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的公告
本次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854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0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方向3770万元,少数民族任务方向630万元),自治区资金4141万元。经柳城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柳城政函〔2025〕9号),同意安排如下:
一、中央资金4400万元(巩固成果3770万元、少数民族资金630万元)
(一)巩固成果任务方向3770万元
1.产业发展2451万元;
2.就业项目1319万元;
(二)少数民族任务方向630万元
1.产业配套:335万元;
2.少数民族资金的补短板项目295万元。
二、自治区资金4141万元
(一)产业发展2071万元;
(二)乡村建设行动1332.216万元;
(三)就业项目627.784万元;
(四)巩固三保障成果(雨露计划)项目110万元。
现将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大埔镇城东大厦5楼。
联系电话和邮箱:0772-7610273,lcxxczxjxmg@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及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柳城政函〔2025〕9号)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