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环字〔2020〕5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柳 州 市 柳 城
生态环境局文件
柳城环字〔2020〕5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0年
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更好地推进我局2020年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将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计划印发。请各分管领导,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计划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7日
附件: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是保障“十四五”顺利起航的奠基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区、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柳城县2020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提升环境质量,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制定并落实柳城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努力降低PM2.5、PM10平均浓度。加强道路、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对重点监控路段实行片区网格化监管。加强企业监管和治理,特别是胶合板企业、制糖企业以及河西工业区企业的污染源治理,重点督促木材、砖瓦、喷涂及涉VOCS排放企业尽快完成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安装或升级改造,配合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涉排放VOC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对超标排放废气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疏堵结合推进秸秆禁烧,强化宣传、巡查管控和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焚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推进重点乡镇及高速沿线秸秆焚烧智能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强化督查,确保完成年度大气考核任务。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制定并落实柳城县2020年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计划。根据区市关于“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的要求,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对涉及东泉镇和沙埔镇两个乡镇按“一个问题,一套整治方案”要求制定问题整治方案。按照方案逐步推进问题整治,确保在时限内完成整治。切实加强我辖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巡查,确保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环境安全。全面清查污水排放企业,加强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偷排、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工作,推进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制定并落实2020年柳城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按土壤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完成辖区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待原柳城化工厂退役场地污染土壤暂存场修复治理项目治理资金到位后,积极推进该项土壤修复治理工作,督促修复治理单位完成该污染地块的修复治理。
二、提前谋划部署,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制定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开展“回头看”。全面筛查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及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防止出现反弹。加强宣传,提前做好举报受理、舆论引导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县工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柳城县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县落实整改工作领导机构,按照既定目标任务落实整改。
三、强化环境监管,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一)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
按照《2018-2020年度柳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依托广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危险废物动态监管,督促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广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上及时动态更新相关数据,确保收集、贮存、转运和利用处置规范有序,全过程留痕,有迹可查。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废水、废物处理情况检查,会同卫健局持续做好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定期监测医疗废水,确保达标排放。持续推进社会源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污染专项整治。加强与乡镇及相关部门联动,联防联控,严密防范和打击外省固体废物非法转入、倾倒、处置和非法进口加工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二)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充分利用现有执法手段,运用“四个配套”办法,对辖区内违法企业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对接,接受其指导执法人员取证等工作,杜绝因取证不完全导致案件难以推进的情况发生。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和推动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尤其是六塘工业园区化工企业和涉重企业的环境监管,大力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强化环境质量监测,从“质量”和“安全”两个方面抓好辖区环境安全监管。强化核与辐射环境执法能力,加大抽查力度和频次,打击各种核与辐射违法行为。
(三)抓紧抓实抓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
对全县范围内19家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水安全处置及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征用的宾馆等实行集中医学观察的临时场所,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产生的废水和废物得到安全消毒处理。
(四)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进行规范整治
加强对已完成整治企业进行检查,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同时,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或整改无望的企业,督促相关部门依照各自工作职责上报县政府实施关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五)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县创建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落实印发《柳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5年)》,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加强环境保护矛盾纠纷调解能力
严格执行“12369”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登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时限完成群众反映的关于环境方面的投诉,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把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杜绝集体性事件发生。
(二)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化工企业等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单位及场所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促重点污染源企业做好风险源排查建档、风险巡查防范,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强化环境应急预警、报告、响应、处置等能力建设。结合制定的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锻炼应急队伍,提升应急能力。继续确保零风险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三)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开展科普活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强化政务信息上报。
(四)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
按区、市排污许可证工作部署和安排,指导排污许可领证企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及时跟进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进度,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完成东泉、马山、太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报批工作,4月20日前完成县级评,5月份完成市级评审,6月份报请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复。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配合重点项目的项目选址、可研、初设等评审及项目污染防治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五、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一)持之以恒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持续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切实把教育监督挺在纪律处分前面。深入开展党风廉政专项整治。
(二)全面落实党组织建设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制度,提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党务干部履职能力水平,强化党支部书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三)加强思想理论学习
持续深化理论学习,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四)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
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站位,培养敢于碰硬的职业素养,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区市县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特别是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强化环境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能力,锤炼执法铁军。
(五)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任务
把脱贫攻坚工作当成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帮扶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压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责任,结对帮扶干部每月要按照要求开展入户帮扶遍访工作,详细了解帮扶户致贫原因、贫困状况,了解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群众对帮扶工作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每户贫困户稳定脱贫,圆满完成联系村扶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