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请县人民政府对《柳城凤山页岩砖厂“10·18”掩埋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的请示
柳 城 县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柳城安委办请〔2018〕7号 签发人:吴建文
关于报请县人民政府对《柳城凤山页岩砖厂“10·18”掩埋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规定和《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柳城凤山页岩砖厂“10·18”掩埋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柳城政发〔2018〕31号)的要求,调查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现已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明确事故责任、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请予审查批复结案。
附件:《柳城凤山页岩砖厂“10·18”掩埋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联系人:黄智颖 联系电话:1376802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