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计划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
来源: 柳城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01-24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3年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以来,我局围绕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加快健全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努力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实现“七连优”。现将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注重创新,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2023年共召开支部大会4次、支委会14次、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党课教育4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严格按照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开展理论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共组织14次主题教育学习。积极打造“清廉环保·生态惠民”的清廉机关廉政文化品牌,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以及每月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红色教育1次,廉政警示教育6次、家庭家教家风主题活动1次、廉洁家访等活动4次,营造了崇廉尚洁、遵纪守规的浓厚氛围。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召开2次班子会、6次支委会,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意识形态风险进行分析研判,消除舆情9起。2023年,我局获评五星级党支部,单位被列为全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先进集体表扬对象。同时,再次被评定为柳城县“五星级”清廉机关。

(二)精准治污,污染防治攻坚战更上新台阶

2023年柳城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50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3天,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95.9%,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日平均浓度为2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6.7 %,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浓度为47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9.3%;全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质量Ⅲ类标准,融江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凤山糖厂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质量Ⅱ类及以上标准。

1.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一是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印发实施《柳城县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并按照市级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编制县级工作方案。完成县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和补充工作,进一步强化统筹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秸秆禁烧得到有力管控。榨季期间共发放秸秆禁烧宣传资料6万多份,张贴海报2600多张,悬挂横幅80条,出动流动广播巡逻车1000车次;共组织8轮甘蔗秸秆有序烧除。新增建设1个市级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站点,组织监控站点网格员参加市级业务培训,提升网格监管能力;向县政府争取36.771万元秸秆禁烧工作经费;督促各乡镇对农作物种植种类、秸秆产生量、秸秆去向、网格员等信息进行核实和更新,完善辖区秸秆网格化清单式管理机制;联合农业农村局、糖业发展服务中心印发县级糖企包干处理蔗叶试点工作方案。三是积极应急应对污染天气。制定印发《柳城县污染天气分级响应量化实施清单》,精准科学明确和量化应对措施;牵头编制《柳城县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牵头抓好污染天气预警期的应急应对11次。

2.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印发实施《柳城县2023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配合市局在东泉镇内安装4个浮标水质监测设备,为流域污染源排查和整治提供数据支撑。抓好“凤山糖厂国控断面2022年水质下降明显”问题的整治,完成凤山糖厂入河排污口迁移项目。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印发实施《柳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方案》。牵头出台《柳城县2023年水质提升工作方案》,组织责任部门抓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河流水量调度、河流“清四乱”、畜禽养殖和化肥农药污染、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等5个专项行动,并协调督促市级反馈的两批重点河段水质提升急需解决问题的整改。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印发实施《柳城县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我县今年6家列入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清单的企业排查及上报工作;配合区级委托的第三方部门开展柳城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联合有关乡镇及部门对县级8个土壤污染地块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川东公司、嘉吉化工公司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做好年度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有效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任务落实。完成市级下达的2023年度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加强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我局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抽查。督促第三方运维公司每月定期开展设施运维检查。配合市局开展纳入绩效考核的16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显示,我县所有农村污水设施出水水质均达到广西地方标准DB45/2413-2021《农村生活污水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二)强化执法,生态环境安全防线持续筑牢

1.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序推进。自治区督察在督察组进驻柳州市期间,我县共接到交办件22件,除去重复件,实为8件,其中部分属实6件,不属实2件。目前,其余交办件已全部阶段性办结。

2.打好“组合拳”,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将执法大练兵与日常监管、专项执法紧密结合,充分利用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等多种执法手段,重点对我县四大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排污许可发证企业、群众举报线索企业开展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381家次,出动人员952人次。二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开展岁末年初环境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及两会期间环境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环境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共检查企业57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安全隐患8处。三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排查整治。联合农业农村部门下发《关于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通知》,对全县畜禽养殖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四是开展矿山整治执法。制定《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对我县13家采石场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排查,摸清掌握我县涉矿生态环境管理情况,及时发现矿山企业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五是开展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为考生铸牢“隔音墙”。

3.督促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印发《柳城县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全县26家企业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对10家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重点排查,督促3个发现问题完成整改;对49家木材行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开展培训指导。

