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自治区、柳州市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环境监管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不断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起好步。现将2021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21年1-12月,我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细颗粒物(PM2.5)日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0.6%,同比下降5.4%。水环境质量方面。1—11月份,融江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凤山糖厂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质量Ⅱ类标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100%。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凝心聚力,聚焦推进“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
1.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开展固定源污染排查和整治。以涉VOCs企业和私人加油站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查和整治,目前已针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统计,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二是开展城市面源污染防治。协调和督促县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扎实推进城市道路、建筑工地等扬尘整治,切实落实路面洒水、工地“六个百分百”等精细化管控措施。三是持续推进秸秆禁烧管控。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禁烧视频监控平台体系;督促各乡镇和华侨管理区完善网格化禁烧监管体系,加强禁烧网格员队伍建设;注重发挥资金效益,加强禁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力促秸秆禁烧宣传、巡查和处置经费专款专用等。2021年,我县新增秸秆禁烧智能化视频监控点10个,实现了重点区域智能管控全覆盖,火点处置率为93.31%;现有县、乡(镇)、村、屯四级禁烧网格员1274人,成功举办秸秆禁烧网格员培训班2期;获得的69.36万元市级秸秆禁烧奖补资金中,已协调县财政局完成拨付到乡镇的55.86万元奖补资金的线上划拨工作,下拨到县本级使用的13.5万元资金已按计划完成用款。四是全力应对污染天气。及时发出污染天气预警,组织城管执法等部门联防联控,确保工业源和扬尘污染等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今年内共应对了8次污染天气;同时依托走航监测VOCs浓度1次,邀请自治区环科院开展我县臭氧污染初步研究和在线VOCs观测,查找臭氧污染源头。
2.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一是推进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协助上级监测部门开展柳城县境内水功能区凤山糖厂断面水质监测,截至目前,该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要求。强化入河排污口的核查,对市政府下发的30个入河排污口名册进行核验,逐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已初步形成问题清单,并将东泉等3个乡镇集镇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的问题交由县住建局办理,同时,还召开了工作推进会,理顺工作思路和明确任务完成节点。二是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巩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果;开展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沙埔镇红马山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移工程,以及红马山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保障城镇居民饮水需求和安全,完成了马山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柳城县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和技术报告已通过市政府审批。三是开展柳江流域支流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可行性研究。对流入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的大罗河和二级保护区的洛崖河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第三方监测机构已对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及上游汇入融江的6条支流水质进行监测,当前正在开展县乡两级饮用水源整治项目调查和包装。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推进土壤风险管控项目。督促1家原柳城化工厂退役场地推进重金属污染土壤风险管控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竣工,并通过了专家效果评估报告的评审。二是开展土壤疑似地块和污染地块调查。完成5个已关停企业疑似污染地块的项目招投标、前期调查和材料收集等工作。对列入国家系统的3个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地块开展了初步调查工作。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督促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完成隐患排查报告的制定,做好隐患排查台账和自行监测等相关工作。3家新列入重点监管的单位签订土壤污染责任书。四是印发实施《2021年度柳城县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
(二)紧盯重点,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立行立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一是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共同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现已全部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我县的10个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7个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落实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草拟《柳城县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及重点关注问题整改方案》并由县政府印发实施。督察期间涉及我县信访投诉件共计21件已全部完成整改,现正收集整理销号材料,开展销号工作。目前正在草拟《柳城县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妥善处理生态环境信访问题。今年以来及时处置群众投诉的环境信访问题419件,已办结418件,正在办理1件,办结率99.76%,今年以来未出现较大级别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三)强化监管,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1.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开展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核与辐射、医疗废物存储处置等各项专项检查,检查辖区排污单位356家次。利用无人机高空航拍,对辖区内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及矿山等环境区域进行空中排查20余次,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70余份、《责令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8份,立案调查5起,处罚金额2.84万元,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加强排污许可证监管工作。督促指导60家企业申报排污许可2020年执行报告,完成率100%,审核率100%。指导服务7家企业申领排污许可,完成2020年排污许可“全覆盖”核发许可证中载明有整改要求的企业1家;清退关闭企业不予发排污许可证23家,不予登记管理4家。
(四)强化支撑,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1.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机制。印发实施《柳城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柳城县落实柳州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清单〉》、制定《2021年柳城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计划》、印发实施《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推进我县国家级示范县创建,助力我县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广西公园城市。
2.积极创建生态环境项目库。一是保大河流域的老苗水库、丘寨水库和回水湾治理修复项目,已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项目库,投资总规模预计为6817.19万元。二是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涉及我县32个自然村,共建设28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主要围绕建设“公园城市”打造优质饮用水源,沿柳江河上游的融江和龙江沿岸村庄建设农村污水治理设施,项目总投资2224.5万元,年初已被列入项目库。三是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涉及柳城县9个乡镇14个行政村的33个自然村屯,共计建设28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投资资金2703.29万元。制定了《柳城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并向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提交项目前期经费预算申请。四是六塘镇三界村碳汇乡村振兴项目,涉及生态林松树面积600亩,受益242户、936人,目前项目已实施。
