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审改办发[2020] 2 号关于调整《柳城县2020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25号)精神,结合2020年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取消、下放、新增和调整相关文件和《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广西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管理权限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桂编办发〔2019〕195号)与我县工作实际,县审改办对我县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重新进行了梳理,在征求了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对我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行了动态调整,依法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其中2项主项、1项子项),依法修订实施依据14项、办理时限1项、项目名称1项、审批对象1项、实施部门34个、行业主管部门2个。
本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调整的内容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之后如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及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和文件有取消、下放、调整以及新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事项实施部门应及时向县审改办提出行政许可目录修订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各事项实施部门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柳城县2020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实施。
附件:《柳城县2020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57项)
柳城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城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