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七批编号D450000201807030078)结案报告
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七批编号D450000201807030078)结案报告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柳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七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366号)编号D450000201807030078反映的关于“反映大埔镇柳城中学、文昌小学、实验中学路段设置过高的减速带,车辆路过产生的噪声大,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县高度重视,于2018年7月5日上午,指派县环保局协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有关同志到现场进行调处。现将处理情况报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无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无
(三)相关投诉情况
无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该投诉部分属实。
为确保学校学生上放学期间出行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公(办)[2015]52号)“第十一条 针对学校周边治安特点,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控设施,强化校门及周边区域安全防范能力。(一)按照行业标准《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有关规定,在乡村以上道路学校门前两侧50-200米道路上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门前道路施划减速带、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的文件规定,经县教育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由县交警大队在柳城中学、文昌小学、实验中学等学校周边道路施划减速振荡标线(也叫噪音标线)、人行横道。减速振荡标线没有具体的国家标准,只有行业标准,一般基底加突起部分高度为5-7mm。通常制出点形、条形等,车子经过会有"轰隆"声,对驾驶员有很好的警示和提醒作用,所以也叫噪音标线。
2018年7月5日上午,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到柳城中学、文昌小学、实验中学等学校,对周边道路的减速振荡标线进行实地测量。经测量,以上学校周边施划的减速振动标线均为5mm。
三、处理情况
该减速振荡标线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公(办)[2015]52号)的要求,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门前道路进行设置,虽然在车子经过会有一定的噪声,但能有效预防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且该减速振荡标线符合行业标准,故无需整改。
综上所述,我县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七批编号D450000201807030078)投诉案件查处完毕,申请结案。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柳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
特此报告。
附:现场检查照片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