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预警和预防
柳城安委〔2018〕12号 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安监局
发布日期: 2018-12-03

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安委〔201812

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8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事业

为做好全区机构改革、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应急〔2018〕1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129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报: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副主任,县委办、县政府办。


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129日印发


                                        (网络传输)


2018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区机构改革、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应急〔2018〕1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全区机构改革、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举行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即日起至12月20日。

三、检查内容

包括企业、政府、重点行业领域三个方面。其中:

企业方面检查内容: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桂安监管〔2018〕65号)中企业“自查自纠”、“公开承诺”等内容。

政府及重点行业领域方面检查内容:见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103号)中“综合巡查”、“专项巡查”等内容,以及附件3《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城安委办〔2018〕49号)中“全面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等内容。

、检查方式

大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方式进行。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创新检查方式,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暗查。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每一项问题和隐患,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督查,严把高危行业企业复产验收关。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县长、县安委会主任余瑞军任组长,县委常委陈震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各乡镇要参照县政府的做法,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协调联动。县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县安委办主任、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吴建文任主任, 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部门业务股室、县安全监管局各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交流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企业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乡镇、部门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于125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1214日前将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和工作总结报送县安委办。联系电话:7618005,邮箱地址:lcajj8005@163.com。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桂安监管〔2018〕65号)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103号)

附件3:《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城安委办〔2018〕49号)

附件4:第四季度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

12-4附件4:第四季度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doc

12-3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12-2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桂安委办[2018]103号).pdf

12-1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pdf


柳城安委〔2018〕12号 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安监局  |   发布日期: 2018-12-03 00:00    |  作者: 安监局

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安委〔201812

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8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事业

为做好全区机构改革、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应急〔2018〕1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129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报: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副主任,县委办、县政府办。


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129日印发


                                        (网络传输)


2018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区机构改革、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应急〔2018〕1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全区机构改革、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举行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即日起至12月20日。

三、检查内容

包括企业、政府、重点行业领域三个方面。其中:

企业方面检查内容: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桂安监管〔2018〕65号)中企业“自查自纠”、“公开承诺”等内容。

政府及重点行业领域方面检查内容:见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103号)中“综合巡查”、“专项巡查”等内容,以及附件3《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城安委办〔2018〕49号)中“全面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等内容。

、检查方式

大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方式进行。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创新检查方式,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暗查。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每一项问题和隐患,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督查,严把高危行业企业复产验收关。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县长、县安委会主任余瑞军任组长,县委常委陈震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各乡镇要参照县政府的做法,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协调联动。县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县安委办主任、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吴建文任主任, 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部门业务股室、县安全监管局各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交流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企业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乡镇、部门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于125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1214日前将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和工作总结报送县安委办。联系电话:7618005,邮箱地址:lcajj8005@163.com。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桂安监管〔2018〕65号)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103号)

附件3:《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城安委办〔2018〕49号)

附件4:第四季度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

12-4附件4:第四季度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doc

12-3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12-2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桂安委办[2018]103号).pdf

12-1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