地8个,总面积918亩,全力创建螺蛳粉原材料生产(螺蛳养殖)基地县。2020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达到701家,新增39家;发展家庭农场累计达到435家,新增316家(其中在工商注册登记18家);发展农业重点龙头企业19家。全县农机作业水平稳步提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作业水平75.08%,甘蔗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03%。组织参加柳州市2020年“中国农民丰收节”评选表彰,柳城获评选“十佳种粮大户”3户,“十佳农业科技人才”2人,“十佳农村经济人”1人。柳城县伏虎华侨农场伏侨牌伏虎龙芽荣获“中茶杯”第十届国际鼎承茶王赛春季赛金奖。

  

9.服务业。2020年,柳城县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67.03亿元,比上年增长6.5%。新培育16家服务业限上企业,红星美凯龙、紫荆花酒店等一批重大项目顺利推进。电子商务渠道持续拓宽,直播带货、购物消费节、展销会等线上线下促销模式有机融合,有效拉动消费,电子商务交易额8.5亿元。文旅融合发展,凤山古镇、洛崖小镇、古砦民俗风情等特色旅游项目扎实推进,古砦稻花飘香旅游区成功创建广西五星级乡村旅游区;成功举办第九届柳城生态蜜桔文化旅游节暨农民丰收节、首届广西大学生稻田艺术节;全县接待游客284.1万人次,旅游消费26.6亿元。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

  

  四、规划目标

  

2025年,柳城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县PM2.5浓度稳中有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中上升,达到柳州市考核要求,地表水国控断面优III类比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保持100%,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考核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比例、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在柳州市下达的任务范围,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不减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力推进“三建设一融入”进程,加快打造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拓展区,奋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广西公园城市。

  

  五、规划指标

  

按照绿色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的要求,针对柳城县主要环境问题,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柳州市“十四五”环保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为主,建立以要素为主的规划指标,初步拟定柳城县“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分为环境质量指标、污染防治指标、生态保护指标、环境经济指标四大类20项主要考核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柳城县“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表

  

  

柳城县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年情况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

环境质量

指标

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约束性

2

地表水质量

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100

约束性

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0

约束性

3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PM10年平均浓度

μg/m3

/

二级

指导性

PM2.5年平均浓度

μg/m3

31

达到柳州市考核要求

约束性

4

空气质量优良率

%

95.9

达到柳州市考核要求

约束性

5

声环境质量

城市区域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dB(A)

/

70

指导性

6

环境及辐射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

——

在天然本底涨落控制范围内

在天然本底涨落控制范围内

指导性

污染防治指标

7

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COD排放量

/

/

达到柳州市考核要求

约束性

NH3-N排放量

/

/

VOCs排放量

/

/

NOX排放量

/

/

8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达到柳州市考核要求

约束性

9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1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87.6

94

指导性

11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指导性

12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指导性

13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86.2

85

指导性

14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

%

100

100

指导性

生态保护

15

森林覆盖率

%

50.26

50.3

约束性

16

建成区绿地率

%

31.82

35.30

指导性

环境经济指标

17

单位GDP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率

化学需氧量

%

/

达到柳州市考核要求

指导性

氨氮

%

/

指导性

二氧化硫

%

/

指导性

氮氧化物

%

/

指导性

18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

0.5149

达到柳州市考核要求

指导性

  

  

      重点任务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建广西公园城市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适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动产业结构的绿色、低碳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立绿色、高效、低碳的经济体系、能源体系和资源利用体系。探索生态友好型高质量发展模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打造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拓展区,奋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广西公园城市。

  

  一、推动大美柳城绿色发展

  

  强力推进宜居宜业宜游广西公园城市。精准定位柳城公园城市总体框架,建立“公园城市—公园乡镇—公园村屯”三级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的公园城镇体系。大力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开展公园城市全民建设“两年攻坚”运动,全力以赴加快公园城市建设。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重点围绕城市公园、绿地系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四大建设”体系,制定好“施工图”。有序推进城乡公园建设,构建完善绿地系统,加大县城“四化四花”建设,有效提升县乡“颜值”。推进县城整体提质升级建设项目,加快桥梁、道路、市政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厚植文化元素,充分挖掘、有效发挥柳城民族民俗、人文禀赋、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优势特色,厚植到公园城市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展现柳城公园城市独特的文化内涵和艺术品位。

  

  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和高效利用为抓手,全过程推进生产方式的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在生产全过程中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服务业,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加快六塘、马山、河西、沙埔等清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构建集约循环生态工业产业链。加快推动化工、木材加工、制糖、汽车配件、金属加工、建材等资源型产业生态化改造和新兴生态产业发展工程,推进柳城华侨管理区、伏虎华侨管理区生态园建设。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持续开展重污染行业、特色行业整治提升,着力提升污染控制水平,鼓励支持企业引入、开发和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能源、新管理、新观念,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和污染排放强度。推广国际国内先进生产设备、工艺和治理工艺,水平,有效降低污染排放引导企业转变生产模式,实现重点行业企业治污设施全覆盖。加强“三废”有效收集、治理,提升综合利用资源化强度,探索企业层面近零排放。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加强生态种植业循环提升工作,推进甘蔗尾叶、桑树桑枝、废弃菌包等农业秸秆、废料的综合利用,鼓励农村养殖业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促进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循环化利用。充分利用柳城生态优势,加快生态服务业发展,建设一批生态型智慧物流园、生态旅游基地、文旅融合基地、森林康养基地、休闲农业核心示范区、乡村旅游示范区、研学游学基地、户外运动基地等。

  

  推动生态建设产业化。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充分利用柳城良好的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加快培育生态产业,发展壮大生态经济,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引入社会资本投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第三方专业化治理,防止污染转移和过度开发,促进生态建设产业化,发展绿色产业,防止污染转移和过度开发。重点开展荒山造林、石漠化治理、河岸流域整治、全域土地整治、旱改水、双高基地建设,实施水源涵养林工程、柳江防护林公工程、经济林工程、公益林提质增效工程、林下经济工程、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加强生态保护,促进与旅游、文化等产业结合,打造富有特色的生态旅游产业。推广绿色产品和绿色服务,探索建立生态绿色产品认证标识、生态经济标准,促进绿色消费,发展绿色低碳生态服务业。

  

  二、推进四大结构调整

  

  推进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着力发展低碳型产业。坚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与低碳产业、新兴产业培育并重、扩大总量与提质增效并重。综合利用能耗、环保等标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限值高碳高耗能行业发展,加快提升传统产业低碳高效发展水平。加快制糖、木业、食品等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引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打造清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

  

  深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快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提高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利用比例,优化利用化石能源。全面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落实耗煤新项目转入,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不再新建35整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治理,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基本淘汰1035整吨/小时燃煤锅炉;35整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实施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建成区外应采用生物质专用锅炉,配备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杂其他高燃物燃料。到2025年,全县煤炭消耗总量比2020年下降5%,占能源消耗总量比重下降到40%以下。

  

  全面推动交通结构调整。推动发展绿色货运,加快推进集装箱式联运,优化公路运输结构,加快推动货运企业转型升级,推动货运物流联盟发展。到2025年,全县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社会物流成本显著降低,水运瓶颈全面打通,物流站场体系健全完善,全面建成高效便捷的综合运输网络。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船舶,进一步推进低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及其他老旧车淘汰;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实现营运车船标准化、专业化、清洁化发展,全面提升运输装备的污染防治性能。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深化落实“公交优先”发展策略,大力建设以快速公交为骨干、以普通公交为主体、以自行车、步行交通为补充的多元化立体公共交通系统。加快推进区域内公交车、自行车道、步行道等多种交通道路建设,完善城乡巴士体系,推广公共交通优惠政策,提高公共出行的效率和舒适度,增强公共交通出行吸引力。

  

  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农业、高效农业,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氨排放控制,广泛宣传和教育绿色农业生产方式,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缓释肥的使用,控制施用强度,大幅减低农业面源污染。严格落实禁养区各项规定,形成布局协调、规模匹配的种养结合发展模式;加强清洁养殖工艺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推广配套设施建设,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推进养殖业减量用药,推进养殖过程清洁化。

  

  三、大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围绕“衣食住行用育游养”等八个方面实施绿色生活,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全面推广政府绿色采购,建立健全绿色供应链。鼓励大型超市优先引入“碳标签”产品,增加绿色低碳产品的有效供给。加快构建绿色消费体系,科学引导实践、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体系,倡导绿消费者选择绿色低碳产品。推广绿色建筑,倡导低碳装修、低碳生活,推广普及节水、节能器具,反对过度包装,强化阶梯水价、阶梯电价、阶梯气价的运用,引导居民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推行绿色交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民众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低碳出行方式。

  


  
  

  

      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一、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在对县城饮用水源地整治基础上加强乡镇级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环境整治,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确保饮用水安全;继续加强农村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广泛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改善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

  

  二、强化污染源治理和监管

  

加大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和监管力度健全工业废水污染防控体系,加快产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站改扩提标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集中解决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开展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设施及管网排查,全面推行工业园区企业废水、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

  

进一步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设施,重点加快融江、龙江、柳江流域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的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提高管网覆盖率,扩大污水收集范围。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提高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处理率。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4%以上。

  

  强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进村庄生活污水、畜禽粪综合整治,加快落实《柳城县农村污水整治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建立健全农村污水整治项目库,积极申报上级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目资金,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畜禽养殖污染,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精准施肥,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应用缓控释肥,优化用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提高肥料利用率。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农业、生物、物理绿色防控,提高综合防治水平。

  

三、加强良好水体的保护,完善环境监测网络

  

对现状水质达到或者优于Ⅲ类的柳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完善环境监测网络,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加快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居民、畜禽养殖业、工业企业的搬迁,增加生态涵养林种植面积;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来加强重点流域的治理,探索流域综合治理的模式,削减入河污染负荷。

  

  四、严格环境准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对于地表水体不能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地区,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严格控制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量,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内。

  

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完善入河排污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落实监管主体、流程及责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法入河排污的行为。

  

加强城镇节水,发展农业节水,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制定基于生态流量控制的水量调度方案,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一、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要求,通过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引导企业入驻工业园区。

  

加大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加强电力、制糖、化工、砖瓦、生态肥等重点排污行业的监督,推广清洁能源等措施,不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加快炉窑淘汰与整治。锅炉、窑炉、炉灶等燃烧设施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炉灶等燃烧设施(集中供热、火电厂锅炉除外)。非禁燃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等非清洁能源锅炉完成拆除、整治或清洁能源替代,对非禁燃区10蒸吨/小时以上规模锅炉加强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综合治理,鼓励企业生产、销售和使用无毒、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加快VOCs排放监测、监控、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和生活服务业VOCs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推进全县建材行业(砖厂)的烟尘污染物,木材加工行业(板厂)的挥发性有机物(VOC)整治。

  

  二、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快道路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的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优化高速网、城市公共绿色交通网,大力发展综合公共绿色交通体系;淘汰老旧车辆和高排放车辆;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划定高污染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限行区域。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推进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建设,加强车辆尾气排放、注销、行驶等监管。加强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的污染防治,加快推进老旧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淘汰治理,推进非道路移动源能源清洁化改造和升级;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城市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成品油。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三、强化城乡大气污染防治

  

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加强道路扬尘、各类堆场和露天矿山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污染和烟花爆竹管控,鼓励城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城区露天烧烤摊点实行“集中布局、进店经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禁燃限放管控。

  

  四、加强非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强化秸秆禁烧网格管理、督查调度、考核奖惩等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注重宣传引导,突出大户管控,实行联户联保,强化技术支撑,实行常态管理,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因地制宜推进秸秆堆腐还田,大力推进秸秆收集加工利用。

  

鼓励开展文明绿色殡葬、祭祀等活动,严格控制节假日烟花爆竹燃放量。

  

继续巩固推进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确保新上餐饮项目油烟净化器同步安装到位。

  

  

  

  

      加强噪声污染控制 减少噪声扰民问题

  


  

  

  一、强化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高速公路、县道等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敏感点的隔声设施建设。加强机动车禁鸣管理,优化扩大交通管制区范围,提高道路综合通行效能。严格社会噪声污染整治,持续开展中小娱乐场所扰民噪声扰民整治,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等噪声污染源的控制管理,严格落实限期治理制度,并加强后期监管。继续完善施工噪声管理规定,合理安排夜间生产,进一步减少夜间噪声扰民现象。强化工业噪声污染治理,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统筹推进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严格工业项目准入,严格控制新增工业噪声源,注重控制乡村地区工业噪声污染。大力推广低噪声的沥青路面材料,拓宽交通主干道,在必要路段设置隔声屏障。

  

  二、加强噪声治理监管

  

严厉打击噪声超标排放、扰民的违法行为,加强噪声投诉平台的建设和噪声污染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各类噪声扰民投诉件,加强重复投诉点督办。依托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的技术支撑,及时科学鉴定噪声污染,为依法查处提供依据。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建立公众监督网络,形成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监管体系。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确保安全处置

  


  

  

  一、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秉承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各学校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知识普及和教育。统筹安排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镇)处置,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促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二、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加快林产品加工、石材加工等传统产业的循环经济建设,促进形成企业间、产业间的代谢和共生耦合关系,使企业间物料循环、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延伸,利用木材、石材边角料、石粉、石渣等,推进传统产业循环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石材废渣储存场的建设,石材废渣集中统一存放处理或综合利用;积极开展工业废物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充分利用国内外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推动实施尾矿、冶炼渣、煤矸石、粉煤灰、甘蔗渣、板材废物等固体废物的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资源化综合利用产业化;加强建筑垃圾处理,因地制宜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通过生产轻质墙体材料,轻集料混凝空心砌砖和轻集料混凝配砖、标砖等产品,推进建筑垃圾的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督促企业对沉淀废渣进行规范化处理。积极推进各种建筑废弃物、秸秆、垃圾及畜禽粪便等固废的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技术的应用。

  

  三、安全处理处置危险废物

  

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结合持有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单位清单,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深入排查强化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每年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重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其他产废单位分行业按不少于10%的比例抽查。

  

