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土交告字〔2024〕1号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产业类型 | 出让 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上下界限 | ||||||||
G(2024)1号 | 柳东新区花岭片区D-3-15地块 | 87724.99(合131.59亩)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0.8 | 不大于55%且不小于35% | / | 物流仓储建筑高度在-10米与+24米之间;配套办公及服务设施建筑高度在-10米与+40米之间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通用仓储类 | 50年 | 3405 | 3405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购买,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竞买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
2.若竞买人不是在柳州市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1个月内必须在柳州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控制指标实施建设:(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2)年物流强度不低于1333.33吨/亩。
四、公开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1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和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3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2月23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拍卖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0772—2671065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