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秸秆露天禁烧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函
关于征求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露天禁烧区域的通告意见的函
广大群众: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题会的会议精神,以《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露天禁烧区域的通告(柳政规〔2019〕66号)》(附件2)为划分依据,并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拟定了《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露天禁烧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22日。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附件下载。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联系人:韦 小,联系电话:0772-7614221。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lc7614221@163.com提交。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1.《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露天禁烧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露天禁烧区域的通告(柳政规〔2019〕66号)》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