建立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覆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及时掌握医疗废物产生量、集中处置量、集中处置设施工作负荷以及应急处置需求等信息,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要配备数量充足的收集、转运周转设施和具备相关资质的车辆。收集转运能力应当向农村地区延伸。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局同相关部门,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危险废物和未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未如实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或将废弃危险化学品隐瞒为原辅料、中间产品的行为。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加大土壤保护力度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加快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强对服役期满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土地开发利用的风险管理,建立申报、建档和风险评估制度,对污染重、风险高的污染场地土壤进行调查评估与修复。

  

  二、严控工矿污染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

  

  三、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制定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加强汽车配件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四、严控农业污染

  

科学开展农业生产。科学使用农药,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进生态农业、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无公害标准化生。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

  

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积极推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围绕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效率和效益,加快推进安全科学用药及植保机械更新换代工作,实现农药减量控害。推进有机肥源高效利用。根据柳城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和农业经营体制特点,推广有机肥源养分利用的有效模式,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一是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利用畜禽粪便无害化生产有机肥,推广规模化“养殖+沼气+社会化出渣运肥”模式,发展种养一体化模式。二是推进秸秆养分还田。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覆盖还田等技术,逐年提高秸秆养分还田。

  

加强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摸清各地农膜用量,加快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的地膜的行为。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逐步建立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和体系,逐步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生态养殖。因地制宜大力推广“饲料微生物化+高架网床”、“微生物+高架床全漏缝免冲水”等生态养殖多种模式。自2021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高架床网床、干清粪、黑膜沼气池、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等措施,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地消纳能力,采取“种养结合”模式,降低养殖污染。鼓励扶持种植企业和养殖企业开展有机肥还田合作。加强养殖污染治理设施监管,节水控污。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污染防治措施必须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确保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对违法排污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予以关闭。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促进源头减量,防止过量使用。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促进畜禽粪便在种植业上实现轻便化、简便化、商品化利用。

  

  五、开展污染治理和修复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有序开展治理和修复工作。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污染耕地集中区域;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完善激励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

  

  
  

  

  第七节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一、加强辐射监管能力建设

  

进一步优化辐射项目审批服务,完善电离和电磁辐射的环境监管机制,加强辐射监管队伍能力。强化放射性物质使用、运输、贮存等环节安全监管,保持柳城县辐射环境质量优良。加强对广电通讯、糖厂、火电厂、医院和输变电等项目周边的电磁辐射监测,确保电磁辐射平均水平不超过国家限值。加强对放射源使用单位的监管监测和监督性检查,强化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监测,完善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体检档案,保障辐射环境和人员安全。加强放射源长效监管,完善放射源、射线装置和开放性同位素应用分级监管。确保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率100%,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率100%,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加大辐射信息公开力度,建立辐射宣传平台,提升公众辐射认知水平。

  

  二、完善辐射应急体系

  

依据《柳城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完善柳城县核与辐射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加强辐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放射源及辐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将长期闲置、废弃的放射源退回原生产厂家或送有资质的单位贮存,确保放射源安全受控。规范企业放射源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对不符合现行放射源管理要求的管理制度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配齐辐射安全设施设备。

  


  
  

  

  第八节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

  


  

  

  一、加强生态空间管控

  

科学合理编制柳城县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多规合一”,整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鼓励城镇空间和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的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根据生态保护需要,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各类工程实施,因地制宜促进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加强产业发展引导,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提高生态环境准入门槛,探索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新模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调查、评估与监测,完善生态监测网络。探索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绩效考核制度,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政绩考评,增加对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成效的考核权重,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考核力度。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加大惩罚力度。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建立多部门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动机制,建立区域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体系,推动常态化的生物多样性监测、调查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工程。加强重要水源涵养林的保护,保护现有天然林,扩大阔叶林面积,提高水源涵养生态服务功能,构建生态安全监控体系,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能力,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加强野生动物科研、种质资源收集保存、救护繁育,完善野生动物调查监测体系。加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作,对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采取就地保护、近地保护和迁地保护等措施,稳定、恢复和壮大野生资源。加强农村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重点开展野生稻、野生茶等农村野生经济作物原生境保护点建设,加大中药材资源与珍稀品种的保护力度。加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严防违法采集及猎捕、破坏等情况发生。建立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防疫制度,坚决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力度。构建水质保障和河流生态系统,改善水质及生物物种和栖息地,定期开展河流中特有性、指示性物种以及珍稀濒危水生物种调查和保护工作,确保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种类和数量不降低。建立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防疫制度,坚决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力度。

  

  三、强化生态系统修复

  

统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森林、矿山、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持续开展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消除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重建山体植被群落。实施老城区改造行动,在城市更新过程中,鼓励、引导老城区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城市绿地建设。开展“城市双修”工作,科学修补被破坏的城市山体、河流、湿地、植被,进一步加强“灰山复绿”工作。开展废弃地和污染土地的生态修复,将绿化建设与城市宗地再利用有机结合,实现符合条件废弃地的再利用。

  

  四、全面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

  

2018年,柳城县成功创建“自治区级生态县”。“十四五”期间,加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创建力度,全面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力争“十四五”期间柳城县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考核标准并获得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命名。

  

  

  

  

  第九节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一、全面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一)科学制定实施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

  

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根据国家、自治区以及柳州市关于碳达峰的要求,组织编写柳城县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柳城县二氧化碳达峰时间目标,科学规划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路径,确保二氧化碳达峰路径科学、有效和可实施,为全县低碳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和峰值。推动钢铁、化工、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明确达峰目标,尽早实现二氧化碳达峰。鼓励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制定实施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在碳减排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二)合理分解碳达峰任务

  

开展达峰目标任务分解,指导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制定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形成兼具普适性和个性化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和激励督导,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三)深化低碳试点建设

  

总结桂林和柳州国家低碳试点城市、百色国家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城市建设经验做法。按照国家部署,适时选择基础好、特色鲜明、代表性强的城镇、工业园区和企业,探索开展近零碳或零碳试点建设。

  

  二、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一)控制工业领域排放

  

提高新建项目环境准入门槛,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扩张。制定钢铁、化工、建材、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准入标准,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推动重点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向新型绿色产业转变。围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加大对传统高耗能行业和其他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推动产业向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转变,逐步实现超低消耗、超低排放、挖掘增效;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的“四新经济”,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推进工业窑炉、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在工业集聚区、用能负荷集中区推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二)控制建筑领域排放

  

发展低能耗绿色节能建筑,推动实施城镇新建民用建筑65%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强化既有建筑节能管理,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规模化发展,开展村镇居民屋顶光伏发电、太阳能路灯工程应用示范,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三)控制交通领域排放

  

大力发展低碳运输方式,推动铁路、公路、运输低碳发展,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励利用“互联网+提升交通运输系统运行效率和运输装备能效利用水平。加快淘汰老旧车船、高排放超年限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推广高效节能汽油机和柴油机,鼓励使用新能源、混合动力、天然气等节能环保车船。

  

(四)控制农业领域排放

  

积极推进农业循环经济,继续实施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行动,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和草食动物舍饲圈养,推广生态养殖方式,控制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实施农村有机垃圾沼气化处理项目,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水平。

  

  (五)增加生态系统碳汇

  

积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质量提升、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工程,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快城市道路绿化、森林公园等建设,增强城市碳汇能力。

  

  (六)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提高主动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优化调整农作物品种布局和种植制度,提高农产品品种品质和适宜性;加强农业气候灾害防控,建立农业灾害监测与预警系统。加强森林火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提高森林草原灾害防治能力。加强水资源保护与水土流失治理,合理构建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快江河支干流控制性枢纽、重要江河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健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

  

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法规制度,完善综合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气候变化风险及极端气候事件预测预报;开展关键部门和重点领域气候变化风险分析。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科学规划、合理利用防洪工程,实施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加快河堤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

  


  
  

  

  第十节  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一、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执法

  

围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着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落实工作机制,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完善监管体制,整合相关污染防治部门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统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动;加强司法保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建立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推动环境案件集中管辖与审理专业化。加强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挥发性有机物、污泥、电子废弃物等处理处置的监管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物处理处置领域的环境监察执法。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力度,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快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实行“谁考核、谁监测”,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实现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加强农村和生态环境监察。开展秸秆禁烧、畜禽养殖、饮用水源保护等环境执法检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各类破坏生态的环境污染案件。开展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监察,严厉打击矿山生态破坏行为,重点查处矿山非法开采导致的生态破坏行为。

  

开展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继续抓好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行业、机动车维修等行业环境监察,加强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等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的环境监察,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根据新时期环境信息化建设实际需要,围绕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监管信息化,进一步推进环境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和标准化建设。增加人员编制和业务用房、提高业务经费、完善设备配置,不断提高环境信息能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环境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职能,落实编制和经费,规范人员管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有计划,有重点的引进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优化环境保护队伍结构,分类管理。加强环境保护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环境监测、监测、应急、固体废物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管理、项目管理和业务,提高基层环境保护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修养,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建立现代化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形成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相适应的行政执法职能体系。

  

  三、加强和规范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强化排污申报登记,加强涉重涉危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申报核定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对不同行业或同一行业内的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按照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以及环境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危害程度较低的行业或企事业单位,简化排污许可内容和相应的自行监测、台账管理等要求。

  

  四、加强环境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

  

加快推进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强化“数字环保”建设,完善柳城县环境数据管理系统。构建环境与社会全向互联的智慧型环保感知网络,提升环保信息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实现环境数据标准化、业务管理一体化、环境监测实时化、环境监控可视化、综合办公自动化、环境服务公众化、环境应急高效化、环境执法规范化、环境决策科学化。

  


  
  

  

  第十一节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一、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

  

全面推进环境风险源排查和重点区域、流域、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污染源追踪与解析;加强重要水体、水源地等水质监测与预报预警;加强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开展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管理,建立完善重点风险源信息库。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与风险控制,在抓重点污染源的同时,把中小企业有效纳入管控范围,开展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在重要环境风险企业和工业园区,规划建立智慧环境监控平台,建立与重点监管企业在线污染物监测系统联网监控平台,配备环境应急监控和预警装置,开展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生物毒性等预警监测试点,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执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健全重点监控企业实现污染物超标排放自动报警。

  

  二、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体系

  

结合环境监管网格化格局,进一步健全与三级管理网格相适应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和管理体系,推进应急预案科学化运作,建立以县级环境应急预案为统领,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预案为框架,各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为支撑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督促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序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预案责任、制度、措施的落地。完善柳城县突发环境应急机构指挥系统,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应急专家库和案例库,强化预案的“修、练、用、评”,扎实推进应急准备工作。鼓励社会资源参与有偿应急服务,建立常态化训练与管理机制。结合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借助企事业单位有重点地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局与其他相关部门间的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网络监控平台,建立应急信息通报、研判预警、联合监测及事件补偿机制,形成应急合力,使政府相关部门互通信息、共享资源、交流经验、优势互补,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

  

  三、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按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要求,推进柳城县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健全应急监测保障体系,加强人才,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车辆等装备建设,保障应急专项资金。依托应急管理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区环境应急处置队伍,不断强化各类应急专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加强环境保护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环境监测、应急培训,提高基层环境保护人员业务工作能力。环境监察人员要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每年举行一次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基层环境监管人员应急监测联动反应和实战能力,着力提升应急队伍专业化水平。同时推动河西、六塘等工业园区尤其是化工园区的重要环境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应急物资综合协调、分类分级保障能力,推进应急物资精准化、集约化管理。

  

      重大工程与投资

  

为实现规划目标,“十四五”时期主要推进水环境保护项目、大气环境保护项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固废污染防治项目、生态保护修复监管项目、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项目等六类重点工程,总投资约39.04亿元。详见附表。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柳城县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明确工作重点,落实任务责任。各牵头单位切实负总责任,组织配合单位对牵头负责的重要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进行落实,细化具体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要求,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各配合单位主动配合牵头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策划和项目储备,拓展资金渠道,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明确重点项目,优先统筹推进,在项目建设审批、用地、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强项目跟踪督办,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项目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效益;规范项目后期管理,确保项目尽快投入运行并发挥应有效益。

  

本规划共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六大类工程、65个重大项目(整合);按照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和国家政策支持导向,以及考虑柳城县各级财力情况,进行项目分类;“十四五”时期预计总投资约39.04亿元。重大工程项目表见附表。

  




      加大环保资金投入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按照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要求,加快建立与环保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县财政应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支出。优化创新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的要求,整合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资金。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完善使用者付费制度,支持经营类环境保护项目。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和对社会资金的导向作用,采取建立政府引导资金、政府投资的股权收益适度让利、公益性项目财政补助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本扩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强化科技支撑

  

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发支持,重点聚焦能源清洁化利用、大气污染协同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及修复、固体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畜禽粪污资源化和秸秆综合利用、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科技研发,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与技术应用。加强生态环境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强化科研院所和高校生态环境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激励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对生态环境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环保组织合作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应用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强化培养和培训机制,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和使用机制,促进人才成长,提高科研水平和研发能力。

  




      完善实施评估

  




生态环境局要高度重视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工作,强化规划实施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实行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规划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情况年度评估;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要求,以及评估结果及变化需求,适度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在2023年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政府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加大环保宣传,鼓励公众参与

  

定期向公众公布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规划、工程及实施情况和成果等信息,提高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公众参与具有广纳资讯和集思广益的作用,有助于决策部门在政策、规划制定中及早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使生态环境建设最大化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此外,公众通过信息公开,也能及时、充分了解政府决策的内容、依据和理由,从而增加对决策的认同感,增强对政府的信任度,减少公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使生态环境建设的各种决策、措施能得到顺利实施。

  附表  

重大工程项目表

  

柳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总投资

(万元)

建设年限

资金来源

责任单位

水环境保护项目

247074.64


  


  


  

1

柳城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对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沿河护岸工程,安装链条栏杆;在一级保护区内征收土地用于增设浸塑隔离网、预制钢筋混凝土柱及基础及铁丝网等防护措施;对一、二级保护区内速生桉林改造为乡土树种;针对二级保护区内630县道及071县道增设防撞护栏;对取水口及县道出入二级保护区增设4个视频监控;对保护区内居民点建设三级化粪池等。

