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 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提高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7号)文件精神,对已审核的第三批2家符合稳岗补贴发放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2022年8月17日—2022年8月23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柳城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反映。(电话:0772-7614291)。
柳城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