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政策解读
《柳城县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实施计划》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实现中国梦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部署了推进绿色发展、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四大任务,突显了党中央坚持绿色发展的坚定决心,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2020年是“十三五”目标任务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为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改善柳州市空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柳城县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编制依据
以《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桂政办发〔2016〕125号)、《广西“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桂环规范〔2017〕4号)、《广西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桂环规范〔2020〕5号)、《柳州市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柳环规〔2020〕1号)为主要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条款作为具体内容设置的法律法规依据。
四、编制过程
《实施计划》研究编制工作于2020年5月启动,已经完成文本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3个阶段。6月4日,初步完成《实施计划》的编制,形成征求意见稿;6月4日至6月8日,面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大气成员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实施计划》提出修改,6月30日至7月2日面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大气成员单位征求第二次修改意见。7月28日,经修改完善后形成上报稿报请县政府审议。
五、主要内容解读
《实施计划》明确了柳州市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主要工作、保障措施、各辖区改善目标计划、年度重点工程项目等内容。
(一)《实施计划》第一部分,明确了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实施计划》第二部分,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包括: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污染天气应对等六个方面。
(三)《实施计划》第三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信息公开与工作调度、加强宣传引导等五项保障措施。
(四)《实施计划》附件1明确了2020年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计划;附件2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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