1648

2021-2025

申请中央资金、地方资金

柳城县水利局

2

柳城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增设386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增设浸塑隔离网、预制钢筋混凝土柱及基础及铁丝网等隔离防护措施;对保护区居民生活点污染源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增设三级化粪池;增设水质监测与视频监控设施等。

449

2021-2025

申请中央资金、地方资金

柳城县水利局

3

柳城县村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拟对东泉镇雷塘村北岸屯、碑塘屯、沙埔镇沙埔村潭竹屯、古砦仫佬族乡汶炉村白马新村、柳城华侨农场二分场、五分场几个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建设,新建砼基础、挡土墙、改造取水泵房、更换取水管网及设施、植被绿化、便民设施、水源保护其他建设配套等

375

2021-2025

申请中央资金、地方资金

柳城县水利局

4

沙埔镇饮用水源区桉树改造项目

主要对饮用水源保护区2公里范围内的3700亩桉树进行更新改造

5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沙埔镇人民政府

5

柳城县水系连通(一期)工程

通过河道整治、河道疏浚,连通雷碑水库、人工正殿湖及融江为主要任务,保持水土、防止土地资源流失,改善人居环境、改善水资源短缺及改善水生态恶化;河道清淤3.93千米,新建护岸7.86千米,景观工程,抢险道路工程,一座拱桥,5座溢流坝,新建1座调蓄湖及其他附属工程。

29900

2022-2023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6

柳城县大户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9.78km²(水保林97.80hm²,经果林58.68hm²,封禁治理821.52hm²,护岸1.76km,截排水沟1.96km,田间道路1.17km等)

583

2023-2024

市级资金

柳城县水利局

7

柳城县上富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8.5km²(水保林50hm²,封禁治理800hm²,河沟清理2km,生态护坡2km,截排水沟3km,田间道路0.9km)

425

2022-2023

市级资金

柳城县水利局

8

柳城县汶村河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对源于冲脉镇瑞村水库至龙江入河口的汶村河开展整治,修建护岸、堤防、疏浚河道6km,河道清淤、生态护岸6km

8000

2023-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9

柳城县正殿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总长度约4.8km长,总面积约20公顷,其中包括正殿湖公园370m,约4km长河道需建设生态护岸、生态保护及修复工程等措施,并设置休闲广场、道路、基础管理设施等;新增双侧绿道3997m,清淤疏浚2.1km,新建1座调蓄湖,整治护岸4.805km5座溢流坝,4条抢险道路,总长3.543km17座下河步级及其他附属工程。

29900

2021-2024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10

柳城县中回河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中回河岸坡整治40.64km,亲水步道17.66km,拆除重建水坝17座,新建交通桥8座。

17242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11

柳城县大罗河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大罗河拆除滚水坝4个,清淤疏浚1736km,岸坡整治16.97km,亲水步道13.42km

9051

2021-2024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12

柳城县沙埔河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对大安村洲尾屯至长隆村水美屯河段新建护岸、堤防、河道清淤、新建河道休闲带,全长7km,护岸工程7km,堤防工程1km,清淤5km,休闲带4km

15000

2021-2024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13

柳城县东泉河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对碑田村丈八屯至上雷村六马屯河段新建护岸、堤防、河道清淤、新建河道休闲带,全长8km,护岸工程6km,堤防工程2km,清淤4km,休闲带3km

14000

2022-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14

柳城县芭芒河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对古仁村新安屯至沙埔村芭芒屯河段新建护岸、堤防、河道清淤、新建河道休闲带,全长7km,护岸工程6.57km,堤防工程2km,清淤4km,休闲带3km

9500

2023-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15

柳城县农村河道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对部分农村河道进行治理、护岸建设、清淤、岸坡整治。

300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16

柳城县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5km²

3000

2021-2025

申请中央资金、地方资金

柳城县水利局

17

马山镇河流综合整治项目

针对辖区13条河流实施综合整治,治理水土流失、加固河堤等。

5000

2022-2025

争取上级项目资金

马山镇人民政府

18

柳城县龙头镇河道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对部分农村河道进行治理、护岸建设、清淤、岸坡整治。

2000

2022-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龙头镇人民政府

19

柳城县保大河丘寨水库面源阻控治理项目

主要内容:(1)建设人工湿地2处处理规模为1650m3/d;(2)在库区周边农田集中的岸带建设生态植被缓冲带,总长度为1.7km,总面积为3.40 ha;(3)应急情况下通过投加生态菌剂,强化微生物净化作用,生物制剂投加总量为2895 kg

2907.25

2021-2024

申请中央、自治区资金

柳城生态环境局

20

柳城县保大河老苗水库面源阻控治理项目

主要内容:(1)建设人工湿地2处处理规模为2150m3/d;(2)在库区周边农田集中的岸带建设生态植被缓冲带,总长度为2.4km,总面积为4.80ha;(3)应急情况下通过投加生态菌剂,强化微生物净化作用,生物制剂投加总量为7440kg

3621.58

2021-2024

申请中央、自治区资金

柳城生态环境局

21

柳城县东泉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东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管网建设(扩建到5000m³/d,排放标准提标到一级A)、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治理(改造生态沟渠0.6km;在螺田村、高田村、尖石村、大樟村和前屯村改造生态沟7.8km)、沿河垃圾清理、废旧水利设施拆除、河道疏浚与开展生态清淤,并改造生态河道、支流生态修复、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10512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生态环境局

22

柳城县浪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口水库生态修复(纵深10米建设生态缓冲带;建设3个生态浮岛和3个曝气系统,提升自净能力)、支流生态河道(在2条汇入合口水库的支流以及出库河段5.6km,沿线两岸栽种乔木、灌木及地被植物)、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3210.25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生态环境局

23

柳城县中回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在中回河汇入融江的河口建设人工湿地0.003km2,生态护坡5.5km,生态缓冲带3.6km

2600

2021-2023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生态环境局

24

柳城县葛麻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6个村屯)、生态护坡4.6km、氧化塘改造5个、生态沟渠改造6.5km

1900

2021-2023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生态环境局

25

柳城县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实地界桩和公告牌安装项目

完成963公里以上河流和63座水库管理范围线埋设实地界桩、设立公告牌

256

2021-2025

申请中央资金、地方资金

柳城县水利局

26

柳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提标改造工程

本工程拟扩容2.0m³/d,扩容后污水总处理规模将达到4.0m³/d,扩建的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式卡式氧化沟的处理工艺,扩建厂区规划占地总面积18733.18 m²(约28.10亩)。

6138

2020-2021

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

柳城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雨污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改造县城市政道路配套污管道约20km,雨水管道约22km,疏通3条市政道路污水管道约3.7km

11000

2021-2023

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

柳城县马山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项目

15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9

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

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上进行扩容提升。

3000

2022-2025

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30

柳城县妇幼保健院排污、排水改建项目

在现有排污、排水规模上进行改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面积为20000km2

10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卫生健康局

31

柳城县东泉镇、沙埔镇、龙头镇、凤山镇四个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完善东泉镇、沙埔镇、龙头镇、凤山镇四个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约8.7km

1100

2021-2023

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2

沙埔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设计建设污水管网长6km

1000

2023-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沙埔镇人民政府

33

柳城县凤山镇污水泵站及过江管道建设工程

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污水泵站提升量为1000m³/d,泵站配套管网1.2km;新建过江管道长约0.7km

3000

2021-2022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4

柳城县凤山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提升工程

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上进行扩容提升处理规模为800m³/d

1000

2020-2022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5

古砦仫佬族乡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建设污水处理厂等相关设备

20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古砦仫佬族乡政府

36

伏虎华侨农场污水集中处理建设

1.伏虎华侨农场场部拟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一、二、四分场居民生活污水及相关设备、管网等配套设施。
2.
拟建伏虎华侨农场三分场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三分场居民生活污水及相应设备与配套设施。

20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乡政府谋划上报

37

柳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本项目拟建100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涉及49个村130个屯,总处理规模3590m³/d,管网长度71.65km

6740.5

2021-2025

申请中央、自治区资金

柳城生态环境局

38

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

在全县相关村屯建设15套“三水分离、逐级处理、资源化利用、全程无动力”的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柳州模式”系统。

15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财政资金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39

太平镇各村屯环境综合提升工程

排污沟建设清理4700m

2000

2022-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太平镇人民政府

40

农业面源治理项目

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平衡施肥500亩,建设生态田埂30km、生态沟渠30km、植物缓冲带20亩、池塘系统25亩。

2416.06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41

砂石船舶、客渡船水污染物送岸回收点

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箱、生活污水收集罐、油污水收集罐、残油桶,每个收集点同时配备1台可参与市政运输并吊运收集罐的车辆。

1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海事处

大气环境保护项目

3300


  


  


  

1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

深化建材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推进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300

2021-2025

企业自筹

柳城生态环境局

2

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企业大气治理工程

涉及六塘片区所有企业大气治理技术提升

3000

2021-2025

企业自筹

柳城生态环境局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7433


  


  


  

1

龙江底泥重金属调查评估

开展龙江流域底泥监测,并评估底泥中重金属释放风险。

350

2021-2025

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2

柳城县土壤污染地块修复工程

涉及大埔、东泉、凤山镇污染地块

7000

2022-2025

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3

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

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开展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00亩。

83

2021-2025

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固废污染防治项目

55300


  


  


  

1

柳城县废弃物规范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

占地2000平方米,年分拣能力5万吨;建设液体收集池、地面防水、防渗漏处理、硬化道路、管理用房、电子磅和电子监控系统。

1600

2021-2025

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

三废综合处置及资源再生中心项目

精细化工园中园三废处理中心项目”占地为30亩,建设2套同等处置能力的焚烧系统,具体为:每套焚烧处置系统危险废物日处置量50t/d(年处置量1.5t/a),废水日处置量(高盐废水处理)100t/d(年处置量3.0t/a)。

36000

2021-2023

申请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

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3

柳城县建筑垃圾消纳场

占地3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年处理县城范围内3万吨建筑垃圾,主要建设填埋坑工程、护栏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及管理用房、冲洗平台、水电、电子磅和电子监控系统等附属工程。

2600

2021-2025

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4

厨余垃圾处理中心

建设内容为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和除臭系统及配套工程等;年运行天数365天。

1200

2021-2025

争取上级资金、引进企业投资运营

柳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5

龙头镇垃圾收集中转站提升工程

1.在田厂新建一座集镇垃圾中转站1间及配套水电、垃圾处理设备,占地100平方米;2.对东山垃圾收集中转站进行改造升级扩容;3.改造升级隆水垃圾微生物处理中心。

2000

2022-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龙头镇人民政府

6

太平镇各村屯垃圾池重建或维修

252个垃圾池重建或维修

200

2022-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太平镇人民政府

7

各乡镇村屯垃圾处理项目

1、柳城县东泉镇垃圾中转站提质改造项目:建设道路、扩容改造标准化建设、增加垃圾平台、排水排污管道、化粪池、增加2个压缩车间、绿化亮化;2、凤山镇各村屯垃圾中转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10个村屯垃圾中转站及配套设施项目;集镇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3、柳城县六塘镇各屯垃圾处理设施:新建六塘镇60个屯垃圾处理设施。

27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待定

8

伏虎华侨农场三分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新建垃圾中转处理站一个及相应配套设施

5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伏虎华侨管理区

9

伏虎华侨农场场部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新建垃圾中转处理站一个及相应配套设施

5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伏虎华侨管理区

10

柳城县畜禽粪污收储运处理体系建设

在马山镇、社冲乡各建设一处小型粪污处理中心。新建畜禽粪污村级集中收集点,新建储粪间,新建储液池;每个集中收集点配备铲车1辆,固态粪便运输自卸车1辆。

50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11

柳城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消除面源污染、提高土地肥力为目标,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通过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有机肥加工厂和沼气工程等。

3000

2022-2025

申请上级资金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生态保护修复监管项目

76798.79


  


  


  

1

柳城县保大河回水湾生态修复项目

主要建设包括生态塘改造、水葫芦清理、生态岸带治理及辅助工程;(1)生态塘改造,其中包括水葫芦清理,挺水、沉水、漂浮植物种植等;(2)生态浮岛建设;(3)生态岸带治理。

288.36

2021-2024

申请中央、自治区资金

柳城生态环境局

2

柳城县保大河湿地公园项目

河道整治、水系工程,护岸抢险道路,生态保护及修复工程,湿地植物景观园、休闲广场、道路、基础管理设施等。

500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

杨柳河生态公园

总面积约59406.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亲水平台、湿地植物景观园、夜光休闲广场、园路、绿化景观、给排水、照明等配套基础管理设施等。

100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矿山生态修复

柳城凤山镇对河铁炉坪南面谢军雄采石场、太公洞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柳城凤山镇对河村洞诺屯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柳城县森磊淼建材经营部乌鸾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6510.43

经费到位5年内建设完成

中央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

柳城县低碳示范公园

项目分为3个子项目,分别为:柳城县柳糖小公园、杨柳河堤小公园、板桥小公园。建设内容包括小广场铺装、休闲长廊、植物景观、文体设施、公厕、基础管理设施等。

100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项目

445


  


  


  

1

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以柳城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编制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为打造天蓝地绿土净水清、宜居宜业宜游、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柳城提供指导。

25

2021

预算资金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

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完善柳城县空气、地表水、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以及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基础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等。

24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3

柳城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根据新时期环境信息化建设实际需要,围绕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监管信息化,进一步推进环境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和标准化建设。增加人员编制和业务用房、提高业务经费、完善设备配置,不断提高环境信息能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环境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职能,落实编制和经费,规范人员管理。

18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合计


  


  

390351.43


  


  


  

  

  


  

抄 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24日印发

  

  


  

  


  

  

  


索  引  号:
11450222007629223K/2022-01313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标  题:
柳城政发〔2021〕29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城政发〔2021〕2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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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柳城政发〔2021〕29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12-24 18:30   


柳 城 县

人民政府文件

  

  

柳城政发〔2021〕29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1122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柳城县人民政府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2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2

  

(一)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2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成效显著 5

  

(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6

  

(五)环境治理体系、能力不断加强 7

  

(六)“十三五”规划实施完成情况 7

  

第二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 9

  

(一)生态环境质量还需提升 9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依然严峻 10

  

(三)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善 11

  

(四)农村人居环境还需提升 11

  

(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12

  

