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柳州市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刘冬勤等4位代表:
你们在柳州市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提出《关于扶持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柳城县彩调的建议》(第1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柳城县彩调的建议》为我们提供了保护和传承柳城彩调的途径。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后,我县组织相关人员就扶持柳城县彩调作了进一步的调研。
目前,柳城彩调已于2016年获列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成为自治区级扶持的地方剧种。“老还童”彩调剧团创办人周锡生也于2021年被评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柳城彩调)代表性传承人,柳城彩调已有彩调保护传承基
地一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团体一个,保护传承工作已形成常态化。2019年选送韦寅洁、黄嘉善小朋友参加第二十三届“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个人项目)的演出两人均获授予“地方戏业余组金花”称号。为保护和传承柳城彩调做出卓越的贡献,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关于“扩大老还童彩调剧团基础设施建设”建议的可行性较高,但需投入经费较大,由于我县财政资金紧张,现已积极争取市人大专项经费解决。
各位代表,再次衷心地感谢你们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关心、支持,对柳城彩调保护传承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县将竭尽所能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柳城彩调,把柳城彩调打造成为柳城的又一文化名片。最后希望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对我县文化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单位领导签名: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
抄 送:市人大选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承办人:覃春晓 联系电话:7700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