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创业服务对象和受理条件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4-09-1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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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企业法人,自然人
受理条件:创办者为柳城户籍农民工;新创办的市场主体在柳城县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距申请奖补之日1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含),且申报奖补时仍在经营。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自然人
受理条件:创办者为柳城户籍农民工;新创办的市场主体在柳城县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距申请奖补之日1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含),且申报奖补时仍在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