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规划
柳城县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 柳城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6-11


  
  

    

  

民 政府 局 文 件


柳城民字〔20216

  

柳城县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

下半年工作计划

  

柳城县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改善民生、为民解困这一宗旨和年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重点抓好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养老服务、殡葬改革试点、村委会社区“两委”换届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以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作如下报告:

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大力实施党建升级和作风整治,夯实根基促发展。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全面提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能力水平。自活动开展以来,共集中专题学习8次、上党课2次、出版板报1期、到市、县红色教育基地打卡学习教育4次、撰写党史学习动态信息6篇、开展“党员心声大家谈”“党史故事大家讲”“红色歌曲大家唱”活动6次、重温入党誓词3次、参加党史知识大家答 (线上线下)活动的党员干部25人、撰写“建党100周年征文”1篇(上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8次、每个党员做好学习笔记和每月自学篇目4次以上,并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坚持正风肃纪,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持抓好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确保各项补贴资金项目高效完成;坚持开展好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及“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警示教育,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二)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城乡低保救助工作

1.全力推进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5月,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763113599人。其中,在享农村低保对象574611138,(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农村低保有23976336人,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户现享农村低保25026564人),在项城市低保对象1885246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城镇低保有153423人,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户现享低保159445人)。全县农村低保覆盖率达到5.50%,城市低保覆盖率达到1.53%。截至今年5月累计救助城乡低保对象38266户次68962人次,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850.71万元。

2.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为5100//年,人均补助水平241/月,超过区、市级不低于235/月的要求。城市低保标准为680//月,人均补助水平392/月,超过区、市级不低于390/月的要求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1.按不低于上一年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目前,我县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为890//月,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为560//月。截至20215月份总共救助特困人员6553人次,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395.67万元。20215月,我县有特困人员13621362人,共发放特困供养金83.294万元。其中城市特困人员有202人,农村特困人员1160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18.334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64.96万元。

2.严格落实城乡特困对象照料护理费,确保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截至20215月底: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累计1187人次,共发放照料护理补78.8635万元。其中,半失能累计  559人次,共发放  23.9811万元。全失能 628人次,共发放53.8824  万元。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429//;全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858//

3.多方统筹资金,确保特困人员住院有人照顾。截至5月,为生病住院无人照顾的特困人员安排住院照料陪护98人次,共支出住院照料陪护经费28.2075万元。

3)临时救助工作

1.根据《柳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柳民规〔2019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已于2021120日,将乡镇(华侨管理区)的审批权限从2000元提高到4000元,简化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按照“先行救助,后办手续”原则。

2.根据有关规定,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且救助金额在4000元以下的救助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并实施救助,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且救助金额在4000--15000元的申请,由县民政局负责审批并实施救助;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且救助金额在15000元以上的,启用“一事一议”审核审批程序,提交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构审定。

3.为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有效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提升社会救助时效性,兜住民生底线。截至20215月,我县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等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362人次共46.463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人次1.42万元)。

      (4“三留守”及困境儿童工作

1.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

每个季度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进行一次集中、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的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事实上无人抚养、残疾等留守儿童,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信息库,一户一档,为开展关爱工作提供依据。要继续推动建立健全包括重病重残、事实无人抚养、父母服刑、戒毒人员子女等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社会保护工作,当前全县留守儿童2499人,其中享受城镇低保16人、农村低保139人、农村特困1人;困境儿童2891人,其中享受低保儿童2485人、享受特困儿童6人、享受临时救助儿童8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儿童34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2人。

2.留守老人

积极做好留守老人排查和信息登记、宣传教育等工作,表彰敬老养老典型,让村民真正树立起尊重、关心、帮助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让孤寡老人去敬老院,让他们不再担心生活无依,生活上得到照料,精神上得到安慰,让老年人欢欢乐乐安度晚年。村委会和乡镇干部对农村留守老人每季度电话探访一次,每半年上门走访一次慰问了解老人生活情况同时督促监护人做老人好监护够工作。

