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结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八批编号X450000201807040065)结案报告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9-08-16

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八批编号X450000201807040065结案报告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柳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八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383号)第二十八批编号X450000201807040065反映的关于“反映位于马山乡糯米滩(027乡道)的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非法冶炼生产不锈钢钢坯,冶炼厂实际有3座20吨中频炉,1座AOD炉,1台方坯连铸机,配套烟气除尘系统等冶炼不锈钢坯设备,冶炼规模10万/年,属于违法违规产能。冶炼工艺采用不锈钢废料为原料,熔化废钢,采用国家严格淘汰的中频炉 连铸机的生产工艺(即“地条钢”生产工艺)将不锈钢冶炼炉渣(含重金属铬、镍等危险固体废物)偷埋到距龙江(柳城段)江边不到30米(掩埋面积大于10亩),偷埋地点上已覆盖一层黄土(估计不足1米),部分炉渣露天裸露。下雨天,不锈钢炉渣中的重金属(六价铬)直接渗透或冲刷流入龙江河。”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县高度重视,于2018年7月6日上午,指派县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局、科工贸局、工商局、马山镇等部门有关同志进行调查。现将处理情况报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有年产1万套高性能齿轮及5万套液压杆工程机械部件建设项目(柳城环审字〔2012〕19号)和关于年产10万吨不锈钢精线微丝生产基地项目(柳城环审字〔2012〕20号)等两个项目办理有环评批复。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企业中频炉及保温炉各修建有一套用于处理废气的烟气布袋除尘系统。项目生产废水为冷却水,配套冷却水循环回用设施。

(三)相关投诉情况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该投诉部分属实。

县有关单位调查意见如下:

1、县科工贸局调查情况:企业由于停电停止生产,企业的铸造车间主要设备有:中频炉2套、AOD转炉一台、精炼炉一台、连铸机一台。以上设备与2017年3月27日柳州市工信委委托广西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组现场调查时的生产设备完全一致。检查人员还现场查看了企业生产原料场地,在中频炉冶炼位置,发现有两种不同类别的金属矿物,经询问企业负责人,回答是镍铁矿及铬铁矿石,在该位置未发现有废旧钢铁原材料。在生产线终端,其生产产品为不锈钢方坯。对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频炉使用情况的报告》结论,我县科工贸局和发改局认为该企业没有生产“地条钢”违法行为。

2、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1)发现该企业使用的钢坯钢锭为企业自用原料;(2)未发现该企业销售钢坯钢锭行为;(3)未发现该企业制售建筑用钢材的行为;(4)未发现该企业有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

3、县发改局:经查,马山镇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不锈钢钢坯未在我局备案,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存在采用淘汰设备生产地条钢的情况。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围墙外西面空地约6亩,出现有冶炼钢渣露天堆放,其中一部分已用黄土覆盖,作为场地平整,冶炼钢渣堆放场未采取“三防”措施,场地距离龙江河约30米,存在经雨水冲刷进入龙江河的环境风险隐患;现场对冶炼钢渣堆放场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有雨水冲刷到龙江河的痕迹。

三、处理情况

(一)县环境保护局已委托广西华强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用黄图覆盖和露天堆放在企业西面围墙外空地的冶炼钢渣进行了样品采集分析,经监测分析,露天堆放在企业西面围墙外空地的冶炼钢渣为一般固体废物。

    (二)县环境保护局对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立案调查,处以罚金20000元。2019年上半年,县环保局先后3次到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核查,露天堆放在企业围墙外西南面的固体废物熔炼废渣(白色)已全部清理完毕,现场未发现有熔炼废渣被雨水冲刷进龙江河的痕迹。

综上所述,我县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八批编号X450000201807040065)投诉案件查处完毕,申请结案。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柳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

特此报告。

附件:

1.企业环评批复材料(1份)

2.柳城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柳城环责改决字〔2018〕86号)

3.柳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城环罚字〔2018〕16号)

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频炉使用情况的报告》及广西冶金研究院有公司《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频炉使用情况认定报告》

5.柳城县工商质监局、科工贸局、发改局上报材料

6.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整改前后照片

7.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熔炼废渣清运台账

8.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9.监测报告(2份)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

1.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关于年产1万套高性能齿轮及5万套液压杆工程机械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pdf

3.柳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城环罚字[2018]16号.pdf

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频炉使用情况的报告》及广西冶金研究院有公司《柳城县.pdf

5.柳城县发改局上报材料.pdf

1.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关于年产10万吨不锈钢精线微丝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pdf

5.柳城县科工贸局上报材料.pdf

6.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整改前后照片.doc

7.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熔炼废渣清运台账.pdf

8.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现场检查(勘察)笔录.pdf

9.监测报告(华强分字[2018]039号.pdf

9.监测报告(华强监字[2018]332号.pdf

5.柳城县工商质监局上报材料.pdf

2.柳城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8-86号.pdf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八批编号X450000201807040065)结案报告

