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环发〔2024〕5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4年
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更好地推进本局2024年重点工作,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将《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计划》印发。请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我县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结实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落实全国全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拓展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以更高标准、更强有力措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不断厚植生态环境优势,努力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全面完成上级考核指标任务,以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柳州实践提供更加坚实的柳城生态环境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突出对“关键少数”监督,坚定不移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坚决扛起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取得成效。围绕打造“清廉班子、清廉机关、清廉队伍、清廉服务”要求,扎实推进清廉环保建设,全面涵养风清气正、实干担当的政治生态。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案件为戒,举一反三、防微杜渐,一体推进“三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以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党的其他纪律全面严起来。做深做实日常监督,突出党支部主体作用,运用“第一种形态”、廉政约谈等措施,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聚焦“人、财、物、权”等重点环节风险排查,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加强党的队伍建设。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实党内组织生活,精心设计“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内容和方式,增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好《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做深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选优配强党务工作力量,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强化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强化“亮身份、严执法、强服务”党建品牌建设,结合环境执法、企业帮扶、秸秆禁烧、生态文明宣传等生态环保业务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印发柳城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柳城县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配合强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加强区域协同治理、联防联控。推进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建设,积极挖掘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喷涂行业VOCs治理和源头替代等优质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开展涉VOCs简易低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牵头推进秸秆禁烧,配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配合推进《柳州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组织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治理行动。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围绕促进“人水和谐”,印发实施《柳城县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柳城县2024年水质提升工作方案》等。认真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的70%。配合申报2024年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开展2024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专项检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编制印发2024年柳城县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配合做好市人大《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统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督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完成新增的3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巩固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持续跟进2022-2023年申报入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进展情况,争取获得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农整项目资金,有效推进实施项目建设。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印发《柳州市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督促辖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完成年度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配合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工作,联合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辖区年度内无违规开工建设的污染地块。扎实推进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项目、配合开展重点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及六塘工业园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等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推进固体和危险废物排查及评估。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排查,印发实施县级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企业危险废物监管,指导帮扶企业持续深化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五)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持续抓好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反馈意见、典型案例、转办信访件等工作的整改落实。紧盯重难点问题的整改和典型案例的“后督察”,适时开展现场帮扶指导,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力促问题持续有效整改,巩固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效,全力推进剩余8个整改措施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参照市级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县级整改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整改时限,确保按时按时推进落实整改工作。
(六)扎实筑牢生态安全底线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一是提高执法效能,落实全员执法制度。贯彻落实18项执法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对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着装规范等方面的管理。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站位,培养敢于碰硬的职业素养,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区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特别是一线人员的履职能力。强化环境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能力,锤炼执法铁军。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一是严抓“三大”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期间执法检查、机制炭行业专项整治,抓好危废、化工、砖瓦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整治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可视范围内违法采石采矿行为。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开展机制砂行业整治,加大对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涉镉、涉铊等重金属排污单位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合法排污,严厉查处非法排放、倾倒、处罚含重金属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强化网格化管理,将网格化与“双随机、一公开”结合,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要求,将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监督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任务均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按照抽查比例要求完成各双随机抽查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执法任务。将排污许可执法工作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行以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为重点的清单式执法检查,建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销号的排污许可执法监管机制。三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油气回收监管工作。加强对我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督促未进行备案登记的在用机械备案登记。开展油气回收监管工作,督促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企业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规范化台账,开展自行监测。四是加强对在线自动监控企业的监管力度。继续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在线设备造假、篡改在线监测数据等严重违法行为,强化飞行抽检结果的监督运用,督促飞行抽检结果不合格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并适时对在线自动监控企业进行抽检和加强现场服务指导。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高风险核技术利用单位排查及企业排污检查,加大核知识公众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核技术利用单位管理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健全县级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应急、消防、公安等部门联动,扎实开展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严格管理涉重金属行业,督促企业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开展本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环境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妥善高效处置环境问题。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防范风险,完成各级各类信访件的受理、转办、调查处理、答复以及政府热线绩效考核指标等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环境污染问题信息搜集,切实做好重信重访问题调查研究、协调处理、疏导解释,让群众心服口服,停访息诉,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办结率100%。
(七)服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大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按照工作职能主动服务县级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重大项目环境可行性精准预判方面的指导,积极参与在项目招商引资和前期谋划阶段的项目评审,提供有力生态环境保护意见支撑。
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加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和绿色环保产业链招商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强化项目指导和谋划,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建设,争取上级部门和社会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根据自治区公布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督促推进涉及的柳城县福盈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柳城鸿盛锌品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
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发挥组织联动效能,开展收集指标任务材料、参加竞选、迎检现场核查等工作,积极推动柳城县申报第八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创建工作,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同时做好第三批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评选工作。
大力开展“送法入企”“为民办实事”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排污许可相关法律规范、新修订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宣传,通过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普法读本等方式,引导企业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执法和普法相结合,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大力实施正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行以自动监控为主要手段的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强化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用,“事前、事中、事后”电子督办办结率达100%,将执法平台的执法、监管及企业在线监测、电量管控、排污、监测等数据纳入企业正面执法清单管理机制,及时对辖区企业正面执法清单更替、退出,有效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
(八)深入做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
围绕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在广西,按照柳州市“六五”世界环境日工作要求,聚焦“水质冠军”“生态柳州”等亮点,充分发挥县级生态委的作用,营造全县“大环保”宣传氛围,联动生态委成员单位、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因地适宜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展现全市绿色转型成效及“以绿生金”坚定实践。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宣传,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策划重点新闻宣传,聚焦绿色低碳转型、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做好专题宣传。积极统筹创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发展壮大生态环境领域志愿服务力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生态文明宣传形式。做好舆情管控与分析研判,加强舆论引导和信息公开,坚守宣传舆论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