3.关爱妇女

  开展系列关爱活动,对贫困妇女、“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暖心脱贫。以“妇女之家”、“儿童之家”为主阵地,开展文体、共度佳节、慰问帮扶等关爱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妇女,重心下沉,把关爱送到贫困妇女身边,让贫困妇女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当前我县留守妇女93人次,都全部录入了全国三留守系统。

   (5)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

为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采取全额保障和差额补助“ 分类施保”方式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补贴标准按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我局积极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把符合保障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截至5月底,全县共发放孤儿保障金115人次11.5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268人次19.1356万元;发放受艾滋病毒感染儿童保障金18人次1.8万元;发放孤儿助学金16人次4万元。

    (6)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办理流程进一步简化,残补对象到常住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民政办“接受申请表---办理---审批”一站化完成,缩短办理时限,提高了行政效率,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截至5月底,全县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693人次213.544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9905人次159.24万元。

7)高龄补贴发放工作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村委会公告栏张贴政策海报“柳城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高龄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我县辖区内户籍高龄老年人都能享受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这惠民政策。20211-6发放高龄补贴共计64674人次,发放资金379.385万元,其中80-89岁老人55123人,累计发放补贴金275.615万元;90-99岁老人8918,累计发放补贴金89.18万元;100岁以上老人389,累计发放补贴金11.67万元。

(三)做好社会事务工作,促进养老福利事业发展。

柳城县的养老机构数正在运营的有11个,其中敬老院9个、五保村1个、县社会福利院1个,全县养老院床位1895张。福利院现入住人数为120人,其中特困人员59人、三无人员1人,自费人员60人,我们遵循老人至上、服务第一、奉献社会的宗旨,竭诚为老人朋友服务,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

1.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敬老院提升管理服务质量改革实施方案》和《敬老院运行管理委托书》实行联动管理。

2.积极探索养老服务经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柳城县福利院和冲脉镇敬老院顺利签约,完成了公建民营,有效提升县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截至6月共投入资金50万元提升改造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敬老院,通过现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社会福利院也于202010月份完成了社会化托管(公建民营)的相关工作,公建民营的运营方(柳城县久元养老公寓)引进医生和护士,开展了基本的医疗服务工作,使入住我院老人的医疗服务得到不断提高。

3.福利院做好弃婴的收养和安置工作。上半年安置弃婴4名,为居住在我院的4名弃婴上了集体户口,同时在上半年内找到了适合的收养家庭,完成了这4名弃婴的收养工作,让这些弃婴有更好的成长环境。

(四)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自治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需求,根据柳城县殡葬事业“十四五”规划,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35.85万元开工建设大埔镇孝安园公益性公墓。柳城县制定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已将计划总投资3.45亿元的县殡仪馆、县公益性骨灰堂、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县经营性公墓、乡镇公益性公墓、村公益性公墓等6个项目纳入广西民政“十四五”(2021-2025)规划殡葬服务设施储备项目,目前正开展前期项目选址调研论证工作,为促进我县殡葬事业改革打下基础。

(五)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社区“两委”建设

1.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作为2021年的首要工作来抓,截至2月底,圆满完成各项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如期实现既定目标。

2.做好村(社区)干部春节慰问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2021年春节对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干部、退岗村(社区)干部进行慰问。据统计,春节共走访慰问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干部、退岗村干部等1604人,发放慰问金32.08万元,从而稳定了农村基层组织队伍。

3.根据《柳城县村(社区)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2021年初,对全县137村(社区)、727名村级干部2020年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村级干部绩效补贴293.4388万元。对全县2217名村民小组长2020年下半年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村民小组长绩效补贴133.01万元。

  4.加大村级干部履职培训力度举办村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4期,培训人数553人,打造一支富有战斗力的基层队伍。
  

      5.做好村干部的来信来访和在职、退岗村干部的定补调整审批工作。2021年上半年共接待在职、退岗村干部来信来访7起,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努力做到村干部满意。依法办理退岗村干部养老定补,上半年共审批86名老村干部养老补贴。

