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分类:A
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何娴等2位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停车位管理的提案》(第2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关于加强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停车位管理的提案》的承办工作,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制定了《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承办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相关工作,分解落实各部门目标任务,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二、截至目前,柳城县已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规划全县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已由广西长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柳城县域内合理施划增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200个;部分施划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的区域已设立新能源汽车专用车位指示标志。后续广西长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结合城区及各乡镇的公共停车场、老旧小区停车场等区域的实际情况,拟增设33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专用停车位,并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范围主要为县城范围的机关单位、路边泊位、居民小区等,共计10个快充位,209个慢充位;二期建设范围为各乡镇、工业园区,共计111个慢充位。
三、对于停车位收费管理,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已拟定《柳城县公共场地停车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方案》,正在提请县委、县政府审议,待方案正式印发后,各有关部门将抓紧落实相关收费以及监管工作。
四、后续工作将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广西长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柳城县公共场地停车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方案》和《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逐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及停车位的日常监管,对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车位的燃油车辆进行违法抓拍劝导驶离,对拒不驶离者予以处罚。
五、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车位安装智能升降地锁等建议,柳城县智慧停车项目业主、协办单位广西长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答复:车位安装智能升降地锁对行人及非机动车车辆正常通行存在安全隐患,不宜设置。
单位领导签名:
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8日
送提案人:何娴
抄送: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 承办人:陆杨环 联系电话:13978238316 )
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联系人名单
单位: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3年7月18日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手机号 | 电子邮箱 |
1 | 陆杨环 | 干事 | 7618360 | 13978238316 | lcfgnyg@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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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报本单位负责组织协调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