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重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为充分发掘和利用我县革命文物资源及其历史文化价值,推动我县文化旅游,今年以来,我县文物部门会同龙头镇党委,在确保文物安全和修旧如旧原则下对我县不可移动文物《柳州日报》柳城分社旧址进行有效利用,投入近20万元,着力打造龙头镇新时代党建教育基地,截至目前,基地建设(第一期)已近尾声。保护利用工程完工后,该文物必将在党员党性教育和广大人民群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柳州日报》柳城分社旧址,位于龙头镇集镇,占地面积170多平方米,为青砖青瓦明清时期建筑,2012年被公布为柳城县不可移动文物。为了鼓舞当地群众抗日斗志,抗日战争后期的1945年3月间,《柳州日报》社特别支部决定利用该旧址文物作为阵地,在我县龙头镇办报。当时,支部党员骨干为抗日宣传做了大量工作,白天写材料、印报纸,晚上组织群众学习文化知识、唱革命歌曲,宣传我党的抗日统一战线相关政策等,为我县和全国抗日全面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