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安委〔2018〕11号 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集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工作的紧急通知
柳 城 县
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柳城安委〔2018〕11号
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集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现将《柳城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0月23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9月22日14时30分左右,位于我县大埔镇的柳城县宏盛石材有限公司虎头山饰面用灰岩矿内,发生一起锯绳断裂伤人的机械事故,造成1人死亡;10月6日15时30分左右,位于我县六塘镇工业区的柳城鸿盛锌品有限责任公司1#煤棚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0月18日上午6点40分左右,柳城凤山页岩砖厂供土场内发生一起工人被泥土掩埋事故,造成1人死亡。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我县连续发生3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的悲剧,令人痛心。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妥善处置善后,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要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及全县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紧急部署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23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今年以来自治区、柳州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全县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何韬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高文,县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吴建文担任副组长,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建文同志担任。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精心组织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措施,扎实推动活动开展。
(二)职责分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综合督查。
三、检查重点
全县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紧盯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民爆器材、消防、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水利、电力、油气管道、城镇燃气、旅游、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三合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电厂工程、水电工程、交通工程、超高建筑等建设项目。要结合第四季度安全生产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检查方式
大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开展。企业按照“4个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县各相关部门对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场所)开展督促检查、监管执法;县安委会开展督查抽查,推动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0月31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从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制度措施、专项治理等方面深挖细究,深入开展政府层面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思想上松懈、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执法问责不够有力等问题,并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级分行业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签订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自查阶段结束后,企业将承诺书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行业检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要突出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和督导。县级相关部门对辖区内乡级部门督查全覆盖,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抽查不低于10%;乡级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制定监管责任清单,明确监管第一责任人,组建现场监管小组,落实防控措施,集中力量整治。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政府督查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3日)。县政府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督查。乡镇政府要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督查、检查。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安全生产巡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大检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进行补缺补漏。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及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基础台账,并根据本企业特点,完善应急预案。
(二)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治理。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至少1次。
(五)严格责任追究。县政府督查室和安委办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大检查期间,应及时报送两类企业名单(一类是全面自查阶段未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但行业检查、政府督查阶段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此类企业由县政府组织培训班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另一类是存在重大隐患但未落实“五到位”措施、未按时整改,且仍组织生产的企业或重复出现同类型重大隐患的企业,此类企业由县安委办组织培训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县安办将统一汇总上报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予以曝光。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大检查大整治情况报送工作,请于10月26日前向县安委办报送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2);10月31日、11月10日、11月20日前分别报送大检查大整治阶段性情况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表》(附件3、4);11月25日前报送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总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表》,及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附件5)。
联系电话:7618005;电子邮箱:lcajj8005@163.com。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自查自改承诺书
2、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
3、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表
4、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表
5、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自查自改承诺书
《柳城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收到。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求,本企业(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自查自改期间,本企业(单位)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其中重大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企业(单位):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2018年 月 日
附件2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附件3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行业领域 名称 | 生产 经营 单位 总数 | 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情况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执法检查情况 | |||||||||||||
组织督查检查组 | 参加 人员 | 检查单位和场所 | 排查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 限期整改 | 停产停业整改 | 取缔关闭 | 罚款 | 其他 行政 处罚 | ||||||||
总数 | 其中 暗查 暗访 | 其中 专家 会诊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
(家) | (个) | (个) | (个)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家) |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件4
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生产经营单位总数 | 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情况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执法检查情况 | ||||||||||||||||||
组织开展督查情况 | 组织开展检查情况 | 排查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 限期整改 | 停产 停业 整改 | 取缔关闭 | 罚款 | 其他行政处罚 | |||||||||||||
组织督查组 | 参加 人员 | 检查单位和场所 | 组织检查组 | 参加 人员 | 检查单位和场所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 隐患 | ||||||||||
总数 | 其中 暗查 暗访 | 总数 | 其中 暗查 暗访 | 其中 专家 会诊 | 其中 联合 执法 | ||||||||||||||||
(个) | (个) | (人次) | (家) | (个) | (个) | (个) | (个)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家) |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件5
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存在重大隐患但未落实“五到位”措施、未按时整改,且仍组织生产的企业名单 | 重复出现同类型重大隐患的企业名单 | ||||||
企业 名称 | 主要 负责人 | 联系 电话 | 企业 名称 | 主要 负责人 | 联系 电话 | ||
全面自查阶段未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但行业检查、政府督查阶段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 |||||||
企业名称 | 主要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