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项目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资助对象:已进入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参加我区普通高考并已获得高校录取并愿意就读的大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根据录取院校的所在区域和距离远近,自治区对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路费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路费1000元。市、县学费补助标准:区外重点院校每生补助3000元、普通本科每生补助2000元、专科每生补助1500元。
三、所需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申请表》。
2.《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乡镇民政、村委(社区)等部门提供的证明、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农村低保证、失业证、残疾证等证件。
四、办理流程:
1.获得高校录取后,将录取信息告知就读高中学校资助部门。
2.学校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填写相关表格。
3.学校资助部门收到学生申请表后,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及统计汇总。经评审通过的学生必须在本校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审批通过后,由县教育局财务人员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将资助款统发到学生资助卡中,学校资助专干负责组织学生签字确认。
五、办理时限:分两个学期进行,春季学期3月份学校组织学生申请,5月底完成补助资金统发;秋季学期9月份学校组织学生申请,11月底完成补助资金统发。
六、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七、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免费
八、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2-7613118
投诉电话:0772-7613566
九、办理地点和交通指引
每周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柳城县城东大夏二楼)综合2窗口受理。乘5、7、9路公交车到城东大夏公交车站下车即可到达。