3.做好“九大工程”项目环评服务。服务“九大工程”项目104个,其中审批类项目44个,已审批25个;备案项目12个,已备案10个;48个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4.宣传生态文明理念。一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3·15宣传、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公众宣传活动;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低碳节能等热点,牵头组织开展2021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咨询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700余份,展示展板19块,悬挂横幅27条,回答群众咨询问题30余个。二是完成我县首个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助推洛崖知青城荣获广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命名,不断擦亮我县“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三是积极投出宣传信息。全年共向各类平台投出政务信息69篇,累计被各平台录用32篇47次,其中市级平台录用17次,县级平台录用30次。四是深入贯彻宣传“生态文明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论述。组织全县性“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2次,召集各相关单位、有关企业参加培训200余人次。起草县政府绿色低碳、“双碳”项目试点示范项目合作和林碳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加快推动柳城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
(五)加强党的建设,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
一是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党员开展集中理论学习12次,上党课4次,每月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情况,引导党员加强理论修养。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观看意识形态宣传片。二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史学习,坚持“支委班子做好示范,党员干部全面参与”的推进模式。开展“打卡红色教育基地”活动,依托柳城县武工队活动旧址(覃村学堂)、柳城县廉政教育基地、柳州市博物馆等红色资源,开展现场教学。开展“党史知识大家答”活动,累计参与答题3600余人次。组织集中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直播、“包饺子,唱红歌”活动、专题党课教育、国防安全和意识形态教育等建党百年主题活动。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完成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四个一”工作检查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开展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廉政谈话3次,支委会、局务会集体廉政谈话5次,个别谈话30余次。四是经县直工委“星级评定”核验督导,我局党支部获四星级党支部荣誉称号。
二、存在问题
(一)环境质量改善面临较大挑战。柳城县甘蔗种植面积较大,进入榨季后,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多发,秸秆视频监控平台火点警告依然较多,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压力增大。同时,秸秆收储运体系运行的堵点未完全疏通,秸秆综合利用以疏促堵的作用未完全发挥。
(二)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造成监管困难。农村畜禽小规模养殖场存在散乱污现象,畜禽养殖污染投诉占比较高。集镇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生活污水未能完全纳入管网规范处理。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未能按期完成,一期超负荷运行。六塘、四塘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未能满足当前园区工业发展需求。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编制《柳城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2022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强化秸秆露天禁烧管控,盯紧甘蔗榨季和春耕时节,精准应对污染天气过程,力争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明显低于2021年同期。加强城市扬尘、臭氧污染防治,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专项治理,组织开展VOCs污染防治达标行动。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编制《柳城县2022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扎实推进江河湖库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和监管。开展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加快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强化乡镇污水治理的协调和配合督促加快乡镇污水管网的建设进度。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编制《2022年度柳城县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推进落实完成原柳城化工厂退役场地重金属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三期(异地处置)项目验收。做好土壤污染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跟进2019年农村综合整治项目验收,推进2022年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资金申报。
(二)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相关部门有效推进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及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督查及后督察工作,确保处理工作到位,不反弹。持续加大生态执法监管力度。加强日常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强化自身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信访投诉处理。结合正面执法清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密防范生态环境安全。开展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核与辐射、医疗废物存储处置等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强化企业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严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三)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和服务保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柳城县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和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工作,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公园城市。扎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水平。推进“九大工程”项目环评服务。推进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落实“为民办实事”、“帮企减污”。督促做好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着力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最美环保人”、打造环保铁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坚守宣传舆论阵地。利用宣传信息为“推手”,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强化各平台信息宣传。依托“‘六五’世界环境日”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积极创建统筹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发展壮大生态环境领域志愿服务力量。做好舆情管控与分析研判,加强舆论引导和信息公开。
(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以党旗红引领生态绿,生态绿托起党旗红,认真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精心组织学习,加强宣讲阐释,系统开展培训,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理论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领导班子、中层领导干部以及队伍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持续推进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强化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水平,年内争取将1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为预备党员。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建设。打造支部品牌,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深入一线,强化环境监管,提高服务意识,把党的建设同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动柳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