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告知书
一、政策依据
桂人社发〔2021〕23号
二、发放对象
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客运汽车、火车硬席、高铁/动 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不含出租车)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柳城籍16-60岁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本年度已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点对点”专列外出务工人员除外),按前往务工地的车票凭证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三、发放标准
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800元/人•年。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申请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复印件1份;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车票凭证原件或电子凭证;
4.外出务工佐证材料;
5.柳城县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向所在乡镇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各乡镇完成初审后经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复审后,县就业服务中心按同级财政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咨询电话:0772-761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