4.做好环境信访投诉处置及应急预案备案工作。2023整年共接到群众投诉294件,目前已办结293件,正在办理1件,办结率99.6%。其中,重点有效处理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盛塘牧业有限公司养殖污染治理,辖区年内未出现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督促辖区20家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四)落实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不断加固

1.强化生态环境统计和排污许可有关工作。完成柳城县2022年53家企业环境统计年报填报及审核工作以及2023年第一、第二、第三季度7家企业环境统计季报填报及审核工作。完成柳城县2022年85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年报填报及审核工作以及2023年第一季度49家企业、第二季度50家企业、第三季度50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季报填报及审核工作。协助30家企业申领、延续排污许可证,指导6家企业解决申领、延续问题并顺利获得排污许可证;督促9家单位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工作。我县需按照排污许可证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93家,目前完成率为70%,力争年底按要求达到80%。协助区级开展27家企业一对一帮扶指导填报新污染物化学品使用环境信息入系统,甄别34家企业不涉及化学品使用。

2.有效研判运用“三线一单”成果和组织工业区规划环评。严格把控制生态环境准入关,开展3个应用“三线一单”成果研判工业区外独立选址项目工作;柳城县工业区规划环评已通过专家评审和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

(五)厚植优势,不断激发绿色发展动能

1.成功创建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积极组织我县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前我县已进入首批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的公示,有望获得首批“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六·五”环境日、安全生产月、低碳节能宣传、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品)23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00余人次。推进广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申报创建广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1个。

3.首个EOD项目成功落地。推动我县首个EOD项目实施,并成功入选自治区库和国家库,总投资150037.01万元,以康养旅游产业、农副产业收益反哺流域环境生态环境治理,实现发展和保护融合共生。

二、存在问题

(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压力较大。柳城县糖料蔗种植集中区,榨季期间甘蔗枯叶产量较大,秸秆露天焚烧产生的颗粒物污染隐患很大,其间形成污染大气的风险较高,制约着辖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深入推进。

(二)矿山生态、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存在一定难度。部分矿山存在配套环保设施不到位等问题。农村畜禽小规模养殖场存在散乱污现象,畜禽养殖污染投诉占比较高。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坚决严抓污染防治。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牵头组织开展2023/2024榨季柳城辖区甘蔗等秸秆禁烧管控,确保秸秆禁烧管控取得积极进展;配合责任部门及企业推进糖企包干处理蔗叶试点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完成2023年2.16万亩的试点任务目标。二是持续推进水质提升工作。继续联合责任部门和乡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河流水量调度、河流“清四乱”、畜禽养殖和化肥农药污染、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等5个专项行动,强化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治,助力擦亮柳江水美的柳州生态名片。三是扎实推进土壤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二)加大生态执法监管力度。结合日常环境监管,抓好企业环境安全整治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正面执法清单执法检查,开展涉铊、畜禽养殖、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等专项行动。加强矿山、畜禽养殖的环境监管,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环境执法监管,同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合机制,从源头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安全事故。

(三)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剩余8个整改措施的整改落实,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已完成整改销号工作的问题和信访投诉件开展后督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高效办结2023年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件工作,并结合典型案例,组织相关部门重点对生活污水直排、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畜禽养殖污染及工业区配套设施不到位等环境问题和隐患开展清查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提升生态环保基础和服务保障水平。一是继续跟进我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督促乡镇做好村屯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避免出现污水横流现象,督促运维部门强化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检查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对2023年已进入中央资金储备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争取获得资金支持;谋划申报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争取区市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二是督促企业完成自行监测,指导企业规范性填写排污许可证执行季报、年报,指导企业规范性填写生态环境统计季报、年报,确保提交率、审核率达到100%。三是迎接市级、自治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考核工作,加强监督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做好帮扶评估指导工作。四是加快推进现有EOD项目的实施。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不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持续强化“亮身份、严执法、强服务”党建品牌建设,结合环境执法、企业帮扶、秸秆禁烧、生态文明宣传等生态环保业务,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和解决问题的务实举措,引导党员深入执法、信访、乡村振兴等一线工作奋发作为、履职尽责,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持续推进清廉环保建设,持续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4日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