(六)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仍需完善 12

  

第二章 “十四五”期间面临的形势 14

  

第一节 生态环境发展机遇 14

  

(一)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14

  

(二)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扎实 14

  

(三)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15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 15

  

(一)环境约束趋紧逐步凸显 15

  

(二)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16

  

(三)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待提升 17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 19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9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9

  

第三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21

  

(一)规划范围 21

  

(二)柳城县概况 21

  

(三)规划期限 30

  

(四)规划目标 30

  

(五)规划指标 30

  

第四章 重点任务 34

  

第一节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建广西公园城市 34

  

(一)推动大美柳城绿色发展 34

  

(二)推进四大结构调整 36

  

(三)大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38

  

第二节 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39

  

(一)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39

  

(二)强化污染源治理和监管 39

  

(三)加强良好水体的保护,完善环境监测网络 40

  

(四)严格环境准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41

  

第三节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41

  

(一)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41

  

(二)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 42

  

(三)强化城乡大气污染防治 43

  

(四)加强非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43

  

第四节 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减少噪声扰民问题 44

  

(一)强化噪声污染防治 44

  

(二)加强噪声治理监管 44

  

第五节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确保安全处置 45

  

(一)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 45

  

(二)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45

  

(三)安全处理处置危险废物 46

  

第六节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加大土壤保护力度 47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47

  

(二)严控工矿污染 47

  

(三)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48

  

(四)严控农业污染 48

  

(五)开展污染治理和修复 50

  

第七节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51

  

(一)加强辐射监管能力建设 51

  

(二)完善辐射应急体系 51

  

第八节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 52

  

(一)加强生态空间管控 52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53

  

(三)强化生态系统修复 54

  

(四)全面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 54

  

第九节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55

  

(一)全面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55

  

(二)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56

  

(三)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57

  

第十节 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58

  

(一)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执法 58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59

  

(三)加强和规范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60

  

(四)加强环境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 60

  

第十一节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61

  

(一)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 61

  

(二)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体系 62

  

(三)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62

  

第五章 重大工程与投资 64

  

第六章 保障措施 65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65

  

第二节 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65

  

第三节 加大环保资金投入 66

  

第四节 强化科技支撑 67

  

第五节 完善实施评估 67

  

第六节 加大环保宣传,鼓励公众参与 68

  

附表 重大工程项目表 69

  

  


  
  

  


  
  

  

  前言

  


  
  

  

“十四五”规划是我国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科学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对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柳城县“八大战略”再深化、改革创新再深入,全力推进“三建设一融入”进程,加快打造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拓展区,奋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广西公园城市,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共柳城县委员会关于制定柳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柳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科学制定《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对柳城县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融入柳州北部生态新区,打造现代休闲生态田园城市,进一步提升柳城县的生态魅力、都市魅力和人文魅力,加快打造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拓展区、奋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广西公园城市,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相关专项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本规划的要求。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十三五”以来,柳城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打赢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四五”时期是柳城县乘势而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既是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也是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更是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一、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生态创建持续领先。柳城县始终坚持以创促建,取得丰硕成果。2018年获得柳州市第一批自治区级生态县命名。截至2020年,全县获得命名生态乡镇8个,自治区、市级生态村77个;全县创建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4个,市级示范区2个、县级示范区9个、乡镇示范园41个、村级示范点133个。

  

生态空间布局全面优化。积极落实《柳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划定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原则清单,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形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柳城县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生态空间布局得到全面优化。

  

生态保护修复取得重大进展。完善“村收镇运县处理”垃圾收运体系,共建成12个乡镇垃圾中转站、8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微生物水洗分解处理中心,农村环卫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健全河长制,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307名,实现全县306条大小河流河长全覆盖,清理整治河库“四乱”问题154个,融江河道非采得到有效治理。划定县城和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9个,城镇垃圾、污水全部实现集中处理。深入推进“绿满柳城”等生态工程建设,森林覆盖率达50.26%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水污染防控稳步实施。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引领,构建新治水架构。通过开展融江、龙江流域环保专项行动,强化工业园涉水企业监管和防范;着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实施加油站双层油罐更新改造;推广养殖场高架床+微生物养殖模式促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举措,流域水污染得到遏制,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优。截至2020年,柳城县国控断面水质均达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县主要河流水质全部满足水功能区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不断加强。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转变发展方式和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涉及大气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积极推进现有企业清洁生产,全县重点排污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严格实施锅炉新标准,淘汰10/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对现有35/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烟气进行脱硫脱硝改造,重点对柳城县三家制糖企业锅炉进行脱硝、低氮燃烧、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等污染防治措施,有效降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加强电力、制糖、化工、生态肥等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加快清洁能源推广使用,狠抓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强化秸秆焚烧管控。2020年,柳城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9%

  

土壤污染防治夯实基础。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导向,完成辖区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是加强辖区内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的管理;二是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调查;二是完成15家企业工业园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三是核实县域内土壤采样地块清单信息,将6家涉重金属、化工企业列入污染地块采样清单;四是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的检查,督促企业完善“三防”措施,防止污水造成土壤重金属污染;五是对全县12个乡镇共48个涉镉等重金属重点区域开展排查,未发现有村屯周围发生涉重金属的环境污染事件。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不断完善。一是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逐渐完善“村收镇运县处理”垃圾收运体系,共建成12个乡镇垃圾中转站、8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微生物水洗分解处理中心,农村环卫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二是贯彻“三依托一加强”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好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工作。三依托信息系统平台实现23家产废单位纳入系统监管;四是加强联合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20年共查处2起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序推进。“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三清三拆”行动,清理村庄禽畜粪便411.95吨;规范禽畜养殖211处;清理村庄道路障碍物规范车辆停放446处;整理村庄和房前屋后建筑材料、农具、柴草杂物规范堆放7552处;清理村庄及周边池塘188个;清理村庄及周边沟渠淤泥689处;清理村庄及周边漂浮物389处;清理村庄及周边障碍物384处;清除村庄的黑臭水体179处;拆除村庄及周边的乱搭乱盖355处共14928㎡;拆除村庄及周边的违法建筑34处共6300㎡;拆除非法违规广告、招牌1150个;统一规范广告、招牌标准196个;拆除农村危旧房902栋共91163.82㎡;拆除农村废弃猪牛栏197座;拆除农村露天厕所茅房23座;拆除农村废弃建筑“残垣断壁”306处。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成效显著

  

柳城县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抓手,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针对重点指标、重点源头、重点环节、重点时段,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围绕抓好污染防治攻坚,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实施污染物减排项目,坚决整治“散乱污”企业,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施关停,“十三五”时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完成柳州市下达的减排任务。

  

  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柳城县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乡镇水厂改造工程128处,受益人口10.21万人,有效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4处;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9个,城镇垃圾、污水全部实现集中处理。

  

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出水标准由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处理规模由2万吨/天提扩容至4万吨/天,总配套污水管网9.43公里。建成东泉镇(600/天,配套管网3.5公里)、沙埔镇(800/天,配套管网3.4公里)、龙头镇(500/天,配套管网2.29公里)、凤山镇(800/天,配套管网4.08公里)、六塘镇(500/天,配套管网8.60公里)、冲脉镇(400/天,配套管网3.30公里)、太平镇(600/天,配套管网4.86公里)、寨隆镇(500/天,配套管网2.86公里)、马山镇(300/天,配套管网3.91公里)共9个镇级污水处理厂,总污水处理规模达到0.5万吨/天,配套管网36.8公里,实现污水处理厂建制镇全覆盖。

  

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建设。印发《柳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实现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纳入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加快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步伐。

  

  五、环境治理体系、能力不断加强

  

认真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十三五”期间,柳城县全力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攻坚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问题。积极响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号召,开展执法大练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实施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狠抓环境执法工作,对污染源实施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及时发现、纠正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以帮扶服务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开展点对点、一对一帮扶,主动下沉企业“问诊”,深入车间实地“把脉”,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治污水平,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消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大力开展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十三五”期间,柳城县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耳目”和“哨兵”职能,多措并举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重点开展日常监测、特殊时段监测、执法监测等“三领域”监测;强化“三个库”建设,夯实监测基础;聚焦“三平台”管控,强化风险防范。

  

  六、“十三五”规划实施完成情况

  

柳城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指标包括环境质量改善指标、总量控制指标、污染治理指标、风险防范指标、生态保护指标、生态公共服务指标共418项,其中,约束性指标6项,指导性指标12项;均提前完成指标。

  

5-1 柳城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类别

序号

指标

2015年指标值

2020年指标值

指标完成情况

总量控制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吨)

5080

达到柳州市要求

完成

2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吨)

1511

完成

3

氨氮排放总量(吨)

704

完成

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吨)

1472

完成

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指标

5

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6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7

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

100

100

100

8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80

85

87.6

9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5

95

100

1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75

80

86.2

11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100

100

100

12

规模化畜牧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贮存和废水处理设施比例(%

80

95

96

生态保护指标

13

森林覆盖率(%

43.3

45

50.26

14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0.0255

0.03

0.03

15

自治区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万亩)

72.16

72.16

58.85

16

林地保有量(万亩)

145.8

147.4

141

监管能力

17

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达标率(%

100

100

18

县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

100

100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

  


  

  

柳城县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与生态环境保护需求之间仍处于相互矛盾关系,面对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日益增长的资源、能源需求和污染排放潜力,维持并继续提升环境质量、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日益艰巨。快速化发展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累积、集中爆发,生态环境问题复杂化、综合化,给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带来诸多难题,生态环境治理技术与管理模式亟待创新。

  

  一、生态环境质量还需提升

  

柳城县整体大气环境质量持续良好,2020年度,柳城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三项指标均为2018年建成自动监测站点以来的最优值,且均达到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同时PM10PM2.5两项指标第一次全面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但仍需警惕已达标项目的反弹。此外,其他未列入环境空气污染物考察指标的大气污染物如挥发性有机物,作为臭氧和细颗粒物的重要前体物质,也有待完善监测体系和防控机制。目前,柳城县未开展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碳排放情况处于未知状态。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等部分扬尘污染源点多面广,极易反弹;秸秆离田和就地利用难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常态化管理还不到位,秸秆禁烧工作在制度建设、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不少短板;砖瓦行业污染治理提升改造已基本完成,但由于企业技术、管理能力不足,存在个别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现象,企业治理设施运营不稳定,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监管存在一定困难;工业类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水环境治理工作仍需持续投入。“十三五”以来,柳城县水环境保护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柳城县境内融江部分支流水质仍存在超标现象。如2019年支流保大河、东泉河等融江主要支流水质为地表水Ⅳ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和总磷。保大河大埔镇段有2处回水湾,回水湾区水质变差、水葫芦丛生。工业污染、城镇污染、农田面源污染是保大河、东泉河水质变差的主因。

  

柳城县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状况的监测监管工作尚未开展。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依然严峻

  

主要污染物持续减排工作难度升级。柳城县“十三五”时期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随着减排工作的持续推进,柳城县的减排潜力日益缩减,减排工作进入攻坚期,不断约束的减排目标与经济增长和城镇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面对自然扩散条件差和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公路运输结构、工业排放总量大等因素的制约,柳城县未来污染物持续减排难度高、减排工作依旧艰巨。

  

  三、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善

  

(一)县城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不完善

  

县城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为103.7%,超负荷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存在管网破损、淤积、雨污混接等问题,急需评估并确定修复方案。柳城县城区污水管网尚未实现全覆盖,老城区较多老旧合流管道无法实现雨污分流改造;部分已建污水管网尚未完成全路段清淤及检测,部分管网出现腐蚀、破裂、变形、沉降等问题,需及时更换破损管网,新增截污干管。

  

(二)固废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

  

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仍需扩容改造。产危废企业散而小;柳城县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经营类别单一,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外地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农村人居环境还需提升

  

(一)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还需加强

  

柳城县部分地区农村污水收集系统尚不健全,缺乏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未有效运维的情况。

  

(二)农业面源污染依旧存在

  

柳城县畜禽养殖场总体标准化、规模化水平程度不高。部分水源地周边两侧存在桉树和少量的蔬菜耕地,施用的化肥、农药会通过降雨径流进入水源地,尤其是桉树和蔬菜耕地种植在山坡上,化肥、农药流失率相对更高。

  

  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一)土壤污染形势严峻

  

相比大气和水环境的污染防控工作,土壤污染防控工作起步较晚,柳城县重金属污染土壤现状底数尚不清楚。同时,由于自然条件等客观原因,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历史原因,历史遗留危险废物风险较大,关停企业遗留的一批含砷、镉、铅等重金属废渣的废弃厂址也存在很大的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难度高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基础薄弱。土壤污染防治涉及范围广、投入大、见效慢,然而目前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在技术支撑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上却较为薄弱;目前,土壤污染防治也尚无成熟的经验模式,各项工作需要不断尝试和探索,这使得柳城县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面临巨大的困难和挑战。同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部门众多,如何在各领域各层面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各部门的联合工作能力,也是保障土壤防治工作有效实施的重要问题。

  

  六、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仍需完善

  

(一)环保执法力量仍有不足

  

现有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偏少,监管任务重、环境风险大;缺乏部分应急救援装备,不能较好满足现场监察执法及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需求;环保系统内部监管力量未能高效整合,环境监测数据未能有效用于现场执法监管,精细化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二)环境监管能力尚不健全

  

柳城县土壤环境质量的监管能力依然薄弱,土壤治理和修复的经验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土壤安全利用工作仍处于初期阶段;新时期各类环保问题复杂糅合,相关部门环保职责尚未厘清理顺,涉及多部门的环保问题未能根本解决,权责不明难以实现长效管理;环保监管对象面广量大,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要求不断提高,环保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网格化监管体系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未能达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标准。

  

  第二章 “十四五”期间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生态环境发展机遇


  

  一、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生态文明体制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2020年是“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好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柳城县已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阶段性目标,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保持高战略定位,为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标定航向;党的十九大提出“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这一战略目标,为柳城县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柳城提供政治保障。

  

  二、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扎实

  

