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水利局
机构名称:柳城县水利局
负 责 人:罗荣军
办公地址:柳城县白阳中路2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7612218
柳城县水利局主要职责
柳城县水利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水利工作的职能部门,属国家行政机关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水行政股(河长制办公室)、综合股,下属单位有:水库移民服务中心、水利工程管理站、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站、水政监察大队、农田水利站、防洪堤工程管理处、乡镇水利管理站、沙埔河水利工程管理局筹备处、糯米滩水轮泵工程。水利局承担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县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本县有关水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开发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供水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重点水利基建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提出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申报建议及县本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
源管理保护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时监测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堤防的安全监管。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负责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组织全县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县河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县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县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和台风防御期间的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承担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的行政职责。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柳城县水利局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要、文秘、档案、规章制度建设、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职称改革、绩效考评、信息、保密、信访、机关后勤服务、出国(境)管理、党群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劳动工资以及代管局属有关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承担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绩效、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等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统计工作。
(二)水行政股(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协调局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综合性水利政策研究建议,拟订全县有关水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宣传和贯彻落实水利法律法规,承担全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河道管理及水行政执法等工作,组织开展县水利局承担的水利行政审批、审核及备案工作。承担柳城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县河长制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柳城县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制办公室工作。
(三)综合股。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专业、专项等重大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提出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申报建议和县本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移民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维护养护和综合利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堤防的安全监管等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移民资金、资产管理及移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