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侨务工作行政确认取消证明事项表
序号 | 证明材料 | 涉及的办事 | 证明索要 | 证明开具 | 取消后的办理 |
1 | 两年内出入境记录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侨务部门 | 公安机关 | 使用护照登记信息证明替代 |
2 | 申请人合法稳定住所房产证明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侨务部门 | 自然资源部门 | 不再提交 |
3 | 申请人有效稳定生活保障证明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侨务部门 | 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用人单位 | 不再提交 |
4 | 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为村民的意见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侨务部门 | 村民委员会 |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
5 | 申请人父母护照或有效中国旅行证件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侨务部门 | 公安机关、中国驻外使领馆 |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
6 | 申请人父母结婚证明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侨务部门 | 民政部门 |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
7 | 申请人父母户籍证明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侨务部门 | 公安机关 |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
8 | 申请人身份为归侨侨眷证明 |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 侨务部门 | 公安机关、申请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 | 不再提交 |
9 | 形成抚养关系人的身份证明 |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 侨务部门 | 公安机关 |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
附件3.5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证照凭证清单.docx
附件3.6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居)民委员会保留的证明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