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凌新洪等13位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柳城县城进出口路鸡公山路口加宽、美化的建议》(第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县政兴集团已完成鸡公山路口初步设计方案。
二、经县自然资源局对鸡公山路口方案用地红线核实,该地块已纳入柳城县鸡公山至柳城连接路辅道项目完成用地报批工作。
三、因项目涉及山地整治、道路修正、房屋拆除、企业搬迁(加油站)等工程,其资金需求量较大须进行单独立项开展建设。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拟作为2024年项目实施。涉及的山体已列入柳城县矿山整治项目内,我局将加快协调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局加快对山体的整治。
单位领导签名: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 18日
(此页无正文)
送提案人:凌新洪
抄送: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承办人:黄家嘉 联系电话:1329779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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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征询意见反馈表
承办单位填写 | 提案编号 | 5 | 承办单位 |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提案标题 | 关于柳城县城进出口路鸡公山路口加宽、美化的建议 | ||||||
提案人填写 |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选择 | ||||||
答复前沟通情况
| A.电话 B.信函 C.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 ||||||
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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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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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年 月 日 | |||||||
提案人签名 |
| 联系电话: | |||||
备注:1.此表由承办单位随提案答复转交第一提案人,凡没有转交给第一提案人的,按不满意处理;
2.请提案委员在对应的办理结果栏内打“√”,填好此表后送交或寄送至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地址:县行政综合楼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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