      (六)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为巩固勘界成果,合理整合和配置资源,认真落实地名核准、地名命名工作,上半年共审查核准房地产开发地名2个。经充分论证,对大埔镇、凤山镇2条新建城镇道路进行命名,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同时,做好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顿工作。

多措并举抓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和成果开发应用工作,向县政府、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提供地名信息15次,支持宣传、住建、平台公司开发地名信息应用10个。同时结合局党组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保护地名文化 记住美丽乡愁”地名信息服务提升和文化宣传行动。开展讲好地名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活动,组织地名文化“三进”活动3次,编报红色地名故事6篇。

      (七)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

今年上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人、协助救助3人,我县已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和滞留人员身份查询长效机制,群众和公安机关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将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将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和精神疾病人员,及时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并且及时核查其身份信息。无论是流浪还是乞讨人员,未能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我们通过全国救助寻亲网站发布寻亲公告。

(八)其他社会事务

1)婚姻登记工作

婚登中心秉承“依法文明、便民高效”的工作宗旨,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强服务,全面推进全县民政事业转型升级。截止到68日,窗口共办理结婚登记1062对,离婚登记278对,补发结婚登记249对,补发离婚登记57对,按时办结率100%,登记合格率100%

  2)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

1.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我局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并对其进行分类施保,截至5月底,全县享受低保未成年人2485人,享受特困未成年人6人,享受临时救助未成年人8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未成年人340人,享受孤儿政策未成年人27人,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52

2.落实福利机构儿童安置托底工作今年以来共计接收弃婴8人,并为其办理了收养,在办理收养时认真筛选收养人,努力为弃婴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3.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制宣传工作,我局组织乡镇民政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防溺水知识宣传共65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其中我局牵头联合检察院、教育局、团委、妇联等单位联合宣传1

3社会救助系统网络管理进行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

民政局通过社会救助系统网络管理进行审批和资金发放定期完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新申请户和老户的入户抽查、核查,完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生物建模和认证工作动态统筹管理全县的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落实好“民政为民”的暖心服务工作措施。同时不定期下乡进行政策和业务督导、协助民政办工作人员及时排查其他工作的疑难杂症实解决民生困难,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成效,确保困难群众稳定享受基本生活保障,过上温暖幸福的生活。

4)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社会组织管理登记稳步推进。依法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从31起至67日,对全县登记的6个社会团体和 4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

二、存在问题

1.低保救助特困人员到门诊治病自付部分费用是医疗救助的盲点,造成特困人员就医经济负荷过大,对政策不理解造成对民政干部意见大。

2.全县36个养老机构,除开正在运行的11个敬老院、福利院外,其余25个闲置的敬老院、五保村分布零散,不便管理。目前除柳城县福利院与冲脉镇敬老院公建民营的养老院外,剩余的9个乡镇敬老院和五保村存在房屋陈旧、设施老化等现象。

3.乡镇民政办人少事多。针对上级布置的加强动态管理工作,主要工作量在各乡镇民政办。我局已经开会布置给各个乡镇,但是由于工作要求高、工作任务重、涉及范围广,很多乡镇民政办往往只有1-2人,人少事多,分身乏术,有些工作只能疲于应付,工作质量大打折扣。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社会救助人员的动态监管

一是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继续做好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的社会救助工作,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二是加强社会救助的动态管理。2021年是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战工作的第一年,今年工作重点是巩固脱贫攻坚战的成果及防止规模化的返贫。脱贫攻坚战期间纳入的贫困户进行摸底排查,按原则、标准进行动态调查摸底。做的应纳尽纳,应退尽退,指导乡镇按程序退出超出低保标准的贫困户。三是建立《柳城县民政服务对象访视排查制度》,健全完善好访问探视制度,做好民政特殊困难群体的联系走访和常态化帮扶,确保民政特殊群体得到广泛关注和关心。四是做好城乡特困人员认定审核审批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全面下放至乡镇(华侨管理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推动全县城乡特困人员认定工作规范化发展,使城乡特困人员认定更加便民、惠民,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做好养老福利公建民营的建设工作

