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城县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的通知
柳城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柳城政办〔2017〕76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柳城县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柳城县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柳城县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6〕167号)、《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柳政办〔2016〕190号)、《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坚持以“质量为本,预防优先,治理着力,风险防控”为总思路,以改善和保持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明确各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及相关部门责任,分解落实重点任务,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及目标,统筹部署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实现环境保护、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
一、年度目标
(一)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柳城县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编制工作。
(二)强化土壤环境管理,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三)按上级要求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二、年度工作任务
按照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自治区政府《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市政府《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开展2017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具体工作参照附件。
三、任务落实
各有关单位依据《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任务清单》落实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协作合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负责落实辖区内工作计划中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
四、考核方式
由县各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参照国家及自治区、柳州市考核相关要求,对各有关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及各有关单位的土壤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纳入2017环保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任务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