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结果公开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8-10-15

柳城县水利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黄方平等8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实施大埔镇木桐村木桐屯自来水工程的建议》(第3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大埔镇木桐村木桐屯位于县城大桥西边,现有342户945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屯内建设有自来水工程,但由于年代久远,设计标准低,目前已不能满足群众的用水需求。2013年11月,我局在木桐屯重新实施饮水工程,水源为柳城县广汇供水有限公司出厂水。由于县广汇供水有限公司只同意安装屯内总水表,村屯自行管理屯内分表,部分群众不同意这样的管理方式,未能与县广汇供水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大部分群众未能用上自来水,目前木桐屯群众饮水主要靠到抽取融江河水、家下大口井取水等方式解决,群众饮水存在困难和不安全问题。

因当前财政资金整合到扶贫领域的力度较大,水利部门每年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资金很少,并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解决贫困地区贫困村群众的饮水问题,重新建设大埔镇木桐村木桐屯的人畜饮水工程比较困难。建议大埔镇及村委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利用已建设有的人畜饮水工程,安装屯内总水表,接县广汇供水有限公司的出厂水饮用。

在此感谢您对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柳城县水利局      

2018 年6月20日   




送提议人:黄方平、陈兴容、韦爱凤、王勇、韦永泽、罗秋莉、韦小凤、钟安梅。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大埔镇人大主席团

( 承办人:杨连喜  电话:7611410 )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县政府  |   发布日期: 2018-10-15 00:00    |  作者: 县政府

柳城县水利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黄方平等8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实施大埔镇木桐村木桐屯自来水工程的建议》(第3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大埔镇木桐村木桐屯位于县城大桥西边,现有342户945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屯内建设有自来水工程,但由于年代久远,设计标准低,目前已不能满足群众的用水需求。2013年11月,我局在木桐屯重新实施饮水工程,水源为柳城县广汇供水有限公司出厂水。由于县广汇供水有限公司只同意安装屯内总水表,村屯自行管理屯内分表,部分群众不同意这样的管理方式,未能与县广汇供水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大部分群众未能用上自来水,目前木桐屯群众饮水主要靠到抽取融江河水、家下大口井取水等方式解决,群众饮水存在困难和不安全问题。

因当前财政资金整合到扶贫领域的力度较大,水利部门每年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资金很少,并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解决贫困地区贫困村群众的饮水问题,重新建设大埔镇木桐村木桐屯的人畜饮水工程比较困难。建议大埔镇及村委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利用已建设有的人畜饮水工程,安装屯内总水表,接县广汇供水有限公司的出厂水饮用。

在此感谢您对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柳城县水利局      

2018 年6月20日   




送提议人:黄方平、陈兴容、韦爱凤、王勇、韦永泽、罗秋莉、韦小凤、钟安梅。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大埔镇人大主席团

( 承办人:杨连喜  电话:7611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