一是积极探索养老服务经营模式,将公建民营工作落到实处。依据区、市的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县养老院的公建民营工作。

二是落实各项事务监管到位。我们要对公建民营运营方投资改造的监管,运营方的投资额度必须达到或者超过投标承诺(450万元)的投资额度。服务方面的监管。必须加强对运营方服务方面的监管,尽量按照养老服务质量的标准去要求运营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养老服务质量。重点保障特困对象的伙食、医疗、生活服务等。加快在福利院内设立医院,设立为一级医院,实现“医养结合”的养老院,逐步解决养老院内的医疗问题。安全方面的监管。安全方面的监管是工作的重心,下半年必须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消防设施设备必须配齐并能有效使用,加强消防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发生时的处置能力;做好院内的各项安全工作。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和完善针对运营方的年度考核制度,提高运营方的工作积极性和管理的能力。

      (三)做好殡葬改革项目管理工作

根据《广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县殡仪馆、县公益性骨灰堂、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县经营性公墓4个项目的选址、立项和用地审批等前期工作。大埔镇孝安园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进度,计划8月份竣工并投入使用。

(四)做好行政区划地名及流浪乞讨工作

1.加强地名命名审查审批工作,进一步完善区划地名信息政务管理平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按时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年度工作任务,重点抓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移交及成果转化和成果开发应用工作,全面完成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完成2021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年度工作任务,重点完成与柳北区、鹿寨县界线联检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促进边民边界稳定

2.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积极排查,督促乡镇自查工作,如发现有流浪乞讨人员按归属地划分各乡镇及时询问甄别,无法查明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对其做好人脸识别认证,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相关救助。

  
  

                                     柳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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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印


  


  

  


  

  


  

  


  

  


  

  


  

  


  

  


  

  


  

  

  
  

  


  

  


  

  


  

  


  

  


  

  


  

  
  

  

  

  

  

  


  

柳城县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 柳城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6-11 17:20   


  
  

    

  

民 政府 局 文 件


柳城民字〔20216

  

柳城县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

下半年工作计划

  

柳城县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改善民生、为民解困这一宗旨和年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重点抓好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养老服务、殡葬改革试点、村委会社区“两委”换届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以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作如下报告:

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大力实施党建升级和作风整治,夯实根基促发展。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全面提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能力水平。自活动开展以来,共集中专题学习8次、上党课2次、出版板报1期、到市、县红色教育基地打卡学习教育4次、撰写党史学习动态信息6篇、开展“党员心声大家谈”“党史故事大家讲”“红色歌曲大家唱”活动6次、重温入党誓词3次、参加党史知识大家答 (线上线下)活动的党员干部25人、撰写“建党100周年征文”1篇(上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8次、每个党员做好学习笔记和每月自学篇目4次以上,并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坚持正风肃纪,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持抓好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确保各项补贴资金项目高效完成;坚持开展好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及“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警示教育,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二)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城乡低保救助工作

1.全力推进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5月,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763113599人。其中,在享农村低保对象574611138,(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农村低保有23976336人,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户现享农村低保25026564人),在项城市低保对象1885246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城镇低保有153423人,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户现享低保159445人)。全县农村低保覆盖率达到5.50%,城市低保覆盖率达到1.53%。截至今年5月累计救助城乡低保对象38266户次68962人次,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850.71万元。

2.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为5100//年,人均补助水平241/月,超过区、市级不低于235/月的要求。城市低保标准为680//月,人均补助水平392/月,超过区、市级不低于390/月的要求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1.按不低于上一年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目前,我县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为890//月,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为560//月。截至20215月份总共救助特困人员6553人次,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395.67万元。20215月,我县有特困人员13621362人,共发放特困供养金83.294万元。其中城市特困人员有202人,农村特困人员1160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18.334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64.96万元。

