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为贯彻《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61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特殊教育工作的通知》(柳教基〔2022〕8号)精神,为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提高普及程度,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和等级程度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得到入学安置,做到“一个都不能少”。
二、认真核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
(一)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据调查工作。自治区残联、自治区教育厅已联合开展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信息比对工作,县残联已完成对未入学名单的核实,查缺补漏,全面核查和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基本情况、生存状况、残疾类型、残疾等级、在学情况等,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并已于5月24日完成与县教育局的第一次信息对接(第二次信息对接时间暂时定为2022年8月29日)。各辖区学校6月份已完成由各学校牵头联合各乡镇残联专委、乡镇卫生院医生、村委干部等四部门共同入户进行适龄残疾儿童社会生活能力评估工作,为合理安置提供了依据。
(二)做好入学前登记和入学意见征求工作。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调查工作,根据县残联、县教育局提供的名单对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具体名单见附件1,由于涉及残疾儿童的个人信息,数据将一对一进行传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残疾情况、现实际居住地和学前就读状况等,学校根据儿童社会生活能力评估和摸底情况做好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预安置意见的征求,同时重视材料收集,为安排就读提供依据。
(三)落实“一人一案”。各学校要按要求建立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建档要求见附件6),做到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档案不缺不漏一人,每人建档材料完整、更新及时,形成本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台账,本学年度县教育局将联合县残联对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建档情况进行一次抽查。
三、严格标准,妥善安置
各学校要根据儿童社会生活能力评估情况,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建立入学安置台账,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统一管理。对未办理残疾证的,要以事实残疾为依据,纳入保障范畴。对入学安置有异议的根据柳城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果,提出安置建议,保障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一)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能够适应普通学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入学。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的残疾学生,可优先安排到辖区内有资源教室的学校就读,并提供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支持和服务,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同时,有适龄残疾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要制定学校的年度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融合教育工作方案(或计划)。
(二)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不能接受普通学校教育的中重度智力(含脑瘫)、自闭症、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县特殊教育学校的现有接收条件尽量安排就读(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负责人及电话:韦副校长,13078012711),对于本县特殊教育学校因学校条件不能接收的其他中重度残疾儿童,建议到柳州市有接收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报读。
(三)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就读的各类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部门将联合残联部门,通过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康复机构、进家庭等方式,共同为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康复训练、教育指导等服务。送教到康复机构的,中小学校与康复中心建立结对帮扶送教机制。对于因家长和儿童都在外地不能入户送教的,可以可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实施义务教育,要确保一个都不能漏(远程教育工作要求见附件9)。原则上每月送教不少于2次,每次3个课时(根据桂教基教〔2019〕33号《自治区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按每次4课时计入工作量),每学年不少于60课时。送教的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送教档案。同时,有适龄残疾送教上门学生的学校要制定本校的年度适龄残疾儿童随送教上门工作方案(或计划)。
(四)不应安置的人员。对于因重度智障、重度残疾导致丧失自理能力、认知识别能力和学习能力,且经柳城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为不具备接受教育基本能力的,可以纳入不应安置人员范围。对于评估认定为不具备接受教育基本能力的,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柳城县特殊教育工作的通知》(柳城教通〔2022〕47号)的要求,统一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辖区初评组入户核查初评估、县级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工作流程开展评估认定(评估情况表和审批表见附件4)。建立评估认定、申请、审批等环节的档案,严禁随意将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不应安置人员范围,一经发现,从严问责。同时,对于达不到不应安置条件的,但确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休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持审批材料到县审批局进行审批,同时建立缓学、休学台账(办理申请表和办理程序见附件5)。
四、落实责任,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入学安置工作方案,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得到入学安置,做到“应读尽读”。
(二)优化资源配置。统筹中央、自治区及市、县级教育专项资金,加快推进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配好资源教师,为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创造条件。按特教学校标准足额拨付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落实特教教师、送教上门工作教师的待遇,提高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柳城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对残疾儿童少年适应学校学习生活和接受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入学安置建议。
(三)强化监督管理。学校对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和管理是学校的一项常规工作,县教育局和县残联将加强对各学校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确保全部安置、合理安置。各学校要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拒绝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学校,将对其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报送相关材料。
1.招生入学安置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对本校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总结,填报《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名册》(附件2)、《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统计表》(附件3)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辍学“一生一案”安置表》(附件8),于9月13日前上交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电子版发送至教育股适龄残疾安置专用邮箱:13597263131@163.com(附件2由于名册涉及学生个人信息,请以一对一传送方式传给教育股罗庆军)。
2.未入学学生和小学毕业生安置情况汇报。各学校必须在2022年8月30日上午9:00前把《柳城县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小学毕业生安置情况表》(附件10)报送至邮箱:13597263131@163.com,以便于县教育局汇总后在当天填报“教育部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
教育部门联系人:罗庆军,联系电话:7616834
残联部门联系人:谢佳威,联系电话:7612137
附件:1.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预安置名册(名单将通过一对一传送)
2. 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名册
3.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统计表
4.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入户核查评估情况表和审批表
5.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休学申请表
6.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建档要求
7.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一人一案”登记表
8.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辍学“一生一案”安置表
9.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远程教育工作要求
10.柳城县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小学新生、初中新生安置情况表
柳城县教育局 柳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