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5号)的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我中心审核,以下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发放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即从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柳城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72-7614291。
柳城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