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乡村振兴局 柳城县教育局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柳城县“雨露 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城县乡村振兴局 柳城县教育局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柳城县“雨露
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柳华管理区,县直各单位:
现将《柳城县“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城县乡村振兴局 柳城县教育局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8日
柳城县“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引导更多的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提升职业素质,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6号)、《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雨露计划 ”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乡振发〔2022〕25号)、《柳州市乡村振兴局 柳州市教育局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乡振发〔2022〕11号)》要求,扎实推进柳城县“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贯彻落实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坚持服务脱贫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以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采取有效政策举措,巩固拓展技能脱贫成果,大力增强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助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
(二) 行动目标。过渡期内,以雨露计划为基础,多方参与,全面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组织引导我县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提升技能素质,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主要任务
(一) 组织摸底排查,做到动态调整、动态管理。开展“雨露计划+”学生信息摸排工作,摸清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底数,掌握入读职业院校意愿、雨露计划在读学生底数、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意愿等情况,建立健全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雨露计划在读学生清单、雨露计划即将毕业学生就业意愿清单和雨露计划已经毕业生就业意愿清单,做到动态调整、动态管理。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到雨露计划资助的学生信息共享共用。(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自职责牵头负责)
(二) 持续推进雨露计划。依托县教育局和学校,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村“两委”的作用,广泛宣传雨露计划政策,开展雨露计划政策宣传月活动,解读资助政策,组织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为依据,落实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纳入雨露计划资助范围,资助时间自接受资助之日至毕业。(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自职责牵头负责)
(三) 开展就业帮扶。协调有关行业部门,组织动员有实力、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用工主体,提供适合雨露计划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建立岗位需求清单,畅通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渠道。启动“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招聘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等招聘方式,组织开展定向招聘、专场招聘等就业帮扶活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各自职责牵头负责)
(四) 强化政策保障。加大政策执行力度,落实好学费减免、 助学金、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交通费补贴、助学补助等政策,将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各项帮扶政策落细落实落地。(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各自职责牵头负责)
(五)做好跟踪服务。加强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跟踪监测,建立就业情况清单,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对就业情况发生变 化的雨露计划毕业生及时掌握情况,提供帮扶服务,做到就业底数清、就业情况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各自职责牵头负责)
(六)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县级媒体采用脱贫家庭喜闻乐见、学校学生便于参与、企业组织乐于参加的宣传方法,在脱 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学前、毕业前、招聘前等关键时点开展集中宣传引导。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典型案例评选发布活动,选树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技能成才先进典型,讲好雨露计划故事,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增收”的社会氛围。(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自职责牵头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发挥部门优势,制定工作细则,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雨露计划 +”就业促进行动。县乡村振兴局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支持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落实专人负责“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确保“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促指导。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人手通过实地督导、暗访、调度等方式掌握“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乡镇、部门进行通报。
(三)按时上报材料。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报送“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过渡期每年12月5日前上报1-2个典型案例,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把关。材料通过邮箱(lcxfpbsfg@163.com)发至县乡村振兴局社扶股。
联系人及电话:
县乡村振兴局:蒙丽华,7610263;
县教育局: 张龙, 7613118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贵福,7612711。
附件:“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
“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工作任务分工表
工作任务 | 工作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协作)单位 |
一、组织摸底排查,做到动态调整、动态管理 | 1.建立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 | 县教育局 | 县乡村振兴局 |
2.建立雨露计划在读学生清单。 | 县乡村振兴局 | 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3.建立雨露计划即将毕业学生就业意愿清单。 | 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乡村振兴局 | |
4.建立雨露计划已经毕业生就业意愿清单。 | 县乡村振兴局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 | |
5.做到雨露计划资助的学生信息共享共用。 | 县乡村振兴、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二、持续推进雨露计划 | 6.依托县教育局和学校,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村“两委”的作用,广泛宣传雨露计划,开展雨露计划政策宣传月活动。 | 县乡村振兴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7.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为依据,落实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 | 县乡村振兴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8.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纳入雨露计划资助范围,资助时间自接受资助之日至当前学段毕业。 | 县乡村振兴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三、开展就业帮扶 | 9.协调有关行业部门,组织动员有实力、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用工主体,提供适合雨露计划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建立岗位需求清单,畅通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渠道。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 | 县乡村振兴局 |
10.启动“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招聘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等招聘方式,组织开展定向招聘、专场招聘等就业帮扶活动。 | 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乡村振兴局 | |
四、强化政策保障 | 11.落实好学费减免、助学金等政策。 | 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2.落实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交通费补贴等政策。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13.落实好雨露计划职业学历县教育局补助政策。 | 县乡村振兴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五、做好跟踪服务 | 14.加强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跟踪监测,建立就业情况清单,实现数据动态更新。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 | 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15.对就业情况发生变化的雨露计划毕业生及时掌握情况,提供就业服务。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 | 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六、营造良好氛围 | 16.积极引导各类媒体采用脱贫家庭喜闻乐见、学校学生便于参与、企业组织乐于参加的宣传方式,在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学前、毕业前、招聘会前等关键时点开展集中宣传引导。 | 县教育局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 |
17.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典型案例评选发布活动,选树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技能成才先进典型,讲好雨露计划故事,不断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增收”的社会氛围。 | 县乡村振兴局 | 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