2.严格落实城乡特困对象照料护理费,确保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截至20215月底: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累计1187人次,共发放照料护理补78.8635万元。其中,半失能累计  559人次,共发放  23.9811万元。全失能 628人次,共发放53.8824  万元。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429//;全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858//

3.多方统筹资金,确保特困人员住院有人照顾。截至5月,为生病住院无人照顾的特困人员安排住院照料陪护98人次,共支出住院照料陪护经费28.2075万元。

3)临时救助工作

1.根据《柳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柳民规〔2019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已于2021120日,将乡镇(华侨管理区)的审批权限从2000元提高到4000元,简化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按照“先行救助,后办手续”原则。

2.根据有关规定,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且救助金额在4000元以下的救助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并实施救助,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且救助金额在4000--15000元的申请,由县民政局负责审批并实施救助;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且救助金额在15000元以上的,启用“一事一议”审核审批程序,提交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构审定。

3.为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有效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提升社会救助时效性,兜住民生底线。截至20215月,我县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等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362人次共46.463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人次1.42万元)。

      (4“三留守”及困境儿童工作

1.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

每个季度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进行一次集中、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的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事实上无人抚养、残疾等留守儿童,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信息库,一户一档,为开展关爱工作提供依据。要继续推动建立健全包括重病重残、事实无人抚养、父母服刑、戒毒人员子女等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社会保护工作,当前全县留守儿童2499人,其中享受城镇低保16人、农村低保139人、农村特困1人;困境儿童2891人,其中享受低保儿童2485人、享受特困儿童6人、享受临时救助儿童8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儿童34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2人。

2.留守老人

积极做好留守老人排查和信息登记、宣传教育等工作,表彰敬老养老典型,让村民真正树立起尊重、关心、帮助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让孤寡老人去敬老院,让他们不再担心生活无依,生活上得到照料,精神上得到安慰,让老年人欢欢乐乐安度晚年。村委会和乡镇干部对农村留守老人每季度电话探访一次,每半年上门走访一次慰问了解老人生活情况同时督促监护人做老人好监护够工作。

3.关爱妇女

  开展系列关爱活动,对贫困妇女、“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暖心脱贫。以“妇女之家”、“儿童之家”为主阵地,开展文体、共度佳节、慰问帮扶等关爱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妇女,重心下沉,把关爱送到贫困妇女身边,让贫困妇女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当前我县留守妇女93人次,都全部录入了全国三留守系统。

   (5)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

为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采取全额保障和差额补助“ 分类施保”方式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补贴标准按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我局积极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把符合保障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截至5月底,全县共发放孤儿保障金115人次11.5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268人次19.1356万元;发放受艾滋病毒感染儿童保障金18人次1.8万元;发放孤儿助学金16人次4万元。

    (6)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办理流程进一步简化,残补对象到常住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民政办“接受申请表---办理---审批”一站化完成,缩短办理时限,提高了行政效率,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截至5月底,全县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693人次213.544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9905人次159.24万元。

7)高龄补贴发放工作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村委会公告栏张贴政策海报“柳城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高龄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我县辖区内户籍高龄老年人都能享受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这惠民政策。20211-6发放高龄补贴共计64674人次,发放资金379.385万元,其中80-89岁老人55123人,累计发放补贴金275.615万元;90-99岁老人8918,累计发放补贴金89.18万元;100岁以上老人389,累计发放补贴金11.67万元。

(三)做好社会事务工作,促进养老福利事业发展。

柳城县的养老机构数正在运营的有11个,其中敬老院9个、五保村1个、县社会福利院1个,全县养老院床位1895张。福利院现入住人数为120人,其中特困人员59人、三无人员1人,自费人员60人,我们遵循老人至上、服务第一、奉献社会的宗旨,竭诚为老人朋友服务,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

1.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敬老院提升管理服务质量改革实施方案》和《敬老院运行管理委托书》实行联动管理。