柳城县生态环境本底优良,“十三五”时期,柳城县境内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国控断面水质达到III类水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9%PM2.5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明显提升;固废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比例达95%以上,不存在矛盾突出的全域性环境问题;随着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入和环保督察的深入,柳城县干部和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有很大提高,部门联动机制执法有很大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队伍不断壮大,监测、执法能力手段不断升级。这都为柳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协调解决局部环境问题和防范环境风险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三、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进入“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进一步提升、工作重心逐步转变、工作内容逐步深化,必须尽快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2020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等具体工作任务,为柳城县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提供根本保障。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

  

  

  

一、环境约束趋紧逐步凸显

  

“十三五”期间,柳城县环境质量持续优良,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均位于全自治区前列,随着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的深入推进,污染物的排放得到明显的控制与改善,污染减排的空间逐渐变小。“十四五”时期,柳城县实现环境质量“好中向优”的目标任务将更加艰巨。柳城县作为柳州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局部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亟需提升水源涵养能力。柳城县亟需精益生产方式、提高技术水平,提升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水平,避免经济发展造成的环境污染。

  

  二、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更多,肩负的压力更大。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大气污染治理仍处于初级阶段,城乡社会面源污染管控能力不强;移动源污染管控难度大;臭氧污染逐步显现,各区域臭氧形成机制差异较大,且目前防控手段不多,臭氧防治问题日益突出。

  

(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面临较大挑战

  

“十四五”期间柳城县将新增1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柳城县城镇、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农业农村污水治理亟待加强,“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仍未得到全面整治,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巩固地表水水质保持全国前列的压力加大。

  

(三)土壤污染防治难点较多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技术难度高、资金需求大、周期长,污染土地责任主体无力承担污染状况调查及治理修复费用,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项目难以在短期完成和见效。

  

(四)固体废物管理难度大

  

城市生活垃圾未实现分类收集处理,缺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所,柳城县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经营类别单一,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外地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仍需扩容改造。部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途径较窄、技术不够成熟。

  

(五)一些矿产资源还未能得到有序、合理开发

  

一些区域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土壤、地下水、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生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三、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待提升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2019年到2021年,利用三年的时间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再利用2022年一年的时间,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随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大格局”日趋成型,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格局突出。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日益增大,柳城县工业园区企业现有环境管理能力相对不足,污防技术较为欠缺,急需增强“环保管家”力量,实现环境治理监管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实现双赢。202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环境治理各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积极性全面提升,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形成。柳城县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跟过去比有很大的提升,但是距《实施意见》目标仍有较大差距,深推做实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落地存在一定压力。柳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监管机制、交流培训机制、宣传推广机制、激励机制和人才引进机制有待健全完善;区域协同联防联控联治机制仍需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能力亟待增强,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有待提升;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题词精神,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坚持“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农业兴县、文旅活县”和“工业化战略、城镇化战略、生态引领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思路,以柳城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优化绿色发展方式,统筹污染治理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严防重大环境风险,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绿色、特色、协调、宜居”的理念,全力推进“三建设一融入”进程,全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公园城市,争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

  

  
  

  

    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基本理念,严格遵循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思路,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以生态环境优化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优化、不能恶化。

  

二、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

  

坚持把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对薄弱环节予以关注,加大水、大气、土壤、生态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力度,优先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力争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与人民群众感受相一致,以环境质量不降级为底线,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尺,建设宜居优美生活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坚持全面统筹、精准治理

  

以山水林田湖草为有机整体,坚持区域、流域、城乡统筹,构建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雾霾、水体黑臭、土壤重金属污染、危险废物污染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和解决难易程度,建立长效机制,全面统筹推进。注重加强环境保护科技支撑,进一步提升科学治理和精准施策水平,实现生态环境精准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确保环境质量稳定持续改善。

  

四、坚持改革创新、共建共治

  

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强化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技术创新,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深化生态环境联防、齐抓、共治、共享的新模式,进一步系统完善、适应生态文明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强大、有效的工作合力和联动效应,真正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

  

  
  

  

    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柳城县行政区划范围,包括县辖大埔镇、龙头镇、太平镇、沙埔镇、东泉镇、凤山镇、六塘镇、冲脉镇、寨隆镇、马山镇、社冲乡、古砦仫佬族乡等102乡。

  

  二、柳城县概况

  

(一)地理位置

  

柳城县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辖县,位于广西中北部,地处东经108°36′~109°50′、北纬24°25′~24°26′之间,东与鹿寨县毗邻,西与罗城县、宜州区接壤,南与柳州市城区、柳江区相连,北与融安县、融水县交界,县城驻地大埔镇,距柳州市56公里,县境东西最大横距79公里,南北最大纵距47公里。全县面积2124km2,丘陵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3.7%,平地占30.8%,山地占25.7%,其他占9.8%

  

(二)气候

  

柳城县地处北回归线以北,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其气候特点是: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光热充足,雨量充沛。四季特点是:夏热冬寒,四季明显。

  

全县多年平均气温20.2℃1月最冷,月平均温度9.9℃7月最热,月平均温度28.5℃。多年平均年降雨日数155.7d,多年平均降雨量1340.2毫米,最大降雨量1623.8毫米,最小降雨量986毫米,年平均蒸发量1419.5毫米,相对湿度78%。雨季集中在57月,为柳城县的主汛期,其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50%60%,现年降雨量少于蒸发量,35年间常有旱灾或洪涝出现。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平均风速1.4/秒。

  

(三)河流水系

  

柳城县河流属珠江水系,境内流域总长221.9公里,河网密度0.01公里,流域总面积43723.6平方公里。各河流水的类型主要为重碳酸钙型或重碳酸钙镁型,总硬度均在40毫克/升以下,平均年侵蚀模数约67/平方公里,每年水土流失量约14.673万吨。柳城县境内主要河流包括融江、龙江、沙埔河等。

  

融江 源出贵州榕江县,经三江、融安、融水入柳城。上起十五坡,下至凤山镇,长70公里。流域面积26752平方公里,年径流量256.1亿立方米。县境内落差12.05米。常年平均秒流量317.475立方米,含沙量44.463‰。在凤山镇与龙江汇合后,称为柳江。

  

龙江 源于贵州荔波县,经南丹、河池、宜山入柳城。始于六塘镇横冲村,绕县西南至凤山镇南丹村,长40.8公里。河道弯曲,暗礁甚多,落差11.5米。流域面积15870平方公里,年径流量122.27亿立方米。

  

沙埔河 源于融安县沙子乡古益村,流经县属金洞、纳尝、江头村,西出沙埔、古城入融江。长37.1公里,落差53米,集雨面积735平方公里,年径流量3.22亿立方米。

  

东泉河 又名大帽河,源于鹿寨县黄泥村,流经县境的八卦岭、大碑村、碑塘村、佛子村、张家村、大樟村、东泉镇、东山桥,再经丈八、洲村、岸埔,西至白虎山北入融江。全长41公里,集雨面积240平方公里,年径流量2.16亿立方米。

  

中回河 又名杨柳河,源出柳城县太平镇里品村,西经安乐村、赤罗村、南山村、杨柳村入融江。全长18公里,集雨面积64平方公里,年径流量0.432亿立方米。

  

葛麻河 源出柳城县葛麻洞,经保大、龙庆入融江。全长5公里,集雨面积62.6平方公里,年径流量0.426亿立方米。

  

邱歪河 源出柳城县下尧村,经西北创村、下翁、大碑村出金滩入融江。全长10公里,集雨面积30平方公里,年径流量0.6亿立方米。

  

(四)自然资源及社会经济情况

  

1.土壤资源。县境边缘多土石山,中部为丘陵和岩溶山交错,土壤母质由石灰岩、砂页岩、河流冲积物、第四纪红土和山洪冲积物等组成。1981年普查,全县土壤分为七个土类,19个亚类,57个土属,141个土种。我县稻田土壤属水稻土类,主要有三类成土母质,石灰岩溶质、页岩溶质和河流冲积物,我县水稻土类又分为潴育性、盐渍性、腌育性、沼泽性、矿毒性、测渗性7个亚类,共有26个土属,93个土种。旱地土类中,成土母质比重较大的有石灰岩、第四纪红土和砂页岩。旱地土类共分为6个土类,10个全亚类,12个土属,23个土种,各乡镇均有分布。荒地土类中,成土母质比重较大的有砂页岩、石灰岩。荒地土类共分为6个土类,12个土属,23个土种,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土种为红壤土、厚层砂页岩红壤、红泥土、沙质红泥土、红黄泥土等。

  

柳城县土地总面积为211404.34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46276.66公顷,占总面积的69.19%;建设用地面积为11341.54公顷,占总面积的5.36%;未利用地面积53786.14公顷,占总面积的25.45%

  

2.矿产资源。柳城县境内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煤炭、冶金锰矿和非金属矿产。

  

煤炭以烟煤和肥焦煤为主,储藏量700万吨以上,发热量一般为4000—6000大卡/公斤,年产量58万吨;冶金锰矿:探明储量12万吨,平均含锰品位30%,低磷、低铁、易采;白云岩矿:储量超亿吨,已探明5137万吨;石灰岩矿:分布全县,到处皆是,质量优良;大理石矿:主要有黑色和彩色两种。黑色大理石储量150万立方米,抛光度好,名为“黑玉”;彩色大理石花色有彩带、红彩花、象彩花等,抛光色彩鲜艳,名为“彩玉”,储藏丰富;耐火石英砂岩:储量多,易采易制,年产量10002000吨,远销全国各地;天然硅粉(石英粉):地质储量10万吨以上。硅石矿(石英卵石)储藏量多,易采易选。

  

3.生物资源。柳城县域内目前已知维管束植物509种;野生脊椎动物281种,包括哺乳动物30种,鸟类113种,爬行动物42种,两栖动物6种,内陆水域鱼类90种。国家I级保护动物1种,蟒,II级保护动植物共计22种,包括金毛狗蕨、樟、猕猴、小灵猫、穿山甲、雀鹰、燕隼、白鹇、三线闭壳龟等;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中受威胁物种(极危、濒危、易危)有58种;广西重点保护动植物58种;广西特有植物有11种。重要的鱼类资源有长臀鮠、桂华鲮、赤魟等物种。

  

4.旅游资源。柳城县有“柳州城市后花园”、“柳州城郊休闲中心”之美誉。境内旅游资源丰富,有柳州“四绝”之一的“壮欢”、广西唯一以知青文化为主题的知青城景区、独具仫佬族文化特色的古砦古民居、广西四大佛教名寺之一的开山寺;有以金洞四十八弄原生态旅游区、伏虎生态华侨风情园、万亩生态蜜桔园等为代表的生态旅游资源以及龙寨岩、崖山、融江、龙江为代表的自然山水风光旅游资源。形成“春祈福、夏戏水、秋品果、冬赏枫”的四季旅游特色。

  

目前,县域内共有旅游景区点37家。其中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1家,国家AAA级旅游景区2家,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1家,广西工业旅游示范点1家,广西四星级乡村旅游区3家,广西三星级乡村旅游区1家,广西三星级农家乐2家。

  

5.人口分布。2019年年末,柳城县户籍人口41.14万人,常住人口37.5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4.23万。城镇化率44.99%

  

2020年年末,柳城县人口41.08万,有壮族、仫佬族、侗族等少数民族18.19万人,年人口自然增长率2.91‰

  

现状柳城县各乡镇的人口密度可大致分为3个等级,>200/k的乡镇为东泉镇、沙埔镇和冲脉镇,150-200/k的乡镇有大埔镇、龙头镇、凤山镇、六塘镇、寨隆镇,<150/k的乡镇为太平镇、马山镇、社冲乡、古砦仫佬族乡。

  

6.社会经济。2020年,柳城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5.33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2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56.0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67.0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9%14.9%6.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0835元,比上年增长18.1%。财政收入11.3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46亿元,比上年增长2.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71亿元,比上年增长3.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5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24万元,比上年增长2.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3万元,比上年增长7.7%。招商引资项目52个,引进县外境内资金38.5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1.88亿元,比上年增长3.76%。城乡居民年末储蓄存款余额106.76亿元。

  

7.工业。2019年,柳城县完成全部工业总产值112.92亿元,比上年增长0.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6.18亿元,增长0.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总额5.14亿元,下降17.3%。柳州市正铆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柳城虎鹰建材有限公司、柳州市万友九虹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三胜电子五金有限公司、柳州市鑫成洲五金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沙埔片区开工建设;马山木业加工园有鹏森木业、东阳木业、鸿森家具等8家规模企业集聚发展,带动力强的项目相继签约入驻,柳城工业园区全年新增企业12家。其中,沙埔片区6家、河西片区3家、马山片区2家、六塘片区1家。通过探索,提出“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弹性供地模式,推动工业园区发展。设立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为新入园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河西、沙埔、马山、六塘“四个百亿产业园”雏形初现。“四个百亿产业园”(即河西健康食品百亿产业园、沙埔金属精加工百亿产业园、马山木材加工百亿产业园和六塘精细化工百亿产业园)。继续落实优惠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解决一批企业用工用地用水用电问题,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企业减少税费7900万元。全县9家高新企业获得研发补贴。工业园区发展环境得到整体提升,实现工业区总产值81.26亿元。

  

2020年,柳城县实现全部工业总产值110.1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5.83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9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总额4.03亿元。全县有规模以上企业56家(含新增6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10家。全县投资总额约192.9亿元,推进重大项目95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22.58亿元,占全县工业产值的20.5%。年内,招商引资项目52个,其中上亿项目29个,引进县外境内资金38.5亿元。完成园区基础设施投资7000万元。柳城县紧紧围绕园区产业定位,重点扶持壮大精细化工、金属深加工产业,打造柳城工业高质量快速发展“双引擎”。202011月,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被自治区工信厅、应急厅联合下文确定为自治区第一批化工园区。深入推行“企业保姆”“项目秘书”“一站式服务”的机制,全力优化投资软环境,竭力为投资者打造最佳投资“洼地”。

  

