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建设信息
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 (棚户区改造)11月份进度
来源: 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7-11-28

柳城县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

(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

为全面落实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推进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与柳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柳城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我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目标任务项目的进展情况

(一)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新开工建设任务为146套

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36户;自治区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110户;

1、柳城县大埔镇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36户,项目责任单位为柳城县大埔镇人民政府。进展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开工任务36户。

2、柳城县凤山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新建)项目110套(其中新建50套,货币化安置60套),项目责任单位为凤山镇人民政府。进展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开工任务110套。

截至目前,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新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开工率达100%。

(二)新增分配入住任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244套

2013年底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1292套,原则上2017年底前90%要完成分配,应分配数不少于1163套。2014年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174套,原则上2017年底前85%要完成分配,应分配数不少于148套;

新增分配公共租赁住房244套,其中柳城华侨管理区廉租住房二期72套、柳城县乡镇卫生院周转公租房122套、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职工公共租赁房50套。

进展情况:目前已分配入住215套,其中柳城华侨管理区廉租住房二期分配72套、柳城县乡镇卫生院周转公租房分配122套,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职工公共租赁房项目已完成分配21套,完成分配率88%。

二、持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典型做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亲自过问,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多次批示,要求抓住“建得好、搬得顺、拆得掉、住得稳”四个关键环节,组织安排好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同时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领导班子每年实绩考核,确保了棚户区改造任务顺利实施。

(二)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每年我县政府都要与柳州市政府签订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责任状,进一步明确我县的建设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根据工作实施方案,县保障办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给县政府,县政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召集各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保障性住房工作推进会,有力推进了我县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抓好资金使用监管。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财务制度,做到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实,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使用过程中无违纪违法行为,使项目建设资金安全使用。

三、棚户区改造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起步较晚,缺乏成熟的经验,工作推进难度大。二是我县棚户区存在形式多样、点多面广、改造量大、难度高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督促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项目进展,适时跟踪督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协调相关部门,根据上级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资金要求及标准,尽快落实各项目补助资金。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4日


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 (棚户区改造)11月份进度

来源: 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17-11-28 00:00    |  作者: 建设局

柳城县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

(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

为全面落实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推进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与柳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柳城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我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目标任务项目的进展情况

(一)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新开工建设任务为146套

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36户;自治区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110户;

1、柳城县大埔镇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36户,项目责任单位为柳城县大埔镇人民政府。进展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开工任务36户。

2、柳城县凤山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新建)项目110套(其中新建50套,货币化安置60套),项目责任单位为凤山镇人民政府。进展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开工任务110套。

截至目前,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新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开工率达100%。

(二)新增分配入住任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244套

2013年底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1292套,原则上2017年底前90%要完成分配,应分配数不少于1163套。2014年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174套,原则上2017年底前85%要完成分配,应分配数不少于148套;

新增分配公共租赁住房244套,其中柳城华侨管理区廉租住房二期72套、柳城县乡镇卫生院周转公租房122套、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职工公共租赁房50套。

进展情况:目前已分配入住215套,其中柳城华侨管理区廉租住房二期分配72套、柳城县乡镇卫生院周转公租房分配122套,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职工公共租赁房项目已完成分配21套,完成分配率88%。

二、持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典型做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亲自过问,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多次批示,要求抓住“建得好、搬得顺、拆得掉、住得稳”四个关键环节,组织安排好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同时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领导班子每年实绩考核,确保了棚户区改造任务顺利实施。

(二)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每年我县政府都要与柳州市政府签订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责任状,进一步明确我县的建设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根据工作实施方案,县保障办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给县政府,县政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召集各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保障性住房工作推进会,有力推进了我县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抓好资金使用监管。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财务制度,做到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实,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使用过程中无违纪违法行为,使项目建设资金安全使用。

三、棚户区改造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起步较晚,缺乏成熟的经验,工作推进难度大。二是我县棚户区存在形式多样、点多面广、改造量大、难度高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督促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项目进展,适时跟踪督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协调相关部门,根据上级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资金要求及标准,尽快落实各项目补助资金。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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