来源: 环保局  |   发布日期: 2019-08-16 09:34    |  作者: 环保局

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八批编号X450000201807040065结案报告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柳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八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383号)第二十八批编号X450000201807040065反映的关于“反映位于马山乡糯米滩(027乡道)的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非法冶炼生产不锈钢钢坯,冶炼厂实际有3座20吨中频炉,1座AOD炉,1台方坯连铸机,配套烟气除尘系统等冶炼不锈钢坯设备,冶炼规模10万/年,属于违法违规产能。冶炼工艺采用不锈钢废料为原料,熔化废钢,采用国家严格淘汰的中频炉 连铸机的生产工艺(即“地条钢”生产工艺)将不锈钢冶炼炉渣(含重金属铬、镍等危险固体废物)偷埋到距龙江(柳城段)江边不到30米(掩埋面积大于10亩),偷埋地点上已覆盖一层黄土(估计不足1米),部分炉渣露天裸露。下雨天,不锈钢炉渣中的重金属(六价铬)直接渗透或冲刷流入龙江河。”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县高度重视,于2018年7月6日上午,指派县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局、科工贸局、工商局、马山镇等部门有关同志进行调查。现将处理情况报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有年产1万套高性能齿轮及5万套液压杆工程机械部件建设项目(柳城环审字〔2012〕19号)和关于年产10万吨不锈钢精线微丝生产基地项目(柳城环审字〔2012〕20号)等两个项目办理有环评批复。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企业中频炉及保温炉各修建有一套用于处理废气的烟气布袋除尘系统。项目生产废水为冷却水,配套冷却水循环回用设施。

(三)相关投诉情况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该投诉部分属实。

县有关单位调查意见如下:

1、县科工贸局调查情况:企业由于停电停止生产,企业的铸造车间主要设备有:中频炉2套、AOD转炉一台、精炼炉一台、连铸机一台。以上设备与2017年3月27日柳州市工信委委托广西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组现场调查时的生产设备完全一致。检查人员还现场查看了企业生产原料场地,在中频炉冶炼位置,发现有两种不同类别的金属矿物,经询问企业负责人,回答是镍铁矿及铬铁矿石,在该位置未发现有废旧钢铁原材料。在生产线终端,其生产产品为不锈钢方坯。对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频炉使用情况的报告》结论,我县科工贸局和发改局认为该企业没有生产“地条钢”违法行为。

2、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1)发现该企业使用的钢坯钢锭为企业自用原料;(2)未发现该企业销售钢坯钢锭行为;(3)未发现该企业制售建筑用钢材的行为;(4)未发现该企业有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

3、县发改局:经查,马山镇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不锈钢钢坯未在我局备案,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存在采用淘汰设备生产地条钢的情况。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围墙外西面空地约6亩,出现有冶炼钢渣露天堆放,其中一部分已用黄土覆盖,作为场地平整,冶炼钢渣堆放场未采取“三防”措施,场地距离龙江河约30米,存在经雨水冲刷进入龙江河的环境风险隐患;现场对冶炼钢渣堆放场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有雨水冲刷到龙江河的痕迹。

三、处理情况

(一)县环境保护局已委托广西华强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用黄图覆盖和露天堆放在企业西面围墙外空地的冶炼钢渣进行了样品采集分析,经监测分析,露天堆放在企业西面围墙外空地的冶炼钢渣为一般固体废物。

    (二)县环境保护局对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立案调查,处以罚金20000元。2019年上半年,县环保局先后3次到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核查,露天堆放在企业围墙外西南面的固体废物熔炼废渣(白色)已全部清理完毕,现场未发现有熔炼废渣被雨水冲刷进龙江河的痕迹。

综上所述,我县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八批编号X450000201807040065)投诉案件查处完毕,申请结案。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柳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

特此报告。

附件:

1.企业环评批复材料(1份)

2.柳城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柳城环责改决字〔2018〕86号)

3.柳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城环罚字〔2018〕16号)

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频炉使用情况的报告》及广西冶金研究院有公司《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频炉使用情况认定报告》

5.柳城县工商质监局、科工贸局、发改局上报材料

6.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整改前后照片

7.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熔炼废渣清运台账

8.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9.监测报告(2份)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

1.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关于年产1万套高性能齿轮及5万套液压杆工程机械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pdf

3.柳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城环罚字[2018]16号.pdf

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频炉使用情况的报告》及广西冶金研究院有公司《柳城县.pdf

5.柳城县发改局上报材料.pdf

1.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关于年产10万吨不锈钢精线微丝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pdf

5.柳城县科工贸局上报材料.pdf

6.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整改前后照片.doc

7.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熔炼废渣清运台账.pdf

8.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现场检查(勘察)笔录.pdf

9.监测报告(华强分字[2018]039号.pdf

9.监测报告(华强监字[2018]332号.pdf

5.柳城县工商质监局上报材料.pdf

2.柳城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8-8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