8.农业。柳城县农业以生产粮食、糖蔗、桑蚕、水果为主。2020年,柳城县实现农林渔牧总产值82亿元。耕地面积7.74万公顷,其中粮食播种面积2.87万公顷;粮食产量14.82万吨,比上年增长2.9%。经济作物种植面积6.07万公顷,其中甘蔗种植面积3.5万公顷,甘蔗新植面积1.36万公顷,2019/2020年榨季进厂原料蔗总量197.16万吨。糖业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快,“双高”基地建设完成土地整治22.8万亩,完成水利化建设19.3万亩,通过良种验收13.27万亩。建成5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示范区,合计建成示范面积2.93万亩。全县水果种植面积29万亩,产量6.2万吨,比上年增长4.9%;桑园种植面积14.8万亩,生丝产量2000吨;蔬菜种植面积1.37万公顷,产量31万吨;食用菌种植面积0.06万公顷,产量5.2万吨;水产品产量1.63万吨;生猪出栏量29万头,肉类产量3.69万吨;禽蛋量0.13万吨。全县发展螺蛳养殖基地8个,总面积918亩,全力创建螺蛳粉原材料生产(螺蛳养殖)基地县。2020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达到701家,新增39家;发展家庭农场累计达到435家,新增316家(其中在工商注册登记18家);发展农业重点龙头企业19家。全县农机作业水平稳步提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作业水平75.08%,甘蔗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03%。组织参加柳州市2020年“中国农民丰收节”评选表彰,柳城获评选“十佳种粮大户”3户,“十佳农业科技人才”2人,“十佳农村经济人”1人。柳城县伏虎华侨农场伏侨牌伏虎龙芽荣获“中茶杯”第十届国际鼎承茶王赛春季赛金奖。

  

9.服务业。2020年,柳城县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67.03亿元,比上年增长6.5%。新培育16家服务业限上企业,红星美凯龙、紫荆花酒店等一批重大项目顺利推进。电子商务渠道持续拓宽,直播带货、购物消费节、展销会等线上线下促销模式有机融合,有效拉动消费,电子商务交易额8.5亿元。文旅融合发展,凤山古镇、洛崖小镇、古砦民俗风情等特色旅游项目扎实推进,古砦稻花飘香旅游区成功创建广西五星级乡村旅游区;成功举办第九届柳城生态蜜桔文化旅游节暨农民丰收节、首届广西大学生稻田艺术节;全县接待游客284.1万人次,旅游消费26.6亿元。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

  

  四、规划目标

  

2025年,柳城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县PM2.5浓度稳中有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中上升,达到柳州市考核要求,地表水国控断面优III类比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保持100%,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考核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比例、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在柳州市下达的任务范围,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不减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力推进“三建设一融入”进程,加快打造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拓展区,奋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广西公园城市。

  

  五、规划指标

  

按照绿色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的要求,针对柳城县主要环境问题,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柳州市“十四五”环保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为主,建立以要素为主的规划指标,初步拟定柳城县“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分为环境质量指标、污染防治指标、生态保护指标、环境经济指标四大类20项主要考核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柳城县“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表

  

  

柳城县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年情况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

环境质量

指标

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约束性

2

地表水质量

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100

约束性

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0

约束性

3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PM10年平均浓度

μg/m3

/

二级

指导性

PM2.5年平均浓度

μg/m3

31

达到柳州市考核要求

约束性

4

空气质量优良率

%

95.9

达到柳州市考核要求

约束性

5

声环境质量

城市区域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dB(A)

/

70

指导性

6

环境及辐射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

——

在天然本底涨落控制范围内

在天然本底涨落控制范围内

指导性

污染防治指标

7

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COD排放量

/

/

达到柳州市考核要求

约束性

NH3-N排放量

/

/

VOCs排放量

/

/

NOX排放量

/

/

8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达到柳州市考核要求

约束性

9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1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87.6

94

指导性

11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指导性

12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指导性

13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86.2

85

指导性

14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

%

100

100

指导性

生态保护

15

森林覆盖率

%

50.26

50.3

约束性

16

建成区绿地率

%

31.82

35.30

指导性

环境经济指标

17

单位GDP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率

化学需氧量

%

/

达到柳州市考核要求

指导性

氨氮

%

/

指导性

二氧化硫

%

/

指导性

氮氧化物

%

/

指导性

18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

0.5149

达到柳州市考核要求

指导性

  

  

      重点任务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建广西公园城市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适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动产业结构的绿色、低碳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立绿色、高效、低碳的经济体系、能源体系和资源利用体系。探索生态友好型高质量发展模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打造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拓展区,奋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广西公园城市。

  

  一、推动大美柳城绿色发展

  

  强力推进宜居宜业宜游广西公园城市。精准定位柳城公园城市总体框架,建立“公园城市—公园乡镇—公园村屯”三级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的公园城镇体系。大力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开展公园城市全民建设“两年攻坚”运动,全力以赴加快公园城市建设。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重点围绕城市公园、绿地系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四大建设”体系,制定好“施工图”。有序推进城乡公园建设,构建完善绿地系统,加大县城“四化四花”建设,有效提升县乡“颜值”。推进县城整体提质升级建设项目,加快桥梁、道路、市政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厚植文化元素,充分挖掘、有效发挥柳城民族民俗、人文禀赋、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优势特色,厚植到公园城市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展现柳城公园城市独特的文化内涵和艺术品位。

  

  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和高效利用为抓手,全过程推进生产方式的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在生产全过程中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服务业,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加快六塘、马山、河西、沙埔等清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构建集约循环生态工业产业链。加快推动化工、木材加工、制糖、汽车配件、金属加工、建材等资源型产业生态化改造和新兴生态产业发展工程,推进柳城华侨管理区、伏虎华侨管理区生态园建设。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持续开展重污染行业、特色行业整治提升,着力提升污染控制水平,鼓励支持企业引入、开发和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能源、新管理、新观念,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和污染排放强度。推广国际国内先进生产设备、工艺和治理工艺,水平,有效降低污染排放引导企业转变生产模式,实现重点行业企业治污设施全覆盖。加强“三废”有效收集、治理,提升综合利用资源化强度,探索企业层面近零排放。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加强生态种植业循环提升工作,推进甘蔗尾叶、桑树桑枝、废弃菌包等农业秸秆、废料的综合利用,鼓励农村养殖业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促进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循环化利用。充分利用柳城生态优势,加快生态服务业发展,建设一批生态型智慧物流园、生态旅游基地、文旅融合基地、森林康养基地、休闲农业核心示范区、乡村旅游示范区、研学游学基地、户外运动基地等。

  

  推动生态建设产业化。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充分利用柳城良好的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加快培育生态产业,发展壮大生态经济,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引入社会资本投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第三方专业化治理,防止污染转移和过度开发,促进生态建设产业化,发展绿色产业,防止污染转移和过度开发。重点开展荒山造林、石漠化治理、河岸流域整治、全域土地整治、旱改水、双高基地建设,实施水源涵养林工程、柳江防护林公工程、经济林工程、公益林提质增效工程、林下经济工程、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加强生态保护,促进与旅游、文化等产业结合,打造富有特色的生态旅游产业。推广绿色产品和绿色服务,探索建立生态绿色产品认证标识、生态经济标准,促进绿色消费,发展绿色低碳生态服务业。

  

  二、推进四大结构调整

  

  推进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着力发展低碳型产业。坚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与低碳产业、新兴产业培育并重、扩大总量与提质增效并重。综合利用能耗、环保等标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限值高碳高耗能行业发展,加快提升传统产业低碳高效发展水平。加快制糖、木业、食品等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引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打造清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

  

  深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快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提高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利用比例,优化利用化石能源。全面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落实耗煤新项目转入,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不再新建35整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治理,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基本淘汰1035整吨/小时燃煤锅炉;35整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实施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建成区外应采用生物质专用锅炉,配备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杂其他高燃物燃料。到2025年,全县煤炭消耗总量比2020年下降5%,占能源消耗总量比重下降到40%以下。

  

  全面推动交通结构调整。推动发展绿色货运,加快推进集装箱式联运,优化公路运输结构,加快推动货运企业转型升级,推动货运物流联盟发展。到2025年,全县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社会物流成本显著降低,水运瓶颈全面打通,物流站场体系健全完善,全面建成高效便捷的综合运输网络。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船舶,进一步推进低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及其他老旧车淘汰;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实现营运车船标准化、专业化、清洁化发展,全面提升运输装备的污染防治性能。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深化落实“公交优先”发展策略,大力建设以快速公交为骨干、以普通公交为主体、以自行车、步行交通为补充的多元化立体公共交通系统。加快推进区域内公交车、自行车道、步行道等多种交通道路建设,完善城乡巴士体系,推广公共交通优惠政策,提高公共出行的效率和舒适度,增强公共交通出行吸引力。

  

  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农业、高效农业,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氨排放控制,广泛宣传和教育绿色农业生产方式,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缓释肥的使用,控制施用强度,大幅减低农业面源污染。严格落实禁养区各项规定,形成布局协调、规模匹配的种养结合发展模式;加强清洁养殖工艺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推广配套设施建设,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推进养殖业减量用药,推进养殖过程清洁化。

  

  三、大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围绕“衣食住行用育游养”等八个方面实施绿色生活,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全面推广政府绿色采购,建立健全绿色供应链。鼓励大型超市优先引入“碳标签”产品,增加绿色低碳产品的有效供给。加快构建绿色消费体系,科学引导实践、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体系,倡导绿消费者选择绿色低碳产品。推广绿色建筑,倡导低碳装修、低碳生活,推广普及节水、节能器具,反对过度包装,强化阶梯水价、阶梯电价、阶梯气价的运用,引导居民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推行绿色交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民众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低碳出行方式。

  


  
  

  

      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一、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在对县城饮用水源地整治基础上加强乡镇级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环境整治,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确保饮用水安全;继续加强农村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广泛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改善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

  

  二、强化污染源治理和监管

  

加大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和监管力度健全工业废水污染防控体系,加快产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站改扩提标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集中解决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开展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设施及管网排查,全面推行工业园区企业废水、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

  

进一步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设施,重点加快融江、龙江、柳江流域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的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提高管网覆盖率,扩大污水收集范围。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提高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处理率。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4%以上。

  

  强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进村庄生活污水、畜禽粪综合整治,加快落实《柳城县农村污水整治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建立健全农村污水整治项目库,积极申报上级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目资金,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畜禽养殖污染,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精准施肥,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应用缓控释肥,优化用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提高肥料利用率。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农业、生物、物理绿色防控,提高综合防治水平。

  

三、加强良好水体的保护,完善环境监测网络

  

对现状水质达到或者优于Ⅲ类的柳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完善环境监测网络,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加快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居民、畜禽养殖业、工业企业的搬迁,增加生态涵养林种植面积;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来加强重点流域的治理,探索流域综合治理的模式,削减入河污染负荷。

  

  四、严格环境准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对于地表水体不能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地区,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严格控制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量,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内。

  

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完善入河排污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落实监管主体、流程及责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法入河排污的行为。

  

加强城镇节水,发展农业节水,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制定基于生态流量控制的水量调度方案,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一、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要求,通过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引导企业入驻工业园区。

  

加大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加强电力、制糖、化工、砖瓦、生态肥等重点排污行业的监督,推广清洁能源等措施,不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加快炉窑淘汰与整治。锅炉、窑炉、炉灶等燃烧设施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炉灶等燃烧设施(集中供热、火电厂锅炉除外)。非禁燃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等非清洁能源锅炉完成拆除、整治或清洁能源替代,对非禁燃区10蒸吨/小时以上规模锅炉加强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综合治理,鼓励企业生产、销售和使用无毒、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加快VOCs排放监测、监控、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和生活服务业VOCs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推进全县建材行业(砖厂)的烟尘污染物,木材加工行业(板厂)的挥发性有机物(VOC)整治。

  

  二、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快道路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的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优化高速网、城市公共绿色交通网,大力发展综合公共绿色交通体系;淘汰老旧车辆和高排放车辆;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划定高污染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限行区域。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推进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建设,加强车辆尾气排放、注销、行驶等监管。加强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的污染防治,加快推进老旧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淘汰治理,推进非道路移动源能源清洁化改造和升级;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城市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成品油。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三、强化城乡大气污染防治

  

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加强道路扬尘、各类堆场和露天矿山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污染和烟花爆竹管控,鼓励城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城区露天烧烤摊点实行“集中布局、进店经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禁燃限放管控。

  

  四、加强非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强化秸秆禁烧网格管理、督查调度、考核奖惩等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注重宣传引导,突出大户管控,实行联户联保,强化技术支撑,实行常态管理,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因地制宜推进秸秆堆腐还田,大力推进秸秆收集加工利用。

  

鼓励开展文明绿色殡葬、祭祀等活动,严格控制节假日烟花爆竹燃放量。

  

继续巩固推进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确保新上餐饮项目油烟净化器同步安装到位。

  

  

  

  

      加强噪声污染控制 减少噪声扰民问题

  


  

  

  一、强化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高速公路、县道等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敏感点的隔声设施建设。加强机动车禁鸣管理,优化扩大交通管制区范围,提高道路综合通行效能。严格社会噪声污染整治,持续开展中小娱乐场所扰民噪声扰民整治,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等噪声污染源的控制管理,严格落实限期治理制度,并加强后期监管。继续完善施工噪声管理规定,合理安排夜间生产,进一步减少夜间噪声扰民现象。强化工业噪声污染治理,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统筹推进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严格工业项目准入,严格控制新增工业噪声源,注重控制乡村地区工业噪声污染。大力推广低噪声的沥青路面材料,拓宽交通主干道,在必要路段设置隔声屏障。

  

  二、加强噪声治理监管

  

严厉打击噪声超标排放、扰民的违法行为,加强噪声投诉平台的建设和噪声污染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各类噪声扰民投诉件,加强重复投诉点督办。依托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的技术支撑,及时科学鉴定噪声污染,为依法查处提供依据。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建立公众监督网络,形成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监管体系。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确保安全处置

  


  

  

  一、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秉承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各学校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知识普及和教育。统筹安排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镇)处置,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促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二、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加快林产品加工、石材加工等传统产业的循环经济建设,促进形成企业间、产业间的代谢和共生耦合关系,使企业间物料循环、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延伸,利用木材、石材边角料、石粉、石渣等,推进传统产业循环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石材废渣储存场的建设,石材废渣集中统一存放处理或综合利用;积极开展工业废物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充分利用国内外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推动实施尾矿、冶炼渣、煤矸石、粉煤灰、甘蔗渣、板材废物等固体废物的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资源化综合利用产业化;加强建筑垃圾处理,因地制宜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通过生产轻质墙体材料,轻集料混凝空心砌砖和轻集料混凝配砖、标砖等产品,推进建筑垃圾的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督促企业对沉淀废渣进行规范化处理。积极推进各种建筑废弃物、秸秆、垃圾及畜禽粪便等固废的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技术的应用。

