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套餐办事指南
我要开办林木种子经营企业
一、基本信息 | |||||||||
套餐名称 | 我要开办林木种子经营企业 *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除外 | ||||||||
涉及事项 | 1.企业开办 | ||||||||
2.税务登记 | |||||||||
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
4.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
涉及办理部门 | 1.柳城县行政审批局 | ||||||||
2.柳城县税务局 | |||||||||
联办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
咨询电话 | 0772-7613558 | 投诉电话 | 0772-7613635 | ||||||
办理地址 | 柳城县城东大道15号,城东大厦一楼企业开办服务区A06 -A08号窗口 | ||||||||
受理窗口 | 企业开办服务区A06 -A08号窗口 | ||||||||
服务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网上办理地址 | http://lzlc.zwfw.gxzf.gov.cn/ | ||||||||
受理条件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自2016年6月1日起公布施行)第十条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 (二)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种子烘干、风选、精选机等生产设备和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种子检验仪器设备。 (三)具有林木种子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技术水平的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除第十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二)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苗木生产的,除第十条规定外,还应当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 | ||||||||
结果领取方式 | 现场领取或者邮寄方式领取 | ||||||||
收费情况 | 无 | ||||||||
特殊程序 | 现场审查 | ||||||||
二、申请材料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原始材料 | 已关联 电子证照名称 | 共性材料 | |||||
1 | 企业开办 | 1.《我要开办林木种子经营企业“一件事”套餐申请表》 |
| 1.《我要开办林木种子经营企业“一件事”套餐申请表》; 2.住所使用证明 3.主体资格证明; 4.身份证明 5、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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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
3.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 |||||||||
4.公司章程 | |||||||||
5.住所证明 | |||||||||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明。 | |||||||||
2 | 税务登记 | 1.《我要开办林木种子经营企业“一件事”套餐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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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 |||||||||
3.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 |||||||||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 |||||||||
3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1.《我要开办林木种子经营企业“一件事”套餐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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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章程 | |||||||||
2、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 | |||||||||
3、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 | |||||||||
4、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从事具有植物新品种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提供) | |||||||||
5、林木良种证;(从事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的提供) | |||||||||
6、育种科研团队、试验示范测试基地以及自主研发的林木品种等相关证明材料(如选育品种的数据及档案材料、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等); (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提供) | |||||||||
7、转基因林木安全证书。(生产经营引进外来林木品种种子的提供) | |||||||||
4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1. 《我要开办林木种子经营企业“一件事”套餐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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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工商局所发名称预审核证明 | |||||||||
3、提交户外招牌设置前的现状环境的彩图(整体一份,局部一份);提供对现状环境的设计效果彩图 | |||||||||
4、提供场地的产权证明(一份)(房产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中之一),租赁场地的则提供租赁合同(一份); | |||||||||
5、提供所在单位物业(或管理方)出具同意设置户外招牌的证明,并在证明下方附上对现状环境设计的效果彩图。(一份) | |||||||||
特殊情形 | 法人委托人代办 | 情形材料 | 法人授权委托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