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总工会,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各有关医疗机构、企业:
2023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现就我市开展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柳州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为主要内容,聚焦持续深化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通过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落实职业病防治四方责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三、活动内容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总工会将于4月25日在我市联合举办《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以及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县区要紧密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宣传周活动,营造氛围、凝聚力量,为做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的职业健康工作奠定基础。
(一)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开展宣传活动。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组织好各项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围绕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开展宣传活动。围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开展宣贯阐释,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依法治理职业病危害、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开展职业病诊疗康复、落实职业病患者救助政策、维护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职业健康法治意识。
(三)围绕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区要广泛宣传健康企业建设经验、职业健康达人典型事例、职业健康优秀传播作品,深入开展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
(四)围绕贯彻实施《柳州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区可通过视频展播、图文展览、主题宣讲等方式展示规划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宣传解读“十四五”时期职业健康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努力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
(五)围绕本部门和本单位职责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区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工会等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利用本系统宣传阵地和工作优势,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管理责任,努力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职业人群身心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四、活动安排
(一)线上活动。市级有关部门内部宣传平台与外部宣传媒体相结合,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各县区、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辖区、单位的LED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对职业病政策科普等知识的宣传。
(二)线下活动。组织承办自治区宣传周活动现场启动仪式,开展宣传、咨询、义诊、主题公益讲座等活动;举办柳州市“听力保护行动”系列培训。开展征集短视频宣传活动并展播优秀作品,发放宣传折页、海报等宣传资料,组织宣传板报展。各县区、各单位要组织职业健康专家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进机关等,广泛开展面向广大劳动者、企业负责人和媒体记者,开展职业病防治主题宣传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二)扩大宣传范围。各县区、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各行各业劳动者积极参与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城市户外广告、城市广场、车站、机场、公交车、厂区广播电视、工地标语等媒介平台作用,通过张贴、播放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2)等方式,大力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活动内容,宣传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及有效举措。
(三)及时总结成效。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期间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报送有关视频、图片和文字等资料,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请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及活动总结于2023年5月6日前报送柳州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