来源: 柳城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4-01-24 16:00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3年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以来,我局围绕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加快健全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努力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实现“七连优”。现将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注重创新,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2023年共召开支部大会4次、支委会14次、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党课教育4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严格按照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开展理论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共组织14次主题教育学习。积极打造“清廉环保·生态惠民”的清廉机关廉政文化品牌,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以及每月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红色教育1次,廉政警示教育6次、家庭家教家风主题活动1次、廉洁家访等活动4次,营造了崇廉尚洁、遵纪守规的浓厚氛围。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召开2次班子会、6次支委会,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意识形态风险进行分析研判,消除舆情9起。2023年,我局获评五星级党支部,单位被列为全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先进集体表扬对象。同时,再次被评定为柳城县“五星级”清廉机关。

(二)精准治污,污染防治攻坚战更上新台阶

2023年柳城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50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3天,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95.9%,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日平均浓度为2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6.7 %,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浓度为47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9.3%;全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质量Ⅲ类标准,融江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凤山糖厂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质量Ⅱ类及以上标准。

1.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一是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印发实施《柳城县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并按照市级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编制县级工作方案。完成县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和补充工作,进一步强化统筹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秸秆禁烧得到有力管控。榨季期间共发放秸秆禁烧宣传资料6万多份,张贴海报2600多张,悬挂横幅80条,出动流动广播巡逻车1000车次;共组织8轮甘蔗秸秆有序烧除。新增建设1个市级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站点,组织监控站点网格员参加市级业务培训,提升网格监管能力;向县政府争取36.771万元秸秆禁烧工作经费;督促各乡镇对农作物种植种类、秸秆产生量、秸秆去向、网格员等信息进行核实和更新,完善辖区秸秆网格化清单式管理机制;联合农业农村局、糖业发展服务中心印发县级糖企包干处理蔗叶试点工作方案。三是积极应急应对污染天气。制定印发《柳城县污染天气分级响应量化实施清单》,精准科学明确和量化应对措施;牵头编制《柳城县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牵头抓好污染天气预警期的应急应对11次。

2.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印发实施《柳城县2023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配合市局在东泉镇内安装4个浮标水质监测设备,为流域污染源排查和整治提供数据支撑。抓好“凤山糖厂国控断面2022年水质下降明显”问题的整治,完成凤山糖厂入河排污口迁移项目。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印发实施《柳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方案》。牵头出台《柳城县2023年水质提升工作方案》,组织责任部门抓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河流水量调度、河流“清四乱”、畜禽养殖和化肥农药污染、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等5个专项行动,并协调督促市级反馈的两批重点河段水质提升急需解决问题的整改。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印发实施《柳城县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我县今年6家列入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清单的企业排查及上报工作;配合区级委托的第三方部门开展柳城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联合有关乡镇及部门对县级8个土壤污染地块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川东公司、嘉吉化工公司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做好年度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有效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任务落实。完成市级下达的2023年度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加强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我局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抽查。督促第三方运维公司每月定期开展设施运维检查。配合市局开展纳入绩效考核的16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显示,我县所有农村污水设施出水水质均达到广西地方标准DB45/2413-2021《农村生活污水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二)强化执法,生态环境安全防线持续筑牢

1.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序推进。自治区督察在督察组进驻柳州市期间,我县共接到交办件22件,除去重复件,实为8件,其中部分属实6件,不属实2件。目前,其余交办件已全部阶段性办结。

2.打好“组合拳”,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将执法大练兵与日常监管、专项执法紧密结合,充分利用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等多种执法手段,重点对我县四大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排污许可发证企业、群众举报线索企业开展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381家次,出动人员952人次。二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开展岁末年初环境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及两会期间环境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环境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共检查企业57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安全隐患8处。三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排查整治。联合农业农村部门下发《关于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通知》,对全县畜禽养殖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四是开展矿山整治执法。制定《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对我县13家采石场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排查,摸清掌握我县涉矿生态环境管理情况,及时发现矿山企业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五是开展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为考生铸牢“隔音墙”。

3.督促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印发《柳城县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全县26家企业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对10家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重点排查,督促3个发现问题完成整改;对49家木材行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开展培训指导。