  

  三、安全处理处置危险废物

  

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结合持有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单位清单,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深入排查强化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每年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重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其他产废单位分行业按不少于10%的比例抽查。

  

建立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覆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及时掌握医疗废物产生量、集中处置量、集中处置设施工作负荷以及应急处置需求等信息,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要配备数量充足的收集、转运周转设施和具备相关资质的车辆。收集转运能力应当向农村地区延伸。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局同相关部门,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危险废物和未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未如实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或将废弃危险化学品隐瞒为原辅料、中间产品的行为。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加大土壤保护力度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加快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强对服役期满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土地开发利用的风险管理,建立申报、建档和风险评估制度,对污染重、风险高的污染场地土壤进行调查评估与修复。

  

  二、严控工矿污染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

  

  三、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制定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加强汽车配件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四、严控农业污染

  

科学开展农业生产。科学使用农药,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进生态农业、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无公害标准化生。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

  

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积极推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围绕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效率和效益,加快推进安全科学用药及植保机械更新换代工作,实现农药减量控害。推进有机肥源高效利用。根据柳城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和农业经营体制特点,推广有机肥源养分利用的有效模式,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一是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利用畜禽粪便无害化生产有机肥,推广规模化“养殖+沼气+社会化出渣运肥”模式,发展种养一体化模式。二是推进秸秆养分还田。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覆盖还田等技术,逐年提高秸秆养分还田。

  

加强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摸清各地农膜用量,加快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的地膜的行为。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逐步建立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和体系,逐步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生态养殖。因地制宜大力推广“饲料微生物化+高架网床”、“微生物+高架床全漏缝免冲水”等生态养殖多种模式。自2021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高架床网床、干清粪、黑膜沼气池、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等措施,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地消纳能力,采取“种养结合”模式,降低养殖污染。鼓励扶持种植企业和养殖企业开展有机肥还田合作。加强养殖污染治理设施监管,节水控污。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污染防治措施必须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确保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对违法排污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予以关闭。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促进源头减量,防止过量使用。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促进畜禽粪便在种植业上实现轻便化、简便化、商品化利用。

  

  五、开展污染治理和修复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有序开展治理和修复工作。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污染耕地集中区域;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完善激励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

  

  
  

  

  第七节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一、加强辐射监管能力建设

  

进一步优化辐射项目审批服务,完善电离和电磁辐射的环境监管机制,加强辐射监管队伍能力。强化放射性物质使用、运输、贮存等环节安全监管,保持柳城县辐射环境质量优良。加强对广电通讯、糖厂、火电厂、医院和输变电等项目周边的电磁辐射监测,确保电磁辐射平均水平不超过国家限值。加强对放射源使用单位的监管监测和监督性检查,强化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监测,完善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体检档案,保障辐射环境和人员安全。加强放射源长效监管,完善放射源、射线装置和开放性同位素应用分级监管。确保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率100%,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率100%,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加大辐射信息公开力度,建立辐射宣传平台,提升公众辐射认知水平。

  

  二、完善辐射应急体系

  

依据《柳城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完善柳城县核与辐射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加强辐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放射源及辐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将长期闲置、废弃的放射源退回原生产厂家或送有资质的单位贮存,确保放射源安全受控。规范企业放射源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对不符合现行放射源管理要求的管理制度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配齐辐射安全设施设备。

  


  
  

  

  第八节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

  


  

  

  一、加强生态空间管控

  

科学合理编制柳城县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多规合一”,整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鼓励城镇空间和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的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根据生态保护需要,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各类工程实施,因地制宜促进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加强产业发展引导,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提高生态环境准入门槛,探索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新模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调查、评估与监测,完善生态监测网络。探索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绩效考核制度,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政绩考评,增加对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成效的考核权重,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考核力度。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加大惩罚力度。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建立多部门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动机制,建立区域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体系,推动常态化的生物多样性监测、调查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工程。加强重要水源涵养林的保护,保护现有天然林,扩大阔叶林面积,提高水源涵养生态服务功能,构建生态安全监控体系,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能力,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加强野生动物科研、种质资源收集保存、救护繁育,完善野生动物调查监测体系。加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作,对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采取就地保护、近地保护和迁地保护等措施,稳定、恢复和壮大野生资源。加强农村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重点开展野生稻、野生茶等农村野生经济作物原生境保护点建设,加大中药材资源与珍稀品种的保护力度。加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严防违法采集及猎捕、破坏等情况发生。建立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防疫制度,坚决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力度。构建水质保障和河流生态系统,改善水质及生物物种和栖息地,定期开展河流中特有性、指示性物种以及珍稀濒危水生物种调查和保护工作,确保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种类和数量不降低。建立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防疫制度,坚决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力度。

  

  三、强化生态系统修复

  

统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森林、矿山、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持续开展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消除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重建山体植被群落。实施老城区改造行动,在城市更新过程中,鼓励、引导老城区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城市绿地建设。开展“城市双修”工作,科学修补被破坏的城市山体、河流、湿地、植被,进一步加强“灰山复绿”工作。开展废弃地和污染土地的生态修复,将绿化建设与城市宗地再利用有机结合,实现符合条件废弃地的再利用。

  

  四、全面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

  

2018年,柳城县成功创建“自治区级生态县”。“十四五”期间,加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创建力度,全面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力争“十四五”期间柳城县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考核标准并获得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命名。

  

  

  

  

  第九节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一、全面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一)科学制定实施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

  

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根据国家、自治区以及柳州市关于碳达峰的要求,组织编写柳城县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柳城县二氧化碳达峰时间目标,科学规划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路径,确保二氧化碳达峰路径科学、有效和可实施,为全县低碳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和峰值。推动钢铁、化工、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明确达峰目标,尽早实现二氧化碳达峰。鼓励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制定实施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在碳减排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二)合理分解碳达峰任务

  

开展达峰目标任务分解,指导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制定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形成兼具普适性和个性化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和激励督导,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三)深化低碳试点建设

  

总结桂林和柳州国家低碳试点城市、百色国家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城市建设经验做法。按照国家部署,适时选择基础好、特色鲜明、代表性强的城镇、工业园区和企业,探索开展近零碳或零碳试点建设。

  

  二、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一)控制工业领域排放

  

提高新建项目环境准入门槛,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扩张。制定钢铁、化工、建材、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准入标准,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推动重点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向新型绿色产业转变。围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加大对传统高耗能行业和其他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推动产业向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转变,逐步实现超低消耗、超低排放、挖掘增效;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的“四新经济”,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推进工业窑炉、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在工业集聚区、用能负荷集中区推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二)控制建筑领域排放

  

发展低能耗绿色节能建筑,推动实施城镇新建民用建筑65%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强化既有建筑节能管理,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规模化发展,开展村镇居民屋顶光伏发电、太阳能路灯工程应用示范,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三)控制交通领域排放

  

大力发展低碳运输方式,推动铁路、公路、运输低碳发展,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励利用“互联网+提升交通运输系统运行效率和运输装备能效利用水平。加快淘汰老旧车船、高排放超年限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推广高效节能汽油机和柴油机,鼓励使用新能源、混合动力、天然气等节能环保车船。

  

(四)控制农业领域排放

  

积极推进农业循环经济,继续实施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行动,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和草食动物舍饲圈养,推广生态养殖方式,控制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实施农村有机垃圾沼气化处理项目,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水平。

  

  (五)增加生态系统碳汇

  

积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质量提升、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工程,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快城市道路绿化、森林公园等建设,增强城市碳汇能力。

  

  (六)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提高主动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优化调整农作物品种布局和种植制度,提高农产品品种品质和适宜性;加强农业气候灾害防控,建立农业灾害监测与预警系统。加强森林火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提高森林草原灾害防治能力。加强水资源保护与水土流失治理,合理构建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快江河支干流控制性枢纽、重要江河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健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

  

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法规制度,完善综合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气候变化风险及极端气候事件预测预报;开展关键部门和重点领域气候变化风险分析。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科学规划、合理利用防洪工程,实施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加快河堤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

  


  
  

  

  第十节  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一、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执法

  

围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着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落实工作机制,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完善监管体制,整合相关污染防治部门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统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动;加强司法保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建立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推动环境案件集中管辖与审理专业化。加强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挥发性有机物、污泥、电子废弃物等处理处置的监管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物处理处置领域的环境监察执法。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力度,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快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实行“谁考核、谁监测”,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实现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加强农村和生态环境监察。开展秸秆禁烧、畜禽养殖、饮用水源保护等环境执法检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各类破坏生态的环境污染案件。开展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监察,严厉打击矿山生态破坏行为,重点查处矿山非法开采导致的生态破坏行为。

  

开展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继续抓好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行业、机动车维修等行业环境监察,加强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等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的环境监察,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根据新时期环境信息化建设实际需要,围绕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监管信息化,进一步推进环境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和标准化建设。增加人员编制和业务用房、提高业务经费、完善设备配置,不断提高环境信息能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环境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职能,落实编制和经费,规范人员管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有计划,有重点的引进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优化环境保护队伍结构,分类管理。加强环境保护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环境监测、监测、应急、固体废物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管理、项目管理和业务,提高基层环境保护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修养,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建立现代化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形成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相适应的行政执法职能体系。

  

  三、加强和规范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强化排污申报登记,加强涉重涉危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申报核定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对不同行业或同一行业内的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按照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以及环境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危害程度较低的行业或企事业单位,简化排污许可内容和相应的自行监测、台账管理等要求。

  

  四、加强环境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

  

加快推进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强化“数字环保”建设,完善柳城县环境数据管理系统。构建环境与社会全向互联的智慧型环保感知网络,提升环保信息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实现环境数据标准化、业务管理一体化、环境监测实时化、环境监控可视化、综合办公自动化、环境服务公众化、环境应急高效化、环境执法规范化、环境决策科学化。

  


  
  

  

  第十一节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一、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

  

全面推进环境风险源排查和重点区域、流域、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污染源追踪与解析;加强重要水体、水源地等水质监测与预报预警;加强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开展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管理,建立完善重点风险源信息库。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与风险控制,在抓重点污染源的同时,把中小企业有效纳入管控范围,开展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在重要环境风险企业和工业园区,规划建立智慧环境监控平台,建立与重点监管企业在线污染物监测系统联网监控平台,配备环境应急监控和预警装置,开展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生物毒性等预警监测试点,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执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健全重点监控企业实现污染物超标排放自动报警。

  

  二、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体系

  

结合环境监管网格化格局,进一步健全与三级管理网格相适应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和管理体系,推进应急预案科学化运作,建立以县级环境应急预案为统领,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预案为框架,各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为支撑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督促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序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预案责任、制度、措施的落地。完善柳城县突发环境应急机构指挥系统,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应急专家库和案例库,强化预案的“修、练、用、评”,扎实推进应急准备工作。鼓励社会资源参与有偿应急服务,建立常态化训练与管理机制。结合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借助企事业单位有重点地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局与其他相关部门间的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网络监控平台,建立应急信息通报、研判预警、联合监测及事件补偿机制,形成应急合力,使政府相关部门互通信息、共享资源、交流经验、优势互补,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

  

  三、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按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要求,推进柳城县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健全应急监测保障体系,加强人才,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车辆等装备建设,保障应急专项资金。依托应急管理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区环境应急处置队伍,不断强化各类应急专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加强环境保护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环境监测、应急培训,提高基层环境保护人员业务工作能力。环境监察人员要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每年举行一次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基层环境监管人员应急监测联动反应和实战能力,着力提升应急队伍专业化水平。同时推动河西、六塘等工业园区尤其是化工园区的重要环境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应急物资综合协调、分类分级保障能力,推进应急物资精准化、集约化管理。

  

      重大工程与投资

  

为实现规划目标,“十四五”时期主要推进水环境保护项目、大气环境保护项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固废污染防治项目、生态保护修复监管项目、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项目等六类重点工程,总投资约39.04亿元。详见附表。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柳城县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明确工作重点,落实任务责任。各牵头单位切实负总责任,组织配合单位对牵头负责的重要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进行落实,细化具体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要求,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各配合单位主动配合牵头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策划和项目储备,拓展资金渠道,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明确重点项目,优先统筹推进,在项目建设审批、用地、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强项目跟踪督办,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项目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效益;规范项目后期管理,确保项目尽快投入运行并发挥应有效益。

  

本规划共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六大类工程、65个重大项目(整合);按照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和国家政策支持导向,以及考虑柳城县各级财力情况,进行项目分类;“十四五”时期预计总投资约39.04亿元。重大工程项目表见附表。

  




      加大环保资金投入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按照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要求,加快建立与环保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县财政应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支出。优化创新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的要求,整合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资金。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完善使用者付费制度,支持经营类环境保护项目。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和对社会资金的导向作用,采取建立政府引导资金、政府投资的股权收益适度让利、公益性项目财政补助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本扩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强化科技支撑

  

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发支持,重点聚焦能源清洁化利用、大气污染协同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及修复、固体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畜禽粪污资源化和秸秆综合利用、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科技研发,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与技术应用。加强生态环境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强化科研院所和高校生态环境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激励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对生态环境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环保组织合作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应用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强化培养和培训机制,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和使用机制,促进人才成长,提高科研水平和研发能力。

  




      完善实施评估

  




生态环境局要高度重视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工作,强化规划实施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实行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规划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情况年度评估;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要求,以及评估结果及变化需求,适度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在2023年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政府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加大环保宣传,鼓励公众参与

  

定期向公众公布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规划、工程及实施情况和成果等信息,提高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公众参与具有广纳资讯和集思广益的作用,有助于决策部门在政策、规划制定中及早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使生态环境建设最大化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此外,公众通过信息公开,也能及时、充分了解政府决策的内容、依据和理由,从而增加对决策的认同感,增强对政府的信任度,减少公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使生态环境建设的各种决策、措施能得到顺利实施。

  附表  

重大工程项目表

  

柳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总投资

(万元)

