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民宗局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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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 城 县
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文件
柳城民宗字〔2019〕1号
柳城县民宗局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通知
局办各股室:
根据《关于落实自治区审改办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通知》(柳城审改办发〔2019〕1号)文件形成的《调整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附件1),我局已按照《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完成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行政许可事项设定依据、法定办结时限和依据的调整,请按规定执行
附件:调整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柳城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19年1月14日
附件1
调整设定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1项)
序号 | 项目 编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层级 和部门 | 设定依据 | 处理决定 | 备注 |
1 | D35001 |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 自治区、设区市、县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予以修改) | 法定办结时限由“自治区级 22 个工作日;设区市22个工作日;县级22 个工作日”调整为“自治区级30日;设区市级30日;县级30日”。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