2.积极探索养老服务经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柳城县福利院和冲脉镇敬老院顺利签约,完成了公建民营,有效提升县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截至6月共投入资金50万元提升改造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敬老院,通过现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社会福利院也于202010月份完成了社会化托管(公建民营)的相关工作,公建民营的运营方(柳城县久元养老公寓)引进医生和护士,开展了基本的医疗服务工作,使入住我院老人的医疗服务得到不断提高。

3.福利院做好弃婴的收养和安置工作。上半年安置弃婴4名,为居住在我院的4名弃婴上了集体户口,同时在上半年内找到了适合的收养家庭,完成了这4名弃婴的收养工作,让这些弃婴有更好的成长环境。

(四)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自治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需求,根据柳城县殡葬事业“十四五”规划,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35.85万元开工建设大埔镇孝安园公益性公墓。柳城县制定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已将计划总投资3.45亿元的县殡仪馆、县公益性骨灰堂、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县经营性公墓、乡镇公益性公墓、村公益性公墓等6个项目纳入广西民政“十四五”(2021-2025)规划殡葬服务设施储备项目,目前正开展前期项目选址调研论证工作,为促进我县殡葬事业改革打下基础。

(五)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社区“两委”建设

1.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作为2021年的首要工作来抓,截至2月底,圆满完成各项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如期实现既定目标。

2.做好村(社区)干部春节慰问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2021年春节对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干部、退岗村(社区)干部进行慰问。据统计,春节共走访慰问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干部、退岗村干部等1604人,发放慰问金32.08万元,从而稳定了农村基层组织队伍。

3.根据《柳城县村(社区)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2021年初,对全县137村(社区)、727名村级干部2020年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村级干部绩效补贴293.4388万元。对全县2217名村民小组长2020年下半年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村民小组长绩效补贴133.01万元。

  4.加大村级干部履职培训力度举办村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4期,培训人数553人,打造一支富有战斗力的基层队伍。
  

      5.做好村干部的来信来访和在职、退岗村干部的定补调整审批工作。2021年上半年共接待在职、退岗村干部来信来访7起,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努力做到村干部满意。依法办理退岗村干部养老定补,上半年共审批86名老村干部养老补贴。

      (六)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为巩固勘界成果,合理整合和配置资源,认真落实地名核准、地名命名工作,上半年共审查核准房地产开发地名2个。经充分论证,对大埔镇、凤山镇2条新建城镇道路进行命名,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同时,做好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顿工作。

多措并举抓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和成果开发应用工作,向县政府、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提供地名信息15次,支持宣传、住建、平台公司开发地名信息应用10个。同时结合局党组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保护地名文化 记住美丽乡愁”地名信息服务提升和文化宣传行动。开展讲好地名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活动,组织地名文化“三进”活动3次,编报红色地名故事6篇。

      (七)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

今年上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人、协助救助3人,我县已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和滞留人员身份查询长效机制,群众和公安机关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将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将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和精神疾病人员,及时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并且及时核查其身份信息。无论是流浪还是乞讨人员,未能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我们通过全国救助寻亲网站发布寻亲公告。

(八)其他社会事务

1)婚姻登记工作

婚登中心秉承“依法文明、便民高效”的工作宗旨,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强服务,全面推进全县民政事业转型升级。截止到68日,窗口共办理结婚登记1062对,离婚登记278对,补发结婚登记249对,补发离婚登记57对,按时办结率100%,登记合格率100%

  2)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

1.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我局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并对其进行分类施保,截至5月底,全县享受低保未成年人2485人,享受特困未成年人6人,享受临时救助未成年人8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未成年人340人,享受孤儿政策未成年人27人,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52

2.落实福利机构儿童安置托底工作今年以来共计接收弃婴8人,并为其办理了收养,在办理收养时认真筛选收养人,努力为弃婴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3.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制宣传工作,我局组织乡镇民政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防溺水知识宣传共65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其中我局牵头联合检察院、教育局、团委、妇联等单位联合宣传1