建设年限

资金来源

责任单位

水环境保护项目

247074.64


  


  


  

1

柳城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对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沿河护岸工程,安装链条栏杆;在一级保护区内征收土地用于增设浸塑隔离网、预制钢筋混凝土柱及基础及铁丝网等防护措施;对一、二级保护区内速生桉林改造为乡土树种;针对二级保护区内630县道及071县道增设防撞护栏;对取水口及县道出入二级保护区增设4个视频监控;对保护区内居民点建设三级化粪池等。

1648

2021-2025

申请中央资金、地方资金

柳城县水利局

2

柳城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增设386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增设浸塑隔离网、预制钢筋混凝土柱及基础及铁丝网等隔离防护措施;对保护区居民生活点污染源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增设三级化粪池;增设水质监测与视频监控设施等。

449

2021-2025

申请中央资金、地方资金

柳城县水利局

3

柳城县村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拟对东泉镇雷塘村北岸屯、碑塘屯、沙埔镇沙埔村潭竹屯、古砦仫佬族乡汶炉村白马新村、柳城华侨农场二分场、五分场几个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建设,新建砼基础、挡土墙、改造取水泵房、更换取水管网及设施、植被绿化、便民设施、水源保护其他建设配套等

375

2021-2025

申请中央资金、地方资金

柳城县水利局

4

沙埔镇饮用水源区桉树改造项目

主要对饮用水源保护区2公里范围内的3700亩桉树进行更新改造

5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沙埔镇人民政府

5

柳城县水系连通(一期)工程

通过河道整治、河道疏浚,连通雷碑水库、人工正殿湖及融江为主要任务,保持水土、防止土地资源流失,改善人居环境、改善水资源短缺及改善水生态恶化;河道清淤3.93千米,新建护岸7.86千米,景观工程,抢险道路工程,一座拱桥,5座溢流坝,新建1座调蓄湖及其他附属工程。

29900

2022-2023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6

柳城县大户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9.78km²(水保林97.80hm²,经果林58.68hm²,封禁治理821.52hm²,护岸1.76km,截排水沟1.96km,田间道路1.17km等)

583

2023-2024

市级资金

柳城县水利局

7

柳城县上富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8.5km²(水保林50hm²,封禁治理800hm²,河沟清理2km,生态护坡2km,截排水沟3km,田间道路0.9km)

425

2022-2023

市级资金

柳城县水利局

8

柳城县汶村河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对源于冲脉镇瑞村水库至龙江入河口的汶村河开展整治,修建护岸、堤防、疏浚河道6km,河道清淤、生态护岸6km

8000

2023-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9

柳城县正殿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总长度约4.8km长,总面积约20公顷,其中包括正殿湖公园370m,约4km长河道需建设生态护岸、生态保护及修复工程等措施,并设置休闲广场、道路、基础管理设施等;新增双侧绿道3997m,清淤疏浚2.1km,新建1座调蓄湖,整治护岸4.805km5座溢流坝,4条抢险道路,总长3.543km17座下河步级及其他附属工程。

29900

2021-2024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10

柳城县中回河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中回河岸坡整治40.64km,亲水步道17.66km,拆除重建水坝17座,新建交通桥8座。

17242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11

柳城县大罗河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大罗河拆除滚水坝4个,清淤疏浚1736km,岸坡整治16.97km,亲水步道13.42km

9051

2021-2024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12

柳城县沙埔河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对大安村洲尾屯至长隆村水美屯河段新建护岸、堤防、河道清淤、新建河道休闲带,全长7km,护岸工程7km,堤防工程1km,清淤5km,休闲带4km

15000

2021-2024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13

柳城县东泉河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对碑田村丈八屯至上雷村六马屯河段新建护岸、堤防、河道清淤、新建河道休闲带,全长8km,护岸工程6km,堤防工程2km,清淤4km,休闲带3km

14000

2022-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14

柳城县芭芒河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对古仁村新安屯至沙埔村芭芒屯河段新建护岸、堤防、河道清淤、新建河道休闲带,全长7km,护岸工程6.57km,堤防工程2km,清淤4km,休闲带3km

9500

2023-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15

柳城县农村河道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对部分农村河道进行治理、护岸建设、清淤、岸坡整治。

300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水利局

16

柳城县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5km²

3000

2021-2025

申请中央资金、地方资金

柳城县水利局

17

马山镇河流综合整治项目

针对辖区13条河流实施综合整治,治理水土流失、加固河堤等。

5000

2022-2025

争取上级项目资金

马山镇人民政府

18

柳城县龙头镇河道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对部分农村河道进行治理、护岸建设、清淤、岸坡整治。

2000

2022-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龙头镇人民政府

19

柳城县保大河丘寨水库面源阻控治理项目

主要内容:(1)建设人工湿地2处处理规模为1650m3/d;(2)在库区周边农田集中的岸带建设生态植被缓冲带,总长度为1.7km,总面积为3.40 ha;(3)应急情况下通过投加生态菌剂,强化微生物净化作用,生物制剂投加总量为2895 kg

2907.25

2021-2024

申请中央、自治区资金

柳城生态环境局

20

柳城县保大河老苗水库面源阻控治理项目

主要内容:(1)建设人工湿地2处处理规模为2150m3/d;(2)在库区周边农田集中的岸带建设生态植被缓冲带,总长度为2.4km,总面积为4.80ha;(3)应急情况下通过投加生态菌剂,强化微生物净化作用,生物制剂投加总量为7440kg

3621.58

2021-2024

申请中央、自治区资金

柳城生态环境局

21

柳城县东泉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东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管网建设(扩建到5000m³/d,排放标准提标到一级A)、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治理(改造生态沟渠0.6km;在螺田村、高田村、尖石村、大樟村和前屯村改造生态沟7.8km)、沿河垃圾清理、废旧水利设施拆除、河道疏浚与开展生态清淤,并改造生态河道、支流生态修复、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10512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生态环境局

22

柳城县浪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口水库生态修复(纵深10米建设生态缓冲带;建设3个生态浮岛和3个曝气系统,提升自净能力)、支流生态河道(在2条汇入合口水库的支流以及出库河段5.6km,沿线两岸栽种乔木、灌木及地被植物)、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3210.25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生态环境局

23

柳城县中回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在中回河汇入融江的河口建设人工湿地0.003km2,生态护坡5.5km,生态缓冲带3.6km

2600

2021-2023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生态环境局

24

柳城县葛麻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6个村屯)、生态护坡4.6km、氧化塘改造5个、生态沟渠改造6.5km

1900

2021-2023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生态环境局

25

柳城县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实地界桩和公告牌安装项目

完成963公里以上河流和63座水库管理范围线埋设实地界桩、设立公告牌

256

2021-2025

申请中央资金、地方资金

柳城县水利局

26

柳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提标改造工程

本工程拟扩容2.0m³/d,扩容后污水总处理规模将达到4.0m³/d,扩建的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式卡式氧化沟的处理工艺,扩建厂区规划占地总面积18733.18 m²(约28.10亩)。

6138

2020-2021

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

柳城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雨污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改造县城市政道路配套污管道约20km,雨水管道约22km,疏通3条市政道路污水管道约3.7km

11000

2021-2023

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

柳城县马山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项目

15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9

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

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上进行扩容提升。

3000

2022-2025

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30

柳城县妇幼保健院排污、排水改建项目

在现有排污、排水规模上进行改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面积为20000km2

10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卫生健康局

31

柳城县东泉镇、沙埔镇、龙头镇、凤山镇四个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完善东泉镇、沙埔镇、龙头镇、凤山镇四个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约8.7km

1100

2021-2023

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2

沙埔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设计建设污水管网长6km

1000

2023-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沙埔镇人民政府

33

柳城县凤山镇污水泵站及过江管道建设工程

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污水泵站提升量为1000m³/d,泵站配套管网1.2km;新建过江管道长约0.7km

3000

2021-2022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4

柳城县凤山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提升工程

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上进行扩容提升处理规模为800m³/d

1000

2020-2022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5

古砦仫佬族乡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建设污水处理厂等相关设备

20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古砦仫佬族乡政府

36

伏虎华侨农场污水集中处理建设

1.伏虎华侨农场场部拟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一、二、四分场居民生活污水及相关设备、管网等配套设施。
2.
拟建伏虎华侨农场三分场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三分场居民生活污水及相应设备与配套设施。

20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乡政府谋划上报

37

柳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本项目拟建100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涉及49个村130个屯,总处理规模3590m³/d,管网长度71.65km

6740.5

2021-2025

申请中央、自治区资金

柳城生态环境局

38

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

在全县相关村屯建设15套“三水分离、逐级处理、资源化利用、全程无动力”的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柳州模式”系统。

15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财政资金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39

太平镇各村屯环境综合提升工程

排污沟建设清理4700m

2000

2022-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太平镇人民政府

40

农业面源治理项目

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平衡施肥500亩,建设生态田埂30km、生态沟渠30km、植物缓冲带20亩、池塘系统25亩。

2416.06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41

砂石船舶、客渡船水污染物送岸回收点

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箱、生活污水收集罐、油污水收集罐、残油桶,每个收集点同时配备1台可参与市政运输并吊运收集罐的车辆。

1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海事处

大气环境保护项目

3300


  


  


  

1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

深化建材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推进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300

2021-2025

企业自筹

柳城生态环境局

2

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企业大气治理工程

涉及六塘片区所有企业大气治理技术提升

3000

2021-2025

企业自筹

柳城生态环境局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7433


  


  


  

1

龙江底泥重金属调查评估

开展龙江流域底泥监测,并评估底泥中重金属释放风险。

350

2021-2025

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2

柳城县土壤污染地块修复工程

涉及大埔、东泉、凤山镇污染地块

7000

2022-2025

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3

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

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开展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00亩。

83

2021-2025

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固废污染防治项目

55300


  


  


  

1

柳城县废弃物规范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

占地2000平方米,年分拣能力5万吨;建设液体收集池、地面防水、防渗漏处理、硬化道路、管理用房、电子磅和电子监控系统。

1600

2021-2025

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

三废综合处置及资源再生中心项目

精细化工园中园三废处理中心项目”占地为30亩,建设2套同等处置能力的焚烧系统,具体为:每套焚烧处置系统危险废物日处置量50t/d(年处置量1.5t/a),废水日处置量(高盐废水处理)100t/d(年处置量3.0t/a)。

36000

2021-2023

申请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

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3

柳城县建筑垃圾消纳场

占地3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年处理县城范围内3万吨建筑垃圾,主要建设填埋坑工程、护栏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及管理用房、冲洗平台、水电、电子磅和电子监控系统等附属工程。

2600

2021-2025

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4

厨余垃圾处理中心

建设内容为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和除臭系统及配套工程等;年运行天数365天。

1200

2021-2025

争取上级资金、引进企业投资运营

柳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5

龙头镇垃圾收集中转站提升工程

1.在田厂新建一座集镇垃圾中转站1间及配套水电、垃圾处理设备,占地100平方米;2.对东山垃圾收集中转站进行改造升级扩容;3.改造升级隆水垃圾微生物处理中心。

2000

2022-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龙头镇人民政府

6

太平镇各村屯垃圾池重建或维修

252个垃圾池重建或维修

200

2022-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太平镇人民政府

7

各乡镇村屯垃圾处理项目

1、柳城县东泉镇垃圾中转站提质改造项目:建设道路、扩容改造标准化建设、增加垃圾平台、排水排污管道、化粪池、增加2个压缩车间、绿化亮化;2、凤山镇各村屯垃圾中转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10个村屯垃圾中转站及配套设施项目;集镇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3、柳城县六塘镇各屯垃圾处理设施:新建六塘镇60个屯垃圾处理设施。

27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待定

8

伏虎华侨农场三分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新建垃圾中转处理站一个及相应配套设施

5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伏虎华侨管理区

9

伏虎华侨农场场部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新建垃圾中转处理站一个及相应配套设施

5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伏虎华侨管理区

10

柳城县畜禽粪污收储运处理体系建设

在马山镇、社冲乡各建设一处小型粪污处理中心。新建畜禽粪污村级集中收集点,新建储粪间,新建储液池;每个集中收集点配备铲车1辆,固态粪便运输自卸车1辆。

50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11

柳城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消除面源污染、提高土地肥力为目标,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通过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有机肥加工厂和沼气工程等。

3000

2022-2025

申请上级资金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生态保护修复监管项目

76798.79


  


  


  

1

柳城县保大河回水湾生态修复项目

主要建设包括生态塘改造、水葫芦清理、生态岸带治理及辅助工程;(1)生态塘改造,其中包括水葫芦清理,挺水、沉水、漂浮植物种植等;(2)生态浮岛建设;(3)生态岸带治理。

288.36

2021-2024

申请中央、自治区资金

柳城生态环境局

2

柳城县保大河湿地公园项目

河道整治、水系工程,护岸抢险道路,生态保护及修复工程,湿地植物景观园、休闲广场、道路、基础管理设施等。

500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

杨柳河生态公园

总面积约59406.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亲水平台、湿地植物景观园、夜光休闲广场、园路、绿化景观、给排水、照明等配套基础管理设施等。

100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矿山生态修复

柳城凤山镇对河铁炉坪南面谢军雄采石场、太公洞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柳城凤山镇对河村洞诺屯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柳城县森磊淼建材经营部乌鸾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6510.43

经费到位5年内建设完成

中央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

柳城县低碳示范公园

项目分为3个子项目,分别为:柳城县柳糖小公园、杨柳河堤小公园、板桥小公园。建设内容包括小广场铺装、休闲长廊、植物景观、文体设施、公厕、基础管理设施等。

1000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项目

445


  


  


  

1

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以柳城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编制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为打造天蓝地绿土净水清、宜居宜业宜游、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柳城提供指导。

25

2021

预算资金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

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完善柳城县空气、地表水、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以及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基础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等。

24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3

柳城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根据新时期环境信息化建设实际需要,围绕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监管信息化,进一步推进环境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和标准化建设。增加人员编制和业务用房、提高业务经费、完善设备配置,不断提高环境信息能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环境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职能,落实编制和经费,规范人员管理。

180

2021-2025

申请上级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合计


  


  

390351.43


  


  


  

  

  


  

抄 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