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关于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7-10-18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甘琨等2位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中提到乡镇卫生院存在专业人员总量不足,有岗无编的局面,经县编办对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核实,我县共有13所卫生院(12个乡镇卫生院+东华卫生院),目前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400名,实有在编人员346人,空编54名,不存在无编制可使用的问题。

提案建议由编委会对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予以重新核实,在原核定的编制数的基础上增加20%左右的名额。建议由县卫计局与县编办根据目前乡镇卫生院实际运行情况,按照乡镇卫生院编制标准进行重新测算,制定编制调整方案报县编委会审议。

二、提案建议按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全额拨付人员工资,目前本县无政策文件依据,因此,我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待遇仍然按原资金渠道(按在编在岗人数拨付)解决。

三、提案建议多措并举,畅通卫生人才招聘渠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5〕34号)精神,当前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招聘主要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计局、县编办共同组织实施,严格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制定计划、发布公告、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单独由用人单位(乡镇卫生院)自主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编人员,目前无政策依据。

目前,我县已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绿色通道”。包括:

1.对报考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的人员,如该人员为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或取得国家护士执业资格人员,或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由县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2.对于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如报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岗位的,经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可不参加笔试、面试,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由用人单位、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择优聘用,结果公开。

3.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赴各地参加医学院校举办的毕业生双向选择会时,对当场面试并确定签约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择业期内的全日制医学专业大学生,可以通过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结果公开。

4.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含本、专科)毕业后履行协议到协议单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报到后,由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结果公开。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510日           



     

      送提案人:甘琨

      抄送: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县政府督查室

     ( 承办人:凌茂  联系电话:7615646   )


关于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县政府  |   发布日期: 2017-10-18 00:00    |  作者: 县政府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甘琨等2位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中提到乡镇卫生院存在专业人员总量不足,有岗无编的局面,经县编办对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核实,我县共有13所卫生院(12个乡镇卫生院+东华卫生院),目前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400名,实有在编人员346人,空编54名,不存在无编制可使用的问题。

提案建议由编委会对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予以重新核实,在原核定的编制数的基础上增加20%左右的名额。建议由县卫计局与县编办根据目前乡镇卫生院实际运行情况,按照乡镇卫生院编制标准进行重新测算,制定编制调整方案报县编委会审议。

二、提案建议按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全额拨付人员工资,目前本县无政策文件依据,因此,我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待遇仍然按原资金渠道(按在编在岗人数拨付)解决。

三、提案建议多措并举,畅通卫生人才招聘渠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5〕34号)精神,当前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招聘主要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计局、县编办共同组织实施,严格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制定计划、发布公告、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单独由用人单位(乡镇卫生院)自主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编人员,目前无政策依据。

目前,我县已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绿色通道”。包括:

1.对报考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的人员,如该人员为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或取得国家护士执业资格人员,或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由县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2.对于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如报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岗位的,经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可不参加笔试、面试,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由用人单位、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择优聘用,结果公开。

3.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赴各地参加医学院校举办的毕业生双向选择会时,对当场面试并确定签约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择业期内的全日制医学专业大学生,可以通过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结果公开。

4.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含本、专科)毕业后履行协议到协议单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报到后,由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结果公开。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510日           



     

      送提案人:甘琨

      抄送: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县政府督查室

     ( 承办人:凌茂  联系电话:76156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