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相关规定安排入学:
1.父母至少一方在县域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和在流入地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原则上对同时满足父母双方均在县城城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8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父母至少一方合法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由县教育局按住所地址依照城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3.父母其中一方为县城城区户籍的学生,父母另一方在城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8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由县教育局按住所地址依照城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9日至7月23日。
(三)入学办法。
1.小学:在县城城区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请携带有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教育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在乡镇、华侨管理务工或经商的请携带有关材料就近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初中:(1)已在我县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需再提供进城务工相关材料。
(2)在县直小学和除东泉(含柳侨)、太平镇外其他乡镇、华侨管理区小学就读的直接参加统一抽签安排在县城初中学校就读。在东泉(含柳侨)、太平镇小学就读的到相应镇初中学校就读。
(3)小学在外地就读,需在我县就读县城初中学校的县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进城务工证明材料到教育局教育股报名;就读东泉、太平镇初中学校的县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进城务工证明材料到相应学校报名。
(四)报名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居住证(柳城县外户籍需提供,县内户籍不需提供此材料)。
2.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①住所为自有房产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②住所为他人房产的,需提供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正式租赁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并提供住址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4.户口簿。
5.就读七年级的还须提供学籍号或者小学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以上材料除租赁房屋的房产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外,其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