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柳 城 县 农 业 局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梁志生等7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杀虫、除草化肥监管的建议》(第2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办理卡后,高度重视,成立了办理小组,制定方案,明确农业局执法大队对农资市场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中发现在冲脉、六塘等乡镇均发现有代表们反映的由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蔗得金”杀虫化肥,但未发现由山东中禾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蔗得乐”杀草化肥。均电话向代表询问,未有能提供相关的信息。经对“蔗得金”杀虫化肥查询,该药肥各种证照齐全,未发现有违规行为,目前还允许在市场上流通。
2017年5月16日,由农业局纪检组长全仁方组织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同六塘镇政府人大主席、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与代表们面对面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其的想法,调查使用该种药肥产生的后果是否知晓等情况。
对各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杀虫、除草化肥监管的建议,我局将从以下几点加强对市场的监管:
一、加强宣传。加大宣传、培训,指导群众正确认识农业投入品的作用及危害,熟悉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并增强他们遵照相使用的意识,尽量减少农业投入品对作物、环境的危害。
二、多措并举,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1、加强对农资经营者的培训宣传工作。
2、加强对高毒剧毒农药、禁限用农药以及即将退市的高毒剧毒农药相关公告等的宣传工作。
3、结合水稻、水果、桑蚕等技术培训,指导群众正确使用化肥农药。
4、定期不定期对农资市场进行抽查,一经发现违规农业投入品,坚决按相关规定处理。
柳城县农业局
2017年5月25日
送提议人:梁志生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县政府督查室、(领衔代表所在乡镇)人大主席团
( 承办人:蓝青 联系电话:15697724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