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领导班子2023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柳城发改字〔2023〕8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
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柳城发改字〔2023〕82号
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
《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领导班子
2023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的通知
本局各股室、二层机构:
经局领导班子研究,现将《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领导班子2023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1
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领导班子
2023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县委、县纪委监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组织领导责任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用“四个全面”引领各项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推进各项工作。
2.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大开发大建设,推动县域建设发展升级,融入柳州北部生态新区,全力打造现代休闲生态田园城市。
3.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4.局党组今年内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2次以上。
5.专题研究部署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6.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
7.定期梳理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听取意见等多种形式,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找准工作薄弱环节和问题。
8.综合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级及考核结果,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组织开展对下级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通报。
9.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和县纪委请示报告重要情况、突发情况、重大风险问题和重大决策,按规定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学习贯彻落实重要会议精神,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及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
(二)宣传教育责任
1.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等作为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
2.将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
3.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
4.严格执行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督促各支部落实好“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
5.开好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结合线上和线下学习,进行党员教育培训,完成网络在线学习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
7.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民族传统美德,夯实廉洁从业、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三)作风建设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区市县委实施办法,动态研究“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并坚决整治,防止反弹回潮。重点梳理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化解措施,打好防范抵御风险主动战。
2.严查深纠“四风”,督促各股室抓好工作落实。
3.突出整治“四风”问题中“低级红”“高级黑”问题。
4.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整治,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新动向的摸排梳理,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并推动问题整改。
5.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严明纪律作风,不折不扣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管理、津补贴发放、办公用房清理以及考勤执行等规定。
(四)廉政建设责任
1.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
2.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
3.紧盯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和实施过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不漏报、不瞒报、不谎报。
4.抓实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投资对拉动经济的关键性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等制度体系。
(五)监督管理责任
1.严格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有关要求。
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健全委内党内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及“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信息等公开工作。
4.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如实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兼职,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相关情况。
5.完善“八小时以外”监督机制,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健康爱好抵制不良风气活动,增强干部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筑牢“八小时外”廉政“防火墙”。
6.强化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
(六)选人用人责任
1.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工作相关规定,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完善干部选拔培养办法,全面落实轮岗交流相关规定。
3.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严肃处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4.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交流提拔干部和新进人员的任前谈话、廉政谈话等预警促廉机制。
(七)群众利益维护责任
1.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社会民生领域等惠民政策落实等民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2.强化民生资金的监管使用,建立民生资金公示公告制度。
3.重视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信访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合理解决群众诉求。
4.强化信访工作,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信访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缠访、乱访、滥访”等信访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
(八)支持推动责任
1.自觉服从县纪委县监委监督,主动接受驻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支持驻委纪检监察组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
(一)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日程,主持召开党组会,分析研究、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二)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股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股室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三)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四)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风险点排查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五)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六)加强对局机关党组和机关各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七)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八)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对作风建设进行及时提醒。
(九)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十)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加强科学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十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十二)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
(十三)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十四)不定期开展对领导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落实好廉政家访制度。
(十五)年底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三、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区、市、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党组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赖建锋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深入做好全局各项工作有效衔接,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2.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3.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全局清廉机关建设,与各位副局长提醒谈话,对役室负责人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4.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6.持续加强全局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股室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服务情况和纪律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
7.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区市县委实施办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8.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9.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主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举报、诉求及时批办、跟踪督办。
(二)覃耀健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深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粮食储备安全、工业和能源发展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2.督促分管股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3.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建设,与分管股室负责人提醒谈话,对分管科股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4.主持好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分管事项抓好落实。
6.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7.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区市县委实施办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8.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9.加强对国家涉粮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各项工作。
10.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主动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对举报、诉求及时批办、跟踪督办。
(三)蒙在权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深入做好国民经济运行调节、营商环境、政策规划制定工作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督促分管股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3.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建设,与分管股室部门负责人提醒谈话,对分管股室部门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4.积极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分管事项抓好落实。
6.持续加强分管股室部门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分管股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
7.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区、市、县委实施办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8.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四)黄群珍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做好办公室、项目建设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督促分管股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3.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建设,与分管股室负责人提醒谈话,对分管股室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4.积极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分管事项抓好落实。
6.持续加强分管股室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分管股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
7.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区市县委实施办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8.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9.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接待群众涉价的来信来访,对举报、诉求及时批办、跟踪督办。
(五)韦康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监督党组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
2.监督党组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3.坚持以案明纪、立规严纪,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
4.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
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6.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