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提交《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
柳 城 县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柳城安监请〔2018〕5号 签发人:吴建文
关于延期提交《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规定,于2018年8月2日成立了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关于成立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的要求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因事故比较特殊,需要待尸检解剖结果报告形成后,才能准确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明确事故责任,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特向县政府申请延期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即原2018年9月28日前提交延期至2018年11月28日前提交(延期60天)。
妥否,请批示。
柳城县红马山木业加工厂“7·28”触电
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 (代章)
2018年9月25日
(联系人:黄智颖 联系电话:1376802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