4.做好环境信访投诉处置及应急预案备案工作。2023整年共接到群众投诉294件,目前已办结293件,正在办理1件,办结率99.6%。其中,重点有效处理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盛塘牧业有限公司养殖污染治理,辖区年内未出现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督促辖区20家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四)落实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不断加固

1.强化生态环境统计和排污许可有关工作。完成柳城县2022年53家企业环境统计年报填报及审核工作以及2023年第一、第二、第三季度7家企业环境统计季报填报及审核工作。完成柳城县2022年85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年报填报及审核工作以及2023年第一季度49家企业、第二季度50家企业、第三季度50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季报填报及审核工作。协助30家企业申领、延续排污许可证,指导6家企业解决申领、延续问题并顺利获得排污许可证;督促9家单位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工作。我县需按照排污许可证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93家,目前完成率为70%,力争年底按要求达到80%。协助区级开展27家企业一对一帮扶指导填报新污染物化学品使用环境信息入系统,甄别34家企业不涉及化学品使用。

2.有效研判运用“三线一单”成果和组织工业区规划环评。严格把控制生态环境准入关,开展3个应用“三线一单”成果研判工业区外独立选址项目工作;柳城县工业区规划环评已通过专家评审和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

(五)厚植优势,不断激发绿色发展动能

1.成功创建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积极组织我县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前我县已进入首批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的公示,有望获得首批“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六·五”环境日、安全生产月、低碳节能宣传、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品)23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00余人次。推进广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申报创建广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1个。

3.首个EOD项目成功落地。推动我县首个EOD项目实施,并成功入选自治区库和国家库,总投资150037.01万元,以康养旅游产业、农副产业收益反哺流域环境生态环境治理,实现发展和保护融合共生。

二、存在问题

(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压力较大。柳城县糖料蔗种植集中区,榨季期间甘蔗枯叶产量较大,秸秆露天焚烧产生的颗粒物污染隐患很大,其间形成污染大气的风险较高,制约着辖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深入推进。

(二)矿山生态、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存在一定难度。部分矿山存在配套环保设施不到位等问题。农村畜禽小规模养殖场存在散乱污现象,畜禽养殖污染投诉占比较高。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坚决严抓污染防治。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牵头组织开展2023/2024榨季柳城辖区甘蔗等秸秆禁烧管控,确保秸秆禁烧管控取得积极进展;配合责任部门及企业推进糖企包干处理蔗叶试点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完成2023年2.16万亩的试点任务目标。二是持续推进水质提升工作。继续联合责任部门和乡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河流水量调度、河流“清四乱”、畜禽养殖和化肥农药污染、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等5个专项行动,强化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治,助力擦亮柳江水美的柳州生态名片。三是扎实推进土壤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二)加大生态执法监管力度。结合日常环境监管,抓好企业环境安全整治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正面执法清单执法检查,开展涉铊、畜禽养殖、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等专项行动。加强矿山、畜禽养殖的环境监管,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环境执法监管,同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合机制,从源头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安全事故。

(三)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剩余8个整改措施的整改落实,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已完成整改销号工作的问题和信访投诉件开展后督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高效办结2023年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件工作,并结合典型案例,组织相关部门重点对生活污水直排、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畜禽养殖污染及工业区配套设施不到位等环境问题和隐患开展清查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提升生态环保基础和服务保障水平。一是继续跟进我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督促乡镇做好村屯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避免出现污水横流现象,督促运维部门强化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检查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对2023年已进入中央资金储备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争取获得资金支持;谋划申报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争取区市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二是督促企业完成自行监测,指导企业规范性填写排污许可证执行季报、年报,指导企业规范性填写生态环境统计季报、年报,确保提交率、审核率达到100%。三是迎接市级、自治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考核工作,加强监督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做好帮扶评估指导工作。四是加快推进现有EOD项目的实施。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不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持续强化“亮身份、严执法、强服务”党建品牌建设,结合环境执法、企业帮扶、秸秆禁烧、生态文明宣传等生态环保业务,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和解决问题的务实举措,引导党员深入执法、信访、乡村振兴等一线工作奋发作为、履职尽责,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持续推进清廉环保建设,持续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