3社会救助系统网络管理进行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

民政局通过社会救助系统网络管理进行审批和资金发放定期完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新申请户和老户的入户抽查、核查,完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生物建模和认证工作动态统筹管理全县的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落实好“民政为民”的暖心服务工作措施。同时不定期下乡进行政策和业务督导、协助民政办工作人员及时排查其他工作的疑难杂症实解决民生困难,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成效,确保困难群众稳定享受基本生活保障,过上温暖幸福的生活。

4)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社会组织管理登记稳步推进。依法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从31起至67日,对全县登记的6个社会团体和 4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

二、存在问题

1.低保救助特困人员到门诊治病自付部分费用是医疗救助的盲点,造成特困人员就医经济负荷过大,对政策不理解造成对民政干部意见大。

2.全县36个养老机构,除开正在运行的11个敬老院、福利院外,其余25个闲置的敬老院、五保村分布零散,不便管理。目前除柳城县福利院与冲脉镇敬老院公建民营的养老院外,剩余的9个乡镇敬老院和五保村存在房屋陈旧、设施老化等现象。

3.乡镇民政办人少事多。针对上级布置的加强动态管理工作,主要工作量在各乡镇民政办。我局已经开会布置给各个乡镇,但是由于工作要求高、工作任务重、涉及范围广,很多乡镇民政办往往只有1-2人,人少事多,分身乏术,有些工作只能疲于应付,工作质量大打折扣。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社会救助人员的动态监管

一是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继续做好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的社会救助工作,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二是加强社会救助的动态管理。2021年是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战工作的第一年,今年工作重点是巩固脱贫攻坚战的成果及防止规模化的返贫。脱贫攻坚战期间纳入的贫困户进行摸底排查,按原则、标准进行动态调查摸底。做的应纳尽纳,应退尽退,指导乡镇按程序退出超出低保标准的贫困户。三是建立《柳城县民政服务对象访视排查制度》,健全完善好访问探视制度,做好民政特殊困难群体的联系走访和常态化帮扶,确保民政特殊群体得到广泛关注和关心。四是做好城乡特困人员认定审核审批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全面下放至乡镇(华侨管理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推动全县城乡特困人员认定工作规范化发展,使城乡特困人员认定更加便民、惠民,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做好养老福利公建民营的建设工作

一是积极探索养老服务经营模式,将公建民营工作落到实处。依据区、市的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县养老院的公建民营工作。

二是落实各项事务监管到位。我们要对公建民营运营方投资改造的监管,运营方的投资额度必须达到或者超过投标承诺(450万元)的投资额度。服务方面的监管。必须加强对运营方服务方面的监管,尽量按照养老服务质量的标准去要求运营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养老服务质量。重点保障特困对象的伙食、医疗、生活服务等。加快在福利院内设立医院,设立为一级医院,实现“医养结合”的养老院,逐步解决养老院内的医疗问题。安全方面的监管。安全方面的监管是工作的重心,下半年必须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消防设施设备必须配齐并能有效使用,加强消防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发生时的处置能力;做好院内的各项安全工作。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和完善针对运营方的年度考核制度,提高运营方的工作积极性和管理的能力。

      (三)做好殡葬改革项目管理工作

根据《广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县殡仪馆、县公益性骨灰堂、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县经营性公墓4个项目的选址、立项和用地审批等前期工作。大埔镇孝安园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进度,计划8月份竣工并投入使用。

(四)做好行政区划地名及流浪乞讨工作

1.加强地名命名审查审批工作,进一步完善区划地名信息政务管理平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按时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年度工作任务,重点抓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移交及成果转化和成果开发应用工作,全面完成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完成2021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年度工作任务,重点完成与柳北区、鹿寨县界线联检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促进边民边界稳定

2.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积极排查,督促乡镇自查工作,如发现有流浪乞讨人员按归属地划分各乡镇及时询问甄别,无法查明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对其做好人脸识别认证,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相关救助